康养资讯|2019年,这些养老大事件,你知道吗?
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点出财政资金投向:基建养老等领域
刚刚结束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部署了2020年经济工作。不到5000字的会议通稿,也点出了明年财政重点保障领域。会议称,2020年积极的财政政策要大力提质增效,更加注重结构调整,坚决压缩一般性支出,做好重点领域保障,支持基层保工资、保运转、保基本民生。
民生支出成为财政支出的重点领域,此次会议则提了更加具体的方向。保基本民生需要确保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做好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这也是此次会议着重强调下一步工作的重点。明年财政支出也会重点保障这些领域。比如,今年1月1日起,国家按平均约5%的幅度提高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标准。在今年中央预算报告中,财政对社保基金财政补贴收入高达1.95万亿。明年这一补贴规模有望突破2万亿元。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进养老服务发展的意见》
近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进养老服务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指出,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养老服务。按照2019年政府工作报告对养老服务工作的部署,为打通“堵点”,消除“痛点”,破除发展障碍,健全市场机制,持续完善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医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确保到2022年在保障人人享有基本养老服务的基础上,有效满足老年人多样化、多层次养老服务需求,老年人及其子女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显著提高,《意见》提出了六个方面共28条具体政策措施。
《意见》提出,国务院建立由民政部牵头的养老服务部际联席会议制度。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强化工作责任落实,健全党委领导、政府主导、部门负责、社会参与的养老服务工作机制。将养老服务政策落实情况纳入政府年度绩效考核范围。各地要充实、加强基层养老工作力量,强化区域养老服务资源统筹管理。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民政部颁布实施《养老护理员国家职业技能标准(2019年版)》
中铁任之养老护理员正在给老人修剪趾甲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养老服务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9〕5号)要求,近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民政部联合颁布《养老护理员国家职业技能标准(2019年版)》(以下简称2019年版《标准》)。根据养老护理员发展的新情况、新特点,围绕增加职业技能要求、放宽入职条件、拓宽职业空间、缩短晋级时间等方面,2019年版《标准》较2011年版《标准》,做了重大修改:一是增加了对养老护理员的技能要求。二是放宽了养老护理员入职条件。三是拓宽了养老护理员职业发展空间。四是缩短了职业技能等级的晋升时间。
该修订对指导养老护理员培养培训、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提升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缓解养老护理人才短缺矛盾、规范和发展老年人生活照料和护理服务、扩大养老服务供给、促进养老服务消费等具有重要推动作用。
国家卫健委等12部门发布《关于深入推进医养结合发展的若干意见》
近日,国家卫生健康委、民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全国老龄办等12部门联合印发《关于深入推进医养结合发展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从5个方面提出15项政策措施,其中提到的“医养签约”模式可以视为此次文件的亮点之一。《意见》提出,国家卫生健康委、民政部、国家中医药局将按职责分工,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将负责制定医养签约服务规范,进一步规范医疗卫生机构和养老机构合作。养老机构也可通过服务外包、委托经营等方式,由医疗卫生机构为入住老年人提供医疗卫生服务。在协作方面,鼓励养老机构与周边的康复医院(康复医疗中心)、护理院(护理中心)、安宁疗护中心等接续性医疗机构紧密对接,建立协作机制。
《意见》中还强调了养老服务的信息化建设问题。《意见》表示,要实施智慧健康养老产业发展行动计划,支持研发医疗辅助、家庭照护、安防监控、残障辅助、情感陪护等智能服务机器人,大力发展智慧健康养老产品和服务。
中共中央 国务院印发《国家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中长期规划》
《国家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中长期规划》
为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按照党的十九大决策部署,近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了《国家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中长期规划》(以下简称《规划》)。《规划》近期至2022年,中期至2035年,远期展望至2050年,是到本世纪中叶我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的战略性、综合性、指导性文件。
《规划》从5个方面部署了应对人口老龄化的具体工作任务。一是夯实应对人口老龄化的社会财富储备;二是改善人口老龄化背景下的劳动力有效供给;三是打造高质量的为老服务和产品供给体系;四是强化应对人口老龄化的科技创新能力;五是构建养老、孝老、敬老的社会环境。
《规划》要求,坚持党对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工作的领导,坚持党政主要负责人亲自抓、负总责,强化各级政府落实规划的主体责任,进一步完善组织协调机制。推进国际合作,推动与“一带一路”相关国家开展应对人口老龄化的政策对话和项目对接。选择有特点和代表性的区域进行应对人口老龄化工作综合创新试点。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实施监管和考核问责制度,强化对规划实施的监督,确保规划落实。
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印发老年医学科建设与管理指南(试行)的通知
近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公布《关于印发老年医学科建设与管理指南(试行)》。《指南》规定,设置老年医学科的综合医院应当取得相应的诊疗科目资质,科室名称为老年医学科。有条件的二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要开设老年医学科。
按照《指南》,在运行设置上,老年医学科应当设置门诊诊室、病房、综合评估室。床位数应≥20张,每床净使用面积应≥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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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小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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