邕宁区:司法救助暖人心 群众满意送锦旗
“感谢邕宁区政法委、感谢邕宁区检察院领导对我们家庭的关心和帮助,为我们送来司法救助金,让我们重拾对未来生活的信心。”12月24日,救助对象周某某、王某某感动地说道,并分别将写有“不忘初心 心系百姓”、“为民排忧 服务百姓”的锦旗交给邕宁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黄有逸手里,感谢邕宁区委政法委和邕宁区人民检察院对其积极开展司法救助。
邕宁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在办理一起侵害案件过程中,发现案件被害人周某、王某某家庭生活较为困难,认为该案符合司法救助条件,启动国家司法救助,报邕宁区委政法委。邕宁区委政法委经仔细核查,认为案发后周某、王某某身心健康受损,后期生理、心理治疗给家庭带来了沉重负担。犯罪嫌疑人均为六、七十岁的老年人,无经济收入无赔偿能力,被害人及其家庭无法通过诉讼获得赔偿,符合司法救助条件。在邕宁区人民检察院的努力以及邕宁区政法委的大力支持下,为周某、王某某各争取到2万元的国家司法救助金。
今年以来,邕宁区公安分局、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司法局坚持立足本职、服务全城区大局,关怀民生、民利理念,多措并举,搭建多种平台,积极开展国家司法救助工作。截至目前,在涉及案件74件中,共救助104人,发放救助金40多万元,用实际行动解决了群众困难,有效化解了社会矛盾,让生活困难的刑事被害人及其家庭切实感受到了国家司法的温暖。(郭开浪 滕红薇 廖健衡)
(作者:郭开浪 滕红薇 廖健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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