良庆区法院宣判一起大型传销案13人获刑
(记者 郭少东 通讯员 黄冠毅 罗颖)12月27日上午,南宁市良庆区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宣判一起大型传销案,徐晓舳等13名被告人犯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分别被判处11个月至1年8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良庆区法院经审理查明,该13名被告人自2012年起先后来到南宁市参与以交钱申购份额的“自愿连锁经营”(也叫“资本运作”)传销组织,通过拉人头发展下线,形成上下层传销网络关系,要求下线交钱申购份额,并依照层级网络排位、级别和发展下线的数量来获取非法收益的方式进行传销活动。
良庆区法院认为,被告人徐晓舳等人以参加“自愿连锁经营”传销活动为名,要求参加者以交纳费用的方式获得加入资格,并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层级,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计酬依据,引诱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骗取他人财物,严重扰乱正常的经济社会秩序,其行为已构成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规定,遂作出上述判决。
(作者:郭少东 黄冠毅 罗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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