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开区:春节前严打传销犯罪行为
为了遏制传销违法犯罪活动蔓延的势头,营造良好的社会发展环境,根据南宁市打传办统一部署, 2020年1月9日晚,南宁经开区出动130余名执法人员,会同江南区政府、江南公安分局开展2020年春节前集中清查打击传销专项整治行动。
此次行动共清查辖区普罗旺斯、中旭中央城、昌泰鑫金绿洲、浅水湾等小区涉传出租屋6间,现场查处涉传人员8人,贴封条查封涉传出租屋1间,查扣涉传资料、手机一批。目前,涉传人员已移交公安部门进行调查处理。
2019年来,南宁经开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和市委、市政府关于社会治安工作的决策和部署,以创建“无传销小区”及出租屋“一站式”综合管理平台为抓手,坚持打击与治理相结合,全面铲除传销违法犯罪的生存土壤,坚决遏制传销活动的蔓延势头。经开区高度重视打击传销工作,党工委、管委会主要领导多次召开相关工作会议部署打击传销工作,并亲临打击传销一线现场指导打传工作;分管领导业多次带队深入一线开展打传清查整治行动。2019年以来,经开区会同江南公安分局组织辖区市场监管、街道办、住建等部门采取强有力的措施共同开展打击传销专项系列清查整治行动36次,出动清查整治人员3000余人次,清查涉传出租屋468间,查封涉传出租屋35间,抓获涉传人员471人,对42间涉传出租屋采取停水、停电、停气等措施,录入《广西南宁市打击传销信息管理系统》277人,录入涉传出租屋91间;公安机关立案64件,破案57件,刑事拘留107人,逮捕88人,移送起诉60人;市场监管部门办结违反《禁止传销条例》的案件217件,罚没入库42.61万元。其中,涉传人员案件180件,罚没款16.29万元;涉传出租屋案件37件,罚没款26.32万元;城管执法部门共对22户未办理房屋登记备案的业主作出了行政处罚决定,其中有12户业主已交付了相应处罚金共计1.2万元;税务部门对43户涉传出租屋补征出租屋税费共计2万余元,打击传销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通过全面加强社会治安工作,有力地维护了辖区经济社会持续和谐稳定。
下一步,南宁经开区将加强对于流动人口和出租屋的规范化管理,对传销活动继续保持高压态势。同时,号召广大群众积极参与反传销活动,积极踊跃举报传销违法犯罪行为。同时,呼吁广大出租屋业主做好出租屋登记备案工作并拒绝将房屋出租给涉传人员,从源头上杜绝传销违法犯罪活动滋生的土壤,为全面落实强首府战略提供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通讯员 刘文浩 向国泽)
(作者:刘文浩 向国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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