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教师授课要戴口罩 家长不入园接幼儿
24小时内因病缺课的信息要上报,建议教师授课时佩戴医用口罩,托幼机构儿童每日监测3次体温……自治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5日印发《广西大专院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实施方案》《广西中小学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实施方案》《广西托幼机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实施方案》,指导全区大专院校、中小学校、托幼机构开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
开学开园前落实“两案九制”
根据方案,大专院校、中小学校和托幼机构开学开园前,都要成立校长或园长作为疫情防控第一责任人,分管副校长、园长为主要负责人,班主任为直接责任人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校疫情防控工作,明确学校疫情报告人。
同时,落实“两案九制”。制定防控工作方案和新冠肺炎疫情应急处置预案。建立/完善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晨午晚检制度、因病缺课/缺勤登记追踪制度、复课/复工证明查验制度、健康管理制度、免疫接种证查验制度、传染病防控健康教育制度、通风消毒制度和环境卫生检查通报制度。
建立师生员工健康档案,安排专人对师生员工的健康状况、假期出行和参加聚会情况逐一进行统计核查,实行“日报告”“零报告”制度。严格落实开学前居家观察14天的要求。对仍在疫情严重地区的师生员工应通知其暂不返校。
实施方案对设立临时隔离室做出具体要求。隔离室位置相对独立,不得设在紧靠教室、食堂以及儿童易到达的场所,采光和通风良好,不得与其他室内区域有空气流通,最好有单独使用的卫生间和洗手设施。
教师授课时应佩戴医用口罩
实施方案要求,开学后实施严格的校园出入管理。大专院校、中小学校开学后,校外无关人员一律不准进入校内,师生员工进入校内一律核验身份。门卫要佩戴一次性口罩、手套等防护用品。门房配备必要的体温测量仪和消毒用品,做好进出人员登记工作。学生公寓实行封闭管理,进出必须实名验证并检测体温。学校应实行各年级各院系错时上学、错时就餐,减少师生大规模聚集。
托幼机构开园后,必须严格执行家长接送儿童不入园制度。
在做好健康监测方面,大中专院校要密切监测师生员工的健康状态,每日两次监测体温,对于发热者要求其及时就医。中小学校每日两次监测体温,早上在校门口进行入校前晨检,下午第一节课前在教室里进行午检。对于发热者要尽快通知家长,及时就医。
托幼机构教职员工和儿童每天入园时测体温,严格落实儿童晨午晚检和全日观察制度。晨检时工作人员要佩戴口罩和一次性手套。每日三次监测体温,对于发热者要立即隔离并尽快通知家长及时就医。
同时,加强因病缺勤管理。严格执行学生因病缺课登记追踪制度,发现因病缺勤的教职员工和学生及时进行追访、登记,在24小时内将因病缺课的信息上报给上级主管部门。
实施方案还提出,建议教师授课时佩戴医用口罩。
有发热干咳等立即上报就医
实施方案明确了出现疑似感染症状的应急处置流程。大中专院校、中小学校师生员工如出现发热、干咳、乏力、鼻塞、流涕、咽痛、腹泻等症状,应当立即上报学校负责人,并及时按规定到定点医院就医。学生如出现发热、干咳、乏力、鼻塞、流涕、咽痛、腹泻等症状,应及时向学校反馈并采取相应措施。
托幼机构儿童出现发热、干咳、乏力等症状,应立即使用临时隔离室,对该儿童采取有效的隔离措施,同时通知家长领返,带儿童到辖区内设有儿科发热门诊的医疗机构就诊,并做好个人防护。
此外,对共同生活、学习的一般接触者进行健康风险告知,如出现发热、干咳等呼吸道症状以及腹泻、结膜充血等症状时要及时就医。(记者韩沛 )
(作者:韩沛)
- 标签:
- 编辑:小东
-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