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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非遗文化名录广西有什么文化南宁五象民族风情街

  市教育局:负责监督指导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或行政审批部门做好校车使用许可申请受理、分送、审查和上报工作;指导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校车安全管理责任书备案管理工作;加强对学校的监管,指导督促学校建立健全校车安全管理制度,明确和落实校车安全管理责任,指导学校开展交通安全教育,督促学校加强学生乘车管理;与公安机关会同有关部门建立校车安全管理工作协调机制;组织建立健全校车安全管理信息共享机制

南宁非遗文化名录广西有什么文化南宁五象民族风情街

  市教育局:负责监督指导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或行政审批部门做好校车使用许可申请受理、分送、审查和上报工作;指导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校车安全管理责任书备案管理工作;加强对学校的监管,指导督促学校建立健全校车安全管理制度,明确和落实校车安全管理责任,指导学校开展交通安全教育,督促学校加强学生乘车管理;与公安机关会同有关部门建立校车安全管理工作协调机制;组织建立健全校车安全管理信息共享机制。(牵头科室或单位:安全监督科)

  市公安局:负负责指导县(市、区)公安机关依法开展校车和驾驶人交通安全管理,依法查处校车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加强校车行驶路线的道路交通秩序管理;协助教育行政部门组织学校开展交通安全教育;对校车服务提供者开展校车驾驶人安全教育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牵头科室或单位:支队)

  市交通运输局:负负责指导县(市、区)交通运输部门发展城市和农村的公共交通,合理规划、设置公共交通路线和站点,改善农村公路通行技术条件,按照标准设置校车停靠站点标识、标牌,施划站点标线;监督汽车维修企业落实校车维修质量保证期制度,依法对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企业的有关违法行为给予处罚。(牵头科室或单位:运输管理科)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参加校车安全管理工作协调机制,参与制定并及时修订校车安全管理实施办法。负责加强对校车生产企业的监管,督促校车生产企业建立健全产品质量保证体系,保证所生产(包括改装)的校车符合校车安全国家标准。负责指导各县(市、区)工业和信息化部门在地方政府的领导下,参与建立健全校车安全管理工作协调机制和信息共享机制,履行校车安全管理的相关职责。负责参与校车安全管理工作督导检查。督促对工业和信息化部门不依法履行校车安全管理职责的、负有责任的员和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牵头科室或单位:汽车产业科)

  市司法局:负责配合有关部门开展校车安全相关法制宣传。负责配合有关部门研究制定我市贯彻落实《校车安全管理条例》的实施办法。负责参加校车安全管理工作督导检查。(牵头科室或单位:普法与依法治理科)

  市财政局:负责参与校车安全管理工作协调机制。负责指导各县(市、区)建立多渠道筹措校车经费的机制,并通过财政资助、鼓励社会捐赠等多种形式支持使用校车接送学生的服务。负责制定支持校车服务所需财政资金由各级财政分担的具体办法。负责指导各县(市、区)财政部门参与建立校车安全管理工作协调机制,按照地方政府要求承担校车安全管理的相关职责。负责参加校车安全管理工作督导检查。(牵头科室或单位:科教和文化科)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指导各县(市、区)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在编制城乡规划时,配合相关部门南宁五象民族风情街,合理调整学校设置规划,为学生就近入学创造条件广西有什么文化。负责参加校车安全管理工作督导检查。(牵头科室或单位:城市规划一科)

  市税务局:负责组织落实支持校车服务的税收优惠政策;加强税收管理,对税收政策实施中的问题进行解释;密切跟踪相关税收政策执行情况,及时对支持校车服务的税收政策实施效果进行评估,研究提出调整完善的建议。负责参加校车安全管理工作督导检查。(牵头科室或单位:法制科)

  市市场监管局:负责校车安全管理有关工作,参加校车安全管理工作协调机制,组织实施校车安全国家标准,会同工业和信息化、公安、交通运输等部门,按照保障安全、经济适用的要求,制定并及时修订校车安全地方标准,并监督执行。负责加强对校车生产企业的监管,督促校车生产企业建立健全产品质量保证体系,督促其保证所生产(包括改装)的校车符合校车安全国家标准。负责指导各县(市、区)市场监管部门在地方政府领导下,参与建立健全校车安全管理工作协调机制和信息共享机制,履行校车安全管理的相关职责;对生产不符合校车安全国家标准的校车的,依照法律法规进行处罚。负责参加校车安全管理工作的督导检查。督促对市场监管部门不依法履行校车安全管理职责的,负有责任的员和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牵头科室或单位: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科)

  市文化和旅游局:负责组织广播电台、电视台做好校车安全方面的宣传报道,为校车安全管理营造良好的环境。负责参加校车安全管理工作督导检查。(牵头科室或单位:广播电影电视科)

  市应急局:负责指导各级应急管理部门利用现有事故举报电话和网络平台,依法查处涉及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负责参加校车安全管理工作督导检查。(牵头科室或单位:安全生产综合协调科)

  市教育局:负责校外培训机构办学行为规范、在职教师从事有偿补课治理等工作,负责牵头查处未取得办学许可证违法经营的机构,重点做好培训内容、培训班次、招生对象、教师资格及培训行为的监管工作,牵头组织校外培训机构综合执法。(牵头科室或单位:职业教育科)

  市市场监管局:负责监管和查处校外培训机构擅自变更登记事项等工作,做好相关广告宣传、反垄断等方面的监管工作,配合做好校外培训机构的摸排、营利性校外培训机构监管规范工作。负责做好校外培训机构的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牵头科室或单位:信用监督管理科)

  市民政局:负责做好登记为民办非企业单位的校外培训机构日常监管和执法工作,配合做好校外培训机构的摸排、非营利性校外培训机构管理规范等工作。(牵头科室或单位:社会组织管理局)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做好职业培训机构未经批准面向中小学生开展培训的监管工作。(牵头科室或单位:职业能力建设科)

  市公安局:负责做好校外培训机构的安全监管工作,在职责范围内配合教育行政部门做好线上教育监管工作。(牵头科室或单位:治安支队)

  市消防救援支队:负责配合教育部门做好校外培训机构的消防监督管理工作。(牵头科室或单位:防火监督科)

  市委网信办:负责在职责范围内配合教育部门做好线上教育监管工作。(牵头科室或单位:网络舆情与应急管理科)

  市文化和旅游局:负责在职责范围内配合教育部门做好线上教育监管工作。(牵头科室或单位:广播电影电视科)

  市教育局:负责加强未成年人防溺水安全教育,全面提升未成年人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督促学校将安全教育作为学生必修课程,在学期开学后,及时公开课程表并告知学生家长,通过集中讲座、案例警示、应急演练、专题活动等形式,组织开展安全教育,增强学生安全意识,养成安全习惯。组织学生到安全教育基地、体验馆进行实景体验等方式,增强应急演练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使学生幼儿真正掌握自救互救技能。督导县级教育行政部门通过推门听课、问卷调查、随机访谈等形式,随机督导检查安全教育等课程开设情况,并将安全教育课程开设、安全演练纳入义务教育群众满意度评价。(牵头科室或单位:安全监督科)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组织督导各类自然保护地、风景园区、矿山企业、国有林场等单位开展安全排查和隐患治理,建立台账,做到风险等级明确,责任主体明确。负责对有水体景观的地质公园、湿地公园、矿山采坑及地面沉陷积水区进行重点排查治理,在水体景观区、采坑和地面塌陷积水区等水源危险区域设置安全警示标识,人员易达区设立安全隔离带和防护栏,摆放救生圈、绳索、竹竿等应急救生物品。负责督促矿山企业、勘查单位按照矿产勘查开发利用、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和土地复垦的有关规定,对矿区内山塘、工程坑洼、矿坑地面塌陷区积水区及时开展土地复垦、回填治理工程,尽快恢复矿山地质环境,消除安全隐患。(牵头科室或单位:地质勘查管理科)

  市农业农村局:负责加强对农田建设项目重点区域安全防护情况的检查,对仍在运行使用的农田建设工程,督促产权单位及时设立安全标识,安装井盖、围墙及护栏等防护设施;对已废弃的工程,督促产权单位采取填埋、拆除等方式进行处理;对因水位变化等原因导致暂时无法使用的工程,督促产权单位加装安全防护措施后封存。负责检查农田建设项目重点区域安全防护情况,做到即查即改,实现安全督查常态化。(牵头科室或单位:农田建设管理科)

  市城乡水务局:负责督促水利工程管理单位、项目法人单位、施工单位对管理范围内的涉水安全警示标识和防护设施进行全面自查,重点排查池塘、水库、深沟、拦河坝闸、大中型输水渠道、水电站、施工河段等保持有深水的位置,对于排查出的隐患立即进行整改,督促各单位在水域、水利工程人员密集场所附近设立防溺水宣传标识牌。负责完善水库、水闸等水利工程泄水预警方案,做好工程泄水前下游河道人员安全撤离工作。(牵头科室或单位:工程管理与水旱灾害防御科、市水利事业发展中心水利工程运行科)

  市应急局:负责加强应急值守工作,对接到的较大溺水事件信息,及时报送政府及相关领导同志,地方政府及相关部门提出救援请示时,及时调度相关救援力量进行应急救援。发挥市安委会办公室的综合协调作用,完成党委、政府部署的未成年防溺水工作。(牵头科室或单位:安全生产综合协调科)

  市文化和旅游局:负责在涉水景区设立警示标志和安全宣传栏,加强巡查管控。(牵头科室或单位:资源开发科)

  市公安局:市公安局是养犬管理工作主管部门,负责养犬登记,管理犬只收容救助留检场所,捕捉流浪犬,捕杀狂犬,查处无证养犬、遛犬不拴绳(链)等违法行为。(牵头科室或单位:治安支队)

  市城市管理局:负责指导南宁五象民族风情街、监督城市公园、广场、公共绿地等公共场所设置犬只禁入标识,并查处违法进入行为;查处携犬出户不即时清理犬粪等影响环境卫生的行为。(牵头科室或单位: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支队)

  市农业农村局:负责犬只免疫;监管犬只诊疗机构,对狂犬、疫犬、无主犬尸无害化处理;检测、预防、控制犬只疫情,及时向卫生健康部门提供疫情信息;会同公安机关界定并公告禁养犬只的标准及种类。(牵头科室或单位:畜牧兽医科、市畜牧业发展中心)

  市卫生健康委:负责预防狂犬病知识宣传,人患狂犬病疫情的监测、诊疗,人用狂犬病疫苗的供应、运输、存储、使用工作。(牵头科室或单位:疾病预防控制科(卫生应急办公室))

  市教育局:抓好在校师生及家长群体预防相关违法犯罪安全防范宣传工作。(牵头科室或单位:市电化教育馆)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加强无线电管理设备,监测、打击、整治“黑广播”“伪基站”。(牵头科室或单位:无线电管理办公室、软件和信息服务业科)

  市公安局:严厉打击、严密防范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组织、协调、督导、通报全市各级各有关单位专项打击治理工作。(牵头科室或单位:刑侦支队)

  市司法局:负责指导依法依规开展反工作;开展相关法制宣传教育。(牵头科室或单位:普法与依法治理科)

  市财政局:为济宁市反电信网络中心运行提供必要的经费保障;保障相关部门电信宣传防范、案件侦办、技术防控等工作经费;联合市场监管局,指导各县(市、区)财政、市场监管部门,对企事业单位的法定代表人、财务人员等重点群体广西有什么文化,有针对性地开展防骗宣传和培训。(牵头科室或单位:行政政法科)

  市文化和旅游局:加大无线电通讯监管力度,及时发现“伪基站”“黑广播”违法犯罪线索,联合公安等职能部门开展查处工作广西有什么文化。(牵头科室或单位:执法督察科)

  市卫生健康委:抓好老年人群体预防相关违法犯罪安全防范宣传工作。(牵头科室或单位:老龄健康科)

  市外办:为公安机关办理涉及跨国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案件的外事手续,依据相关规定,提供必要的工作便利。(牵头科室或单位:涉外管理科)

  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加强对公司企业登记注册的审核把关,严防开办虚假公司、利用公司手续实施电信网络犯罪;配合公安机关开展数据查询、证据调取等工作。(牵头科室或单位:商事登记科)

  市市场监管局:加强对公司企业异常经营行为的排查监管,严防虚假公司实施电信网络犯罪;配合公安机关开展数据查询、证据调取等工作。(牵头科室或单位:网络交易监督管理科)

  市民航事业发展中心:加大无线电通讯巡查力度,及时发现“伪基站”“黑广播”违法犯罪线索,配合公安等职能部门开展查处工作。(牵头科室或单位:综合科)

  市局:加大无线电通讯监管力度,及时发现“伪基站”“黑广播”违法犯罪线索,联合公安等职能部门开展查处工作。(牵头科室或单位:按有关规定不予公开)

  济宁海关:为公安机关办理涉及跨国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案件的外事手续,依据相关规定,提供必要的工作便利。(牵头科室或单位:济宁海关综合技术服务中心(保健中心))

  人民银行济宁市中心支行:协调督导各大商业银行落实派员入驻济宁市反电信网络中心、开放端口、下放权限等事宜;对未进驻反电信网络中心的银行业金融机构,指导其建立联络员制度,高效对接、协助执法办案单位开展相关工作;强化对涉案银行账户的监管,指导第三方支付公司建立健全工作机制;督促银行业金融机构落实银行账户实名制,重点清查违规批量办理、非实名办理等违规违法行为;指导银行业金融机构开展防范宣传,落实所辖营业场所和ATM机的宣传防范措施,把宣传防范电信犯罪工作的成效列入银行内部年度考核;建立落实快速查询涉案账户(含第三方支付账户)资金流向、网银转账IP等电子数据,协助公安机关紧急止付、冻结、布控、返还等警银协作机制。(牵头科室或单位:支付结算科)

  济宁银保监分局:协调督导各大商业银行落实派员入驻济宁市反电信网络中心、开放端口、下放权限等事宜;对未进驻反电信网络中心的银行业金融机构,指导其建立联络员制度,高效对接、协助执法办案单位开展相关工作;强化对涉案银行账户的监管,指导第三方支付公司建立健全工作机制;督促银行业金融机构落实银行账户实名制,重点清查违规批量办理、非实名办理等违规违法行为;指导银行业金融机构开展防范宣传,落实所辖营业场所和ATM机的宣传防范措施,把宣传防范电信犯罪工作的成效列入银行内部年度考核;建立落实快速查询涉案账户(含第三方支付账户)资金流向、网银转账IP等电子数据,协助公安机关紧急止付、冻结、布控、返还等警银协作机制。(牵头科室或单位:安保办)

  市电信公司:派员入驻济宁市反电信网络中心;全力协助公安机关开展快速查询信令、堵截封停涉案号码、保护公共号码等工作职能;负责加强对各类专线、中继线、网关、机房、话务中心的管理,依法规范主叫号码传送,一旦发现有用户在本网违规进行通话,迅速依法依规采取相应措施进行处理;联合公安机关制定完善嫌疑号码快速甄别、查询、拦截联动工作机制,制定号码的分类管理和紧急处置办法;严格执行通讯用户实名制有关规定,确保全面实现实名制工作目标;采用公益短信、网络弹窗等方式定期向本网用户发送防范的提醒信息;探索建立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通讯拦截阻断系统。(牵头科室或单位:全业务支撑中心)

  市移动公司:派员入驻济宁市反电信网络中心;全力协助公安机关开展快速查询信令、堵截封停涉案号码、保护公共号码等工作职能;负责加强对各类专线、中继线、网关、机房、话务中心的管理,依法规范主叫号码传送,一旦发现有用户在本网违规进行通话,迅速依法依规采取相应措施进行处理;联合公安机关制定完善嫌疑号码快速甄别、查询、拦截联动工作机制,制定号码的分类管理和紧急处置办法;严格执行通讯用户实名制有关规定,确保全面实现实名制工作目标;采用公益短信、网络弹窗等方式定期向本网用户发送防范的提醒信息;探索建立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通讯拦截阻断系统。(牵头科室或单位:市场部)

  市联通公司:派员入驻济宁市反电信网络中心;全力协助公安机关开展快速查询信令、堵截封停涉案号码、保护公共号码等工作职能;负责加强对各类专线、中继线、网关、机房、话务中心的管理,依法规范主叫号码传送,一旦发现有用户在本网违规进行通话,迅速依法依规采取相应措施进行处理;联合公安机关制定完善嫌疑号码快速甄别、查询、拦截联动工作机制,制定号码的分类管理和紧急处置办法;严格执行通讯用户实名制有关规定,确保全面实现实名制工作目标;采用公益短信、网络弹窗等方式定期向本网用户发送防范的提醒信息;探索建立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通讯拦截阻断系统。(牵头科室或单位:营销部)

  市文化和旅游局:负责管理和指导全市文物工作,审核、申报、管理市级以上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指导市内世界人文、自然遗产、历史文化名城(街区、村镇)、风景名胜区、宗教设施的文物保护工作。统筹指导市级及以下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规划编制。(牵头科室或单位:文物保护与考古科)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配合文物主管部门出具划定保护范围意见和规划建设控制地带意见。(牵头科室或单位:城市规划一科)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负责牵头制定老旧小区整治改造的政策措施,制定老旧小区整治改造规划和指导老旧小区整治改造工作。(牵头科室或单位:物业管理科)

  市发展改革委:负责指导老旧小区改造项目主管部门加强中央预算内投资资金和投资项目管理。(牵头科室或单位:固定资产投资科)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指导协调老旧小区移动、联通、电信、铁塔管线设施改造等工作。(牵头科室或单位:无线电管理办公室)

  市民政局:负责指导老旧小区社区治理、养老设施建设,指导社区居委会发动居民参与老旧小区改造和管理,加强政策、资金协调和对上争取等工作。(牵头科室或单位: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科)

  市财政局:负责多渠道整合筹措改造工程项目资金,做好资金安排,指导开展老旧小区财政资金绩效评价工作南宁非遗文化名录,加大项目资金监督管理广西有什么文化。(牵头科室或单位:综合科)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指导简化老旧小区改造项目规划、土地手续办理,指导制定老旧小区配套公共及社会服务设施的规划、用地政策,指导探索老旧小区内增加公共建筑不动产登记的具体做法。(牵头科室或单位:城市规划一科)

  市城市管理局:负责市城市规划区内市级审批规划建设项目的批后监管工作,并按照管辖区域由试点县(市、区)执法部门分别做好影响老旧小区改造的拆违、拆临、摊点整治及试点垃圾分类等工作。(牵头科室或单位: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支队)

  市行政审批服务局:负责建立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审批绿色通道,依据文件规定实行联合审查审批,减少审批环节、缩短审批时限、容缺办理,能简则简,一次办结。(牵头科室或单位:投资项目审批服务一科)

  市市场监管局:负责老旧小区加装电梯安装、使用、维保和检验检测机构的监督检查等工作。(牵头科室或单位: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科)

  市公安局:负责指导老旧小区社会治安管理、治安防控设施完善和管理。(牵头科室或单位:治安支队)

  市商务局:负责指导老旧小区家政服务、便民市场、便利店、社区商业发展。(牵头科室或单位:流通业发展科)

  国网济宁供电公司:负责指导老旧小区分户计量装置以外的供配电管线设施改造和验收、接收管理。(牵头科室或单位:营销部)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负责依法对无障碍设施工程建设活动进行监督管理,负责按照无障碍设施规范组织建设项目前置图纸审查,负责城市市政基础设施中无障碍设施建设。(牵头科室或单位:城市建设科)

  市残联:负责主动了解残疾人的无障碍环境建设需求并向有关部门提出意见和建议,组织开展无障碍环境建设宣传和社会监督活动,推动残疾人康复、托养、就业等服务机构无障碍环境建设和残疾人居家无障碍改造等工作。(牵头科室或单位:组织联络维权部)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推进无障碍信息技术应用,指导无障碍信息交流平台建设。(牵头科室或单位:工业互联网科)

  市文化和旅游局:负责指导广播电台、电视台开办残疾人专题栏目或者聋人手语新闻。(牵头科室或单位:广播电影电视科)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城市规划区外的古树名木保护管理工作。(牵头科室或单位:林草资源和湿地保护监督科)

  市城市管理局:负责城市规划区内市直管区域的古树名木保护管理工作。(牵头科室或单位:园林管理局)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负责按照各自职责,做好古树名木保护管理相关工作。(牵头科室或单位:城市建设科)

  市农业农村局:负责按照各自职责,做好古树名木保护管理相关工作。(牵头科室或单位:科技教育科)

  市文化和旅游局:负责按照各自职责,做好古树名木保护管理相关工作。(牵头科室或单位:文物保护与考古科)

  市文化和旅游局:依法承担规范旅游市场秩序、监督管理服务质量、维护旅游消费者和经营者合法权益的责任;负责牵头组织对旅游市场秩序的整治工作;负责对组织“不合理低价游”、强迫和变相强迫消费、违反旅游合同等违法违规行为的监管和查处;负责联合相关部门组织查处“黑社”“黑导”等非法经营行为;主动配合参与打击涉及旅业的“”“黑店”等非法经营行为;负责查处旅行社部门承包、挂靠经营,查处旅行社不依法签订旅游合同和违反合同约定的行为,查处未取得导游证从事导游服务行为;负责对涉及其他职能部门职责的投诉及案件进行转办等;负责对旅游演出、娱乐场所文化经营活动等方面的投诉处理和案件查处等;负责文物旅游区文物管理、文物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重点查处在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内的违规建设行为,加强对文物旅游区旅游市场秩序的监管。(牵头科室或单位:市场管理科)

  市公安局:依法严厉打击在旅游景区、旅游交通站点等侵害旅游者权益的违法犯罪团伙,及时查处强迫消费、敲诈勒索等违法犯罪行为;加强旅游治安环境治理。(牵头科室或单位:治安支队、刑侦支队)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组织对旅行社等企业劳动合同、工资支付和相关社会保险的专项执法检查,重点查处旅行社等企业不与所聘员工签订劳动合同、违规收取保证金和拒付、拖欠员工劳动报酬等违规行为。(牵头科室或单位:劳动监察与调解仲裁管理科)

  市交通运输局:负责道路、水路运输市场监管,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查处旅行社调用的未取得道路客运经营许可或不具备道路旅游客运经营相应资质的车辆;负责对交通运输部门在管养公路沿线范围内依法设置的景区、景点指示牌被遮挡的投诉处理等;负责依法查处不具备航行条件的客运船舶;加强对客运码头和渡运航线市场秩序的监管;依法承担航空运输和通用航空市场监管责任;依法查处民用航空企业侵害航空消费者权益的行为,维护旅游者机票退改签的合法权益;配合市文化旅游局共同治理旅游不文明行为等。(牵头科室或单位:运输管理科)

  市城乡水务局:负责水利风景区旅游市场秩序的维护和整治,对水利风景区保护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牵头科室或单位:工程管理与水旱灾害防御科)

  市农业农村局:负责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示范点、农业生态观光园、休闲农业园区业主和从业人员的技术指导,督导业主及从业人员遵守旅业法律法规,保护游客权益;对于破坏旅游市场秩序的市级以上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示范点、农业生态观光园、休闲农业园区提出撤销其称号的建议。负责休闲渔业示范点等旅游市场秩序的维护和整治。(牵头科室或单位:乡村产业发展与对外合作科)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森林公园、湿地公园及森林、湿地和陆生野生动物类型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等旅游市场秩序的维护和整治。重点查处乱砍滥伐林木、乱垦滥占林地、乱捕滥猎野生动物、乱采滥挖野生植物等违规违法行为。(牵头科室或单位:市自然资源综合执法支队)

  市卫生健康委:负责对旅游景区、旅游宾馆住宿等公共场所的卫生监督检查。(牵头科室或单位:综合监督科)

  市市场监管局:负责组织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专项执法检查,重点查处餐饮单位无证经营等食品安全违法违规行为;负责依法查处旅游市场中的虚假广告、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销售假冒伪劣商品、利用合同格式条款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垄断行为(价格垄断行为除外)、商业贿赂等不正当竞争行为及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等;负责依法对旅游场所大型游乐设施、客运索道、宾馆电梯等特种设备实施安全监察,对涉及特种设备安全的投诉举报及违法违规行为进行调查处理等;发挥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职能作用,协调有关成员单位,针对旅游纪念品市场侵权假冒问题,加大市场监管力度,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等;负责旅游市场价格行为监管,严肃查处旅业经营者不执行政府定价和政府指导价、不按规定明码标价、价格欺诈、低价倾销,以及达成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等问题;充分发挥价格举报系统的作用,依法受理游客对价格违法行为的投诉举报,切实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整顿规范旅游市场价格秩序等。(牵头科室或单位:市场规范管理科)

  市行政审批服务局:负责旅游饭店、旅游景区餐饮单位的食品经营许可。(牵头科室或单位:商事登记科)

  市体育局:负责对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活动的管理,加强对体育公园等体育活动场所旅游市场秩序的监管。(牵头科室或单位:群众体育科)

  市税务局:依法承担组织实施法律法规规定的税、费征收管理责任,力争税款应收尽收;依照法定职权和程序对从事旅游市场经营的纳税人偷逃税款、虚开等税收违法行为严厉查处,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等。(牵头科室或单位:稽查分局)

  市应急局:协助市委、市政府开展较大以上森林草原火灾应急处置工作;按照分级负责原则,指导县(市、区)开展森林草原火灾处置工作,统筹救援力量建设,组织、协调、指导相关部门开展森林防灭火工作;组织编制全市森林草原火灾应急预案和防灾减灾规划,开展实施有关工作;负责森林火情监测预警工作,依法发布森林火险、火灾信息;负责协调调拨重要救灾物资,会同有关方面组织协调紧急转移安置受灾群众、因森林草原火灾毁损房屋恢复重建补助和受灾群众生活补助;承担市森防指办公室日常工作。(牵头科室或单位:火灾防治管理科)

  市发展改革委:负责将全市森林防灭火基础设施建设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安排市政府预算内投资的森林防火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监督检查规划和市政府预算内投资项目的实施情况,根据市级救灾物资储备规划、品种目录和标准、年度购置计划,按照权限组织实施市级救灾物资的收储、轮换和日常管理广西有什么文化,根据动用指令按照程序组织调出生活类救灾物资。(牵头科室或单位:粮食和物资储备科)

  市教育局:负责指导全市中小学校开展森林防灭火宣传教育,指导林区学校做好森林火灾安全防范工作,协调灾区学生安全疏散工作。(牵头科室或单位:安全监督科)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协助森林火灾扑救中的应急通信保障工作;负责落实免收森林防火抢险救灾专用无线电台频率占用费等政策;负责协调森林火灾有关抢险救援工业产品的应急保障。(牵头科室或单位:无线电管理办公室、运行监测协调办公室)

  市公安局:研究部署全市公安机关森林和草原防灭火工作,指导公安机关开展火场警戒、交通疏导、治安维护、火案侦破等工作,协同有关部门开展防火宣传、火灾隐患排查、重点区域巡护、违规用火处罚等工作。(牵头科室或单位:市森林公安局、治安支队、支队、刑侦支队)

  市民政局:推进殡葬改革和山区墓地搬迁、改造工作,倡导文明祭扫,配合做好减少传统祭祀方式造成的森林草原火灾风险工作。(牵头科室或单位:社会事务科)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落实综合防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森林和草原火灾防治规划、标准并指导实施,指导开展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等工作并监督检查,组织指导国有林场林区开展宣传教育、监测预警、督促检查等防火工作。(牵头科室或单位:林草资源和湿地保护监督科)

  市交通运输局:负责做好全市公路沿线管辖范围内的森林防灭火工作;组织、指导、协调全市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相关的交通运输工作,为救援人员和物资快速运输提供支持保障;指导各县(市、区)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和道路运营单位做好森林草原防灭火车辆公路通行保障和执行森林草原防灭火抢险任务车辆免交收费公路通行费等工作。(牵头科室或单位:公路科)

  市城乡水务局:负责指导全市河道(湖、库)管辖范围内堤防绿化树木的防灭火工作。(牵头科室或单位:工程管理与水旱灾害防御科、市水利事业发展中心水利工程运行科)

  市文化和旅游局:配合有关部门指导督促落实A级旅游景区内森林草原火灾防控措施,开展防火宣传。指导督促A级旅游景区及时处置旅游景区发生的早期森林草原火灾,根据需要协调做好旅游景区安全保卫和疏导等相关工作。(牵头科室或单位:市场管理科)

  市卫生健康委:负责医疗救护保障工作,做好受伤人员的救治和卫生防疫工作。(牵头科室或单位:疾病预防控制科(卫生应急办公室))

  市气象局:负责及时提供火场天气预报和天气实况服务,做好森林火险气象等级预报、卫星林火监测工作;适时组织实施人工增雨作业;提供卫星图像数据,参与利用遥感手段进行森林草原火灾监测及损失评估。(牵头科室或单位:业务科技科)

  市民航事业发展中心:负责督促和协调有关部门(单位)做好森林消防航空器飞行、驻守、转场中的飞行保障工作等有关工作;配合相关部门(单位)建设森林消防航空队伍。(牵头科室或单位:安全保障科)

  市消防救援支队:负责全市森林伍的日常管理、训练及灭火战斗的调度指挥,组织开展森林草原火灾扑救工作。(牵头科室或单位:防火监督科)

  国网济宁供电公司:负责做好全市输变电设施和线路的巡检维护工作,减少因电力设施引起的森林火灾风险,根据需要,做好紧急状态下的拉闸断电工作。(牵头科室或单位:营销部)

  市移动公司:负责做好森林防灭火应急通信保障工作;协助森防指做好森林防灭火宣传相关工作,根据季节特点发布森林火险预警信息和提示信息,按照森防指要求组织提供应急通信保障。(牵头科室或单位:网络部)

  市电信公司:负责做好森林防灭火应急通信保障工作;协助森防指做好森林防灭火宣传相关工作,根据季节特点发布森林火险预警信息和提示信息,按照森防指要求组织提供应急通信保障。(牵头科室或单位:市场部和网络部)

  市联通公司:负责做好森林防灭火应急通信保障工作;协助森防指做好森林防灭火宣传相关工作,根据季节特点发布森林火险预警信息和提示信息,按照森防指要求组织提供应急通信保障。(牵头科室或单位:网络部)

  市应急局:负责综合指导全市水旱灾害防治工作;组织、指导、协调全市防汛抗洪抢险救灾工作,指导、协调、监督重要水工程实施防洪调度;承担重大水旱灾害救援指挥的现场协调保障工作,协助市委、市政府指定的负责同志组织重大灾害应急处置工作;组织核查灾情,统一发布灾情,及时向市防指提供灾情信息;统筹防汛抗旱应急力量建设和物资储备并在救灾时统一调度;负责组织、协调灾区救灾和受灾群众的生活救助;管理、分配救助受灾群众的款物及特大防汛抗旱经费,并监督经费使用;负责监督、指导汛期安全生产工作,重点加强对矿山、危险化学品等行业领域安全度汛工作的督查和检查,防范洪涝灾害引发的生产安全事故。(牵头科室或单位:防汛抗旱科)

  市发展改革委:负责防汛抗旱设施、重点工程除险加固、水毁工程修复等项目的对上争取工作;负责根据市应急局依据年度救灾物资储备计划下达的动用指令,按照程序组织调出储备救灾物资;负责协调防汛抗旱期间煤电油供应。(牵头科室或单位:农村经济科、粮食和物资储备科)

  市教育局:负责组织、指导各级教育部门、各类学校做好防汛抗旱工作;组织指导学校做好校内设施安全隐患排查和安全维护;加强在校师生防汛抗旱知识宣传教育,提高学校师生的自我防护能力。(牵头科室或单位:安全监督科)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组织工业企业增加相关救灾物资的应急生产,协调市内各电信运营企业做好防汛抗旱工作和应急通讯准备,负责指导和监督全市民爆行业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牵头科室或单位:运行办、无线电管理办公室、化工产业科)

  市公安局:负责维护防汛抢险治安秩序和灾区社会治安秩序,依法打击造谣惑众和盗窃、哄抢防汛抗旱物资以及破坏防汛抗旱设施、城市供水设施的违法犯罪活动,协助有关部门妥善处置因防汛抗旱引发的群体性治安事件;协助组织群众从危险地区安全撤离或转移,协助做好抢险救灾道路通行工作,确保抗洪抢险、救灾物资运输车辆畅通。(牵头科室或单位:治安支队)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组织开展地质灾害应急调查、趋势预测、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等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协助做好山洪诱发的重大山体滑坡、崩塌、泥石流等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指导、监督并提供技术支撑;负责指导、协调林区防汛及国有林场、苗圃的救灾、生产恢复工作;组织协调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做好清除河道行洪区内的阻水林木;紧急防汛期间,协助办理砍伐林木和林区土方采挖审批工作。(牵头科室或单位:地质勘查管理科)

  市生态环境局:负责环境污染防治的统一监督管理工作,加强汛期水环境污染的监督、预警监测,及时通报汛期水环境质量状况。(牵头科室或单位:土壤环境与固体废物管理科(挂环境安全应急管理科牌子))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负责指导建筑企业做好建筑工程的安全度汛工作,确保各类施工设施安全度汛;负责做好市政工程施工和房屋征收工地的安全度汛管理和监督检查;加强对城市供气、供热等单位行业的防汛指导,确保城市生产生活正常进行。(牵头科室或单位:城市建设科)

  市城市管理局:负责组织、协调、指导、监督城市防汛抗旱工作;负责指导城市防汛排涝规划、应急排水预案的制定和监督实施;组织城市建成区防汛排涝抢险及应急排水工作。(牵头科室或单位:市政设施管理科)

  市交通运输局:指导行业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负责所辖水运和公路交通设施的防洪安全,确保道路畅通;做好公路(桥梁)、水路在建工程安全度汛防汛工作,在紧急情况下责成项目业主(建设单位)强行清除影响行洪的障碍物和设施;协调组织运力,优先运送防汛抢险、防疫、抗旱人员和物资设备;紧急抢险和撤离人员时,组织提供所需车辆、船舶等运输工具;汛期督促船舶航行服从防洪安全要求;负责对铁路防洪工作进行检查指导;督促相关单位清除铁路建设中的碍洪设施;监督检查地方铁路防洪设施的安全、维护、管理和保安全工程建设。(牵头科室或单位:安全监督科)

  市城乡水务局:负责指导水旱灾害防治体系建设;承担汛情旱情监测预警工作,水工程调度和防汛抢险技术支撑工作,负责发布汛情旱情;组织编制所管辖重要河道、水库的防御洪水方案;负责落实全市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洪水干旱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组织编制重要河道、湖泊和重要水工程的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以及应急水量调度方案,按照程序报批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市供水南宁非遗文化名录、城镇污水处理行业的防汛工作,加强小洸河、小府河、任城河、越河、老运河五条城市河道,以及管辖范围内的供水、排水设施的安全运行管理;承担台风防御期间重要水工程调度工作;汛期,负责组织河道、水库、闸坝等水工程管理单位按照规定对水工程进行巡查,发现险情,必须立即采取防护措施,抢早抢小,并及时向市防指报告。(牵头科室或单位:工程管理与水旱灾害防御科、市水利事业发展中心水旱灾害防御技术科)

  市农业农村局:负责农业防灾减灾工作;负责指导洪涝旱灾后农业生产自救、恢复农田系统的防洪安全;及时收集、整理和反映农业旱涝等灾情信息,监测发布农业灾情。(牵头科室或单位:种植业管理科)

  市商务局:负责督导大型商场、批发市场等区域的防汛工作;做好抢险救灾人员和受灾群众的食品供应等生活保障工作。(牵头科室或单位:市场运行科)

  市文化和旅游局:负责组织、指导全市相关旅游企事业单位的防汛工作,做好防汛、防台风紧急情况下A级旅游景区内游客疏散、撤离、安置等安全保障工作;负责组织广西有什么文化、协调南宁五象民族风情街、监督各旅行社、星级饭店、A级旅游景区点加强汛期旅游安全宣传教育,并做好安全防范等工作;负责组织广播、电视等单位做好抗洪抢险、抗旱宣传工作,及时报导灾害性天气预警和防灾抗灾知识。(牵头科室或单位:办公室)

  市卫生健康委:负责组织、指导水旱灾区医疗救治和疾病防控等工作;灾害发生后,及时向市防指提供水旱灾区疫情与防治措施建议,组织医疗卫生救援人员及时赶赴灾区,开展疾病防控和医疗救治工作,预防和控制疫病的发生和流行,保障饮用水的卫生安全。(牵头科室或单位:疾病预防控制科(卫生应急办公室))

  市市场监管局:负责依法加强市场监管,维护良好的市场秩序,保障食品安全、工业产品质量安全。(牵头科室或单位:市场规范管理科)

  市能源局:负责组织指导全市煤矿等能源行业的防汛工作;组织指导编制和落实全市煤炭行业制定雨季防洪安全措施和应急预案,监督检查煤矿企业雨季防洪安全;负责石油、天然气等长输管道设施安全度汛,确保管道安全高效运行。(牵头科室或单位:安全监督管理科)

  市消防救援支队:负责主调主战全市重大防汛抗旱防台风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调度指挥应急救援力量参加抢险救灾、转移群众等救援工作及抗旱期间为群众应急运水送水等紧急任务。(牵头科室或单位:防火监督科)

  市气象局:负责天气监测和预测预报工作。从气象角度对影响汛情、旱情的天气形势和降水等作出监测、分析和预测预报,适时做好人工影响天气工作;汛期及时对重要天气形势和灾害性天气作出预警和滚动预报,并向市防指及有关单位成员提供气象信息。(牵头科室或单位:市气象台)

  市水文局:负责水文测报设施的建设、运行、维护管理;做好雨情、水情、墒情测报工作,及时对汛情、旱情进行预测预报,并发布雨、水、墒情信息。(牵头科室或单位:办公室)

  国网济宁供电公司:负责所辖电力设施的运行安全;保障防汛抢险、排涝、抗旱、救灾的电力供应,尤其是抢险现场的电力供应。(牵头科室或单位:营销部)

  市移动公司:负责通信设施的防洪安全;根据防汛抗旱工作需要,协调调度应急通信设施,确保防汛抢险、排涝、抗旱、救灾通信畅通;特殊时期,根据市防指的统一安排,通过短信等形式向社会发布预警信息。(牵头科室或单位:网络部)

  市电信公司:负责通信设施的防洪安全;根据防汛抗旱工作需要,协调调度应急通信设施,确保防汛抢险、排涝、抗旱、救灾通信畅通;特殊时期,根据市防指的统一安排,通过短信等形式向社会发布预警信息。(牵头科室或单位:市场部和网络部)

  市联通公司:负责通信设施的防洪安全;根据防汛抗旱工作需要,协调调度应急通信设施,确保防汛抢险、排涝、抗旱、救灾通信畅通;特殊时期,根据市防指的统一安排,通过短信等形式向社会发布预警信息。(牵头科室或单位:网络部)

  市铁塔公司:负责通信设施的防洪安全;根据防汛抗旱工作需要,协调调度应急通信设施,确保防汛抢险、排涝、抗旱、救灾通信畅通;特殊时期,根据市防指的统一安排,通过短信等形式向社会发布预警信息。(牵头科室或单位:运行维护部)

  市公安局:负责依法查处工作中发现、有关部门移交和群众举报的违规燃放烟花爆竹案件,收缴并妥善处置涉案烟花爆竹;查处违法违规运输(携带)烟花爆竹行为,配合相关部门打击取缔私销烟花爆竹行为;依法办理涉及烟花爆竹的治安案件和刑事案件,严厉打击禁放工作中发生的阻碍有关职能部门依法执行职务的违法犯罪行为。(牵头科室或单位:治安支队)

  市应急局:负责向烟花爆竹经营企业、零售网点宣传市政府禁放规定,协调处置经营企业、零售网点库存烟花爆竹;做好烟花爆竹批发南宁五象民族风情街、销售企业烟花爆竹流向实名登记工作,依法查处烟花爆竹批发和零售企业违法违规经营行为。(牵头科室或单位: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科)

  市市场监管局:负责督促礼仪庆典公司、饭店、宾馆、酒店等业主开展禁放宣传、管理,督促其通过签订合同、责任书等方式,约束各类餐饮预订者遵守禁放规定,并与负责人签订责任书;对上述企业进行检查、巡查,确保不发生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行为;配合公安、应急管理等部门做好禁放宣传和清理取缔非法销售烟花爆竹工作。(牵头科室或单位: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科)

  市城市管理局:负责非法占道经营烟花爆竹和街面流动占道兜售烟花爆竹摊点的清理,燃放烟花爆竹影响市容和环境卫生行为的查处;配合公安、应急管理部门开展联合执法行动;协调城区过街天桥、广场、绿地、主要十字路口广告宣传屏和街道两侧门店的LED电子屏滚动播放禁放标语口号。(牵头科室或单位: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支队)

  市生态环境局:负责监测城区环境状况,及时向社会公布监测结果,积极宣传燃放烟花爆竹对环境造成的不良影响。(牵头科室或单位:政策法规科)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负责建筑施工单位、物业公司、拆迁公司等单位的禁放宣传,并与负责人签订责任书,督促物业公司在居民小区出入口、楼宇通道、电梯等明显位置张贴悬挂各类禁放提示,开展禁放宣传,制止违规燃放行为;对上述企业进行检查、巡查,确保不发生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行为。(牵头科室或单位:物业管理科)

  市教育局:负责督促城区幼儿园、中小学校在校园内开展多种形式的禁放宣传教育活动,与学校签订责任书,向学生发放《致中小学生及家长的一封信》,通过学生向家庭延伸禁放宣传。(牵头科室或单位:安全监督科)

  市民政局:负责督促婚姻登记机构、殡葬服务单位向办理婚丧事宜的市民宣传禁放规定,引导群众自觉遵守禁放规定。(牵头科室或单位:社会事务科)

  市文化和旅游局:负责在历史文化街区、文物保护单位、文物保护点、历史建筑保护范围内进行禁放宣传。(牵头科室或单位:文物保护与考古科)

  市交通运输局:负责督促公共交通运输单位加强司乘人员的禁放宣传和交通运输工具非法运输、携带烟花爆竹的安全检查;查处制止旅客违规携带烟花爆竹搭乘客运车辆的行为;利用公交、出租车、客运车、火车站、长途汽车站开展禁放宣传;对上述企业进行检查、巡查,确保不发生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行为。(牵头科室或单位:安全监督科)

  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负责入城普通国省干线公路醒目位置设置城区禁放警示标牌。(牵头科室或单位:养护管理科)

  市行政审批服务局: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旅行社的设立许可。负责及时将行政审批信息告知监管部门和执法机构。(牵头科室或单位:商事登记科)

  市文化和旅游局:负责对应市场主体的事中事后监管工作。负责及时将与该事项相关的监管和执法信息告知市行政审批服务局。(牵头科室或单位:市场管理科)

  市行政审批服务局: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旅行社变更名称、经营场所、法定代表人或者终止经营的备案。负责及时将行政审批信息告知监管部门和执法机构。(牵头科室或单位:商事登记科)

  市文化和旅游局:负责对应市场主体的事中事后监管工作。负责及时将与该事项相关的监管和执法信息告知市行政审批服务局。(牵头科室或单位:市场管理科)

  市行政审批服务局:负责会同市文化和旅游局进行历史建筑外部修缮装饰、添加设施以及改变历史建筑的结构或者使用性质审批。负责及时将行政审批信息告知监管部门和执法机构。(牵头科室或单位:投资项目审批服务一科、投资项目审批服务二科)

  市文化和旅游局:负责配合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做好审批,并负责相关事中事后监管工作。负责及时将与该事项相关的监管和执法信息告知市行政审批服务局。(牵头科室或单位:市场管理科)

  17.历史文化街区、名镇、名村核心保护范围内,拆除历史建筑以外的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审批

  市行政审批服务局:负责会同市文化和旅游局进行历史文化街区、名镇、名村核心保护范围内,拆除历史建筑以外的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审批。负责及时将行政审批信息告知监管部门和执法机构。(牵头科室或单位:投资项目审批服务一科、投资项目审批服务二科)

  市文化和旅游局:负责配合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做好审批,并负责相关事中事后监管工作。负责及时将与该事项相关的监管和执法信息告知市行政审批服务局。(牵头科室或单位:市场管理科)

  市行政审批服务局:负责会同市文化和旅游局进行历史建筑实施原址保护审批。负责及时将行政审批信息告知监管部门和执法机构。(牵头科室或单位:投资项目审批服务一科、投资项目审批服务二科)

  市文化和旅游局:负责配合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做好审批,并负责相关事中事后监管工作,负责及时将与该事项相关的监管和执法信息告知市行政审批服务局。(牵头科室或单位:市场管理科)

  市行政审批服务局:负责建设工程文物保护许可审批,审查考古勘探计划书,转报文物考古勘探申请。负责及时将行政审批信息告知监管部门和执法机构。(牵头科室或单位:投资项目审批服务一科、投资项目审批服务二科)

  市文化和旅游局:负责建设工程文物保护许可事项相关的事中事后监管。负责及时将与该事项相关的监管和执法信息告知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南宁五象民族风情街。(牵头科室或单位:市场管理科)

  市行政审批服务局:负责印刷企业设立事项的受理、办理。负责及时将行政审批信息告知监管部门和执法机构。(牵头科室或单位:社会事务审批服务三科)

  市文化和旅游局:负责印刷企业设立事项相关的事中事后监管。负责及时将与该事项相关的监管和执法信息告知市行政审批服务局。(牵头科室或单位:市场管理科)

  市市场监管局:负责组织监测各类媒体广告发布情况;组织指导查处虚假广告等违法行为。负责履行牵头整治虚假违法广告工作职责,做好组织协调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研究解决广告监管工作中遇到的突出问题,依托广告监测平台,建立虚假违法广告线索移送、证据提供、案件督办、结果反馈一体化监管执法办案指挥系统;及时向市整治虚假违法广告联席会议成员单位通报广告监测及案件查处等情况,提请有关部门对严重虚假违法广告涉及的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及产品,采取通报批评、行政约谈、追究责任、列入重点监管对象、撤销广告批准文号等行政措施。(牵头科室或单位:广告监督管理科)

  市公安局:负责及时分析利用广告实施违法犯罪行为的情况,及时组织开展打击行动,督办重大涉嫌虚假广告犯罪案件;公安、市场监管、卫生健康、文化和旅游等部门加强工作衔接和配合,建立健全案件会商、信息共享、案件移送等工作机制。(牵头科室或单位:经侦支队)

  市文化和旅游局:负责加强广播电视播出机构行业管理,监督指导其落实广告审查责任,健全广告审查制度,清理整治各种利用健康养生类节(栏)目、新闻报道等方式变相发布广告的行为,对不履行广告发布审查责任、虚假违法广告问题屡禁不止南宁非遗文化名录,以及以新闻报道形式变相发布广告或者以介绍健康、养生知识等形式变相发布医疗、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情节严重的播出机构,依法依规予以严肃处理。配合市场监管等部门加强对旅游服务广告的管理,对以虚假旅游服务广告招徕旅游者的行为加强监管。(牵头科室或单位:广播电影电视科)

  市卫生健康委:负责规范医疗机构自设网站发布医疗服务信息,加大对发布虚假违法医疗广告的医疗机构监督检查力度,将医疗机构发布虚假违法医疗广告行为列入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记分和校验管理;对医疗机构发布虚假广告,情节严重的,根据市场监管部门的提请,吊销诊疗科目或者吊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牵头科室或单位:综合监督科)

  市行政审批服务局:负责严把医疗广告审查审批关口,核发的医疗广告要及时告知市场监管部门、卫生健康部门。(牵头科室或单位:社会事务审批服务三科)

  市地方金融监管局:负责加强小额公司、融资性担保公司、民间融资机构等地方金融组织的监督管理,对构成或涉嫌构成非法集资活动的,将其涉嫌违法广告及时移送市场监管部门进行调查处理。(牵头科室或单位:银行保险科)

  人民银行济宁市中心支行:负责配合相关行政管理部门,共同研究解决金融领域广告管理工作中遇到的突出问题,规范金融领域营销宣传行为,在法定职责范围内,按照功能监管和行为监管的原则,加强对金融广告行为的管理,指导金融行业自律组织开展相关自律工作。(牵头科室或单位: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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