仅半小时,南宁这路口就有40多人被拦下!
为提高电动自行车驾驶人安全意识,营造南宁安全文明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持续巩固深化文明城市创建成果,10月27日晚高峰时期,南宁交警在市区主要道路口处设置执法点,开展电动自行车交通秩序整治专项行动。全市共设整治点39个,投入警力789名,重点查处不戴安全头盔等交通违法行为2485起。
其中,仅在民族大道朝阳路口一个点,半个小时内就查处了40多起骑乘电动自行车不戴头盔的违法行为。
南宁交警开展电动自行车交通秩序整治专项行动。南宁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宣传科供图 李南 摄
17时30分,记者来到民族朝阳路口,现场交警已在路口处执勤检查过往电动自行车。记者发现,大部分南宁市民骑乘电动自行车时均佩戴了安全头盔,但仍有少部分人没有佩戴头盔或佩戴头盔时不规范,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对此,南宁交警采取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的方式,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南宁交警在路上检查电动自行车安全头盔佩戴情况。南宁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宣传科供图 李南 摄
据悉,在涉及电动自行车的交通事故中,因未佩戴安全头盔导致的人员伤亡占有相当比例,而如果正确佩戴安全头盔,可以最大限度降低伤害程度。有关研究结果表明,当事故发生时,骑行头盔可吸收大部分撞击力,起到缓冲、减震的保护作用,可使驾驶人的受伤率下降70%、死亡率下降40%。而不戴头盔遭遇交通事故时,头部损伤率将是戴头盔的2.5倍,受致命伤的概率也将提高1.5倍。
为更好的规范交通秩序,共建文明南宁,对于存在交通违法行为的驾驶人,南宁交警会引导其成为交通安全志愿者。驾驶人将参与到文明交通志愿劝导行动中,走上街头,协助维护交通秩序。在行动当中,维持交通秩序;在今后生活中,自觉遵守交通法规。
南宁交警设置执法点,市民排队接受处罚。记者 黄思宁 摄
据悉,《南宁市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明确了自2020年9月1日起, 驾驶和乘坐不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的电动自行车(即上大绿牌和小绿牌的电动自行车)需佩戴安全头盔,否则将被处20元罚款;驾驶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的电动自行车(即上小蓝牌的电动自行车),倡导佩戴安全头盔。
南宁云、南国早报
编辑整理 | 气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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