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区公办小学招生地段今日公布家长看仔细啦
7月2日、3日(上午8:30—11:30,下午3:00—5:30),南宁市区小学将迎来2016年新生报名。6月11日上午,市区公办小学将在校门口公布招生简章和地段,家长们可到学校查看。
由于南宁市区的小学招生属城区管理,今年各城区小学报名有何特点呢?昨日,记者从青秀区、兴宁区、西乡塘区、江南区、良庆区、邕宁区等教育局了解到,在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报名入学时间和方式上,各城区有所不同,家长们要看仔细啦!
●地段生:
报名时间:7月2日、3日为南宁市户籍学生报名审验材料时间。
●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1.报名时间:7月3日。
8月22日,对未获录取的部分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进行统筹调配,并发放录取通知书工作,由接收报名学校通知家长。8月26—31日各相应学校为少数错过报名时间的适龄儿童补办招生手续。
2.招生学校:今年,青秀区教育局委托13所公办学校接收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报名材料,分别是民族大道中段小学、长堽小学、埌东小学、埌西小学、中山路小学、共和路小学、沛鸿小学、二塘小学、彩虹路小学、三屋小学、十七中(小学部)、柳沙学校(小学部)、红星学校(小学部)。
有办学资质的民办学校有:半岛卓立学校、青秀山学校、振兴学校、振宁小学、蓉茉小学、新世纪阳光小学、鹏飞小学、多多小学、新天才阳光小学。
3.报名事项:家长持相关材料复印件(同时审核原件)到教育局委托的公办学校报名。符合优先条件的适龄儿童优先安排进入公办学校,学位不足则安排到民办学校就读,由政府购买学位。
对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符合政策情况下,青秀区原则上按以下顺序优先安排入学:①在青秀区内购买家庭独立住房并入住的,提供房产证或购房合同及备案证明;②在青秀区居住时间越长越优先,提供居住证记录;③在青秀区经商或工作时间越长越优先。
4.特别提醒:
家长不用提前长时间到校排队,也无须到多所学校报名、递交材料。另外,遵循一次性调配的原则,凡不服从安排的,不再做二次调配,由家长自行联系学校就读。证件材料经审核不符要求的,建议家长自行联系有办学资质的民办学校就读。
●地段生:
1.报名时间:7月2日报名。
2.报名事项:家长填写子女入学诚信承诺书、新生报名登记表。没有提供房产证明的,还需填写无房户子女入学诚信承诺书。如有地段生材料不全,学校当面告知家长及时补办并登记预留学位。
●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1.报名时间:7月3日。
2.招生学校:兴宁区各中小学校受教育局委托初审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报名所需的材料。
3.报名事项:家长需填写申请书、承诺书、新生报名登记表,没有提供房产证明的还需填写无房户子女入学诚信承诺书。
在符合入学基本条件的基础上,兴宁区再按以下条件排序优先录取:①购房居住优先;②租房居住优先;③工作年限优先;④孤儿;⑤独生子女或双女结扎家庭;⑥建档立卡的贫困户子女。
4.特别提醒:
报名时需填写承诺书,报名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如发现报名材料弄虚作假或学生有留级重读行为,取消就读本校入学资格。证件材料经审验不符合要求,建议家长自行联系辖区内有资质的民办学校就读。
兴宁区教育局复核材料,按优先录取的条件录取,并向社会公布。家长不用提前长时间到校排队,也无须到多所学校报名、递交材料。另外,三塘镇、五塘镇和昆仑镇的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入小学一年级新生的报名点设在各镇中心校总部。
按照相对就近的原则,调剂安排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入学。同时,遵循一次性调配的原则,凡不服从教育局安排的,不再做二次调配,由家长自行联系生源不满的学校就读。
●地段生:
报名时间:7月2日、3日
●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1.报名时间:6月15日至7月3日,每个工作日及7月2、3日。需要注意的是,双日为小学一年级新生申请日。
2.报名地点:良庆区政务服务中心教育窗口(德政路20号)。
●地段生:
1.报名时间:7月2日、3日
8月26—31日,各相应学校为个别本市户籍适龄儿童错过报名时间进行补办入学手续。
●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1.报名时间:7月2日、3日
2.招生事项:
在符合入学基本条件情况下,西乡塘区列出6项优先安排入学的条件,包括先进个人证书证件、购买独立家庭房产并居住、经商或工作时间长短优先、独生子女、农村双女结扎户、流动人口婚育证明,以及房屋租赁备案证明等6项。
根据辖区内公办学校生源情况,将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安排到相对就近的公办学校就读,公办学校学位不足时则安排到由政府购买学位民办学校就读。按优先条件进行排序,由近到远、由公办到民办的原则进行分配。
●报名时间:7月2日、3日
●招生学校:“划分片区,统筹招生”,各学校分为白沙片区、亭子石柱岭片区、五一路东片区、五一中片区、五一西片区和沙井片区六大片区,统一招生。家长备齐材料,到家庭住址的服务学校报名。根据各校实际情况先在片区内统筹调配,学位调配满额后向相对就近片区有学位的学校调配。
●新建小区的业主子女入学:
证件材料经审验合格的,统一分配到周边相对就近且有学位的公办学校就读,父母双方均为南宁市市区户籍的优先进行安排。证件材料经审验合格而公办学校学位已满的,则由教育局调配到周边有办学许可证的民办学校就读,由政府购买学位。
●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
据辖区内公办学校生源学位情况,安排到相对就近的学校就读,公办学校学位已满则安排到民办学校就读,由政府购买学位。按优先条件进行排序,自近至远、自公办到民办进行分配。
在符合入学基本条件情况下,江南区列出了10项优先分配的附加证件,包括见义勇为奖、诚信守法先进等荣誉证书、明晰家庭房产证明、纳税凭证等。
●地段生:
1.报名时间:7月2日、3日。
2.招生事项:在同等条件下,优先照顾计划生育家庭子女和军烈属子女入学。
●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1.报名时间:6月6日至17日
2.招生事项:家长备齐报名材料后,向邕宁区政务服务中心教育局窗口提出申请。城区教育局根据辖区内学校生源情况统一协调,将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安排到相对就近的学校就读。
一、招生对象
1.具有本市城区常住户口的适龄儿童。
2.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引进人才实行〈广西壮族自治区居住证〉制度暂行办法的通知》中的规定取得“广西壮族自治区居住证”,并在有效期内,且有效期在两年以上的人员子女。
3.父母在本市城区内工作,父母及本人户籍在南宁市城区范围以外,但随父母在城区内居住且申请由政府安排入学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对象须年满6周岁(2010年8月31日前出生)
二、报名材料
●本市户籍学生:
1.户口簿(父母或其他监护人与学生不在同一户口簿的,需提供双方户口簿)。
2.父母或其他监护人的房产登记证明材料(“房屋所有权证”或购房合同等)。
●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1.户口簿(如父母或其他监护人与适龄少年不在同一户口簿的,则需提供双方户口簿)。
2.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在本市市区的“广西壮族自治区流动人口居住证”。
3.合法住所证明(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在南宁市区内的“房屋所有权证”、购房合同、房屋租赁证明等任一项)。
4.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在本市市区务工证明(国家规定的劳动合同、纳税证明、营业执照等3项材料中的任何一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