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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关商贸企业复工,驻马店市商务局发布重要通知

   2月27日,驻马店市商务局发布关于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商贸企业复工营业的通知,通知要求,各县区商务局、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招商服务局、开发区招商局、高新区招商处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督促支持符合防疫要求具备复工条件的商贸服务业企业及沿街门店尽快复工,支持与居民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零售店、餐饮店、食品店、理发店、物流、农贸市场等服务业门店落实防疫措施前提下能复尽复。

  关于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商贸企业复工营业的通知

  各县区商务局、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招商服务局、开发区招商局、高新区招商处: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全省、全市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打赢疫情防控的人民战争、总体战、阻击战,支持商贸服务业企业及沿街门店复工营业,保持经济社会平稳发展,根据省疫情防控指挥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复工复产的通知》(豫疫情防指[2020]13号)要求,结合商务工作实际,特作如下通知: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全市商务系统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全省、全市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会议精神上来,切实抓好豫疫情防指[2020]13号文件的贯彻执行,一手抓疫情防控,一手抓复工复产,两手都要硬,努力保持商务经济平稳运行。

  二、积极防控,支持复工。动员商贸服务业企业及沿街门店购买储备必要的体温检测仪、口罩、一次性手套、消毒液等防疫物资,加强营业场所消杀,排查员工接触人员信息,培训疫情防控知识,落实企业主体责任,确保不因复工营业出现新的感染病例。

  三、简化手续,推进复业。落实“事前审批”转为“事中事后监管”要求,具备复工营业条件的商贸企业及沿街门店,在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前提下,向属地政府提交疫情防控承诺书后,即可自行复工营业。以前设置的审批、核准、备案等前置条件一律取消,确保能复尽复。

  四、搞好服务,做好保障。县区商务部门要深入一线,加强督导,联合有关部门,帮助复工营业企业及沿街门店协调采购防疫物资。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督促支持符合防疫要求具备复工条件的商贸服务业企业及沿街门店尽快复工,支持与居民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零售店、餐饮店、食品店、理发店、物流、农贸市场等服务业门店落实防疫措施前提下能复尽复。

  五、实行商贸服务业重点行业复工营业情况日报告制度。建立县区开复工企业日报告制度,对各县区商贸服务业企业恢复营业情况定期发布,为领导宏观决策、指导工作提供依据。各县区商务部门每日下午16:00前将本县区商场超市、餐饮住宿复工营业情况报市商务局流通业发展科(联系人:张冰媚、电话2795159),物流、农贸市场复工营业情况报市商务局市场体系建设科(联系人:吴慈祥、电话2795156),加油站复工营业情况报市商务局市场运行调节科(联系人:李慧灵、电话2795160)。

  2020年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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