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个“第一次”全面提振师道尊严
尊师重教是中华民族传承千年的优秀传统文化。教育部等七部门印发的《关于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师德师风建设的意见》中提出“师道尊严进一步提振”,充分体现了新时代国家和民族走向伟大复兴的历史进程中,对于源源不断产生好老师的时代呼唤。《意见》第一次将师德师风建设从教育系统内部放到整个党和国家工作当中,放到整个社会环境之中,重塑我国尊师的优秀传统文化,使“国将兴,必贵师而重傅”在新时代有了新的生命力。第一次提出了“维护教师依法执教的职业权利”,尤其提出要推动完善相关法律法规,研究出台教师惩戒权办法,明确教师教育管理学生的合法职权。第一次提出了“教师优先”,营造教师光荣社会氛围。第一次提出了“将尊师重教观念渗透进学生的价值体系”,从幼儿园开始加强尊师教育。这一系列政策措施,既利于吸引一大批优秀人士热心从教,也利于促进教师队伍加强自身建设、增强育人本领。整体而言,《意见》是对全社会树立尊师重教风尚的制度保障。
强化依法执教权利保护,维护教师职业尊严。《意见》首次提出了“维护教师依法执教的职业权利”。尤其提出要推动完善相关法律法规,明确教师教育管理学生的合法职权,研究出台教师惩戒权办法,通过一系列保障教师依法执教权利的举措,将使教师工作的积极性、创造性得到保护和激发,为教师营造安心工作、大胆工作、全心育人的良好环境。《意见》提出,对无过错但客观上发生学生意外伤害的,教师依法不承担责任。教师尊严不可侵害,对教师进行侮辱、谩骂、肢体侵害,或者通过网络对教师进行诽谤、恶意炒作等行为要严惩,构成违法犯罪的,依法追究相应责任等措施。这一方面鼓励引导老师大胆履职,积极工作;另一方面传递出教师对于学生的爱和积极期待,使享有教育惩戒权的教师,更注重提升立德树人的教育本领,用更加专业的教育方法引导每个孩子健康发展。这既是尊重老师对学生有教育权的体现,也是符合服务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人才培养的需求,将为营造教师安心、热心、舒心、静心从教创造良好的社会舆论基础和法治保障。
尊重学校教育安排,支持教师专业施教。《意见》明确提出,引导家长尊重学校教育安排,尊敬教师创造发挥,配合学校做好学生的学习教育,以此引导家长建立更加科学的育人观念,尊重教师的育人主张,形成家校间良性的沟通互动。良好的师生关系建立在老师与学生相遇每一刻的积极互动中,一所学校最珍贵的资源是老师对学生的关注,相信教师是家校良性互动的前提。因此,支持教师就是支持孩子,社会各方都要朝着“让老师更专业地教学、更静心地陪伴孩子”而努力,给老师和孩子互动的空间,尊重老师的专业主张,加强沟通交流,形成一致的教育观念,做与老师并肩同行的“同伴”,信任、支持和尊重教师,真正让提振师道尊严具备坚实的社会基础。
提倡“教师优先”,提升教师社会声望。教师的幸福感,不仅仅来自学生的成功,也来自对自身职业的认同,来自社会给予的尊重与认可。营造社会尊师氛围,不仅仅在口头上,也在行动中,需要全社会的支持,形成敬重老师的优良风气。《意见》第一次提出了“教师优先”理念,支持鼓励行业企业在向社会公众提供服务时“教师优先”,教师优先,也就是教育优先,这是在全社会进一步弘扬尊师重教的优良传统的一个有效措施。相信通过尊师教育的开展、“教师优先”理念的践行,将大大提高教师的政治地位、社会地位、职业地位,让广大教师享有应有的社会声望。
厚植师道文化,赋能教师专业成长。《意见》第一次提出了“将尊师重教观念渗透进学生的价值体系”,要在校园内厚植尊师重教之风,从幼儿园开始加强尊师教育,加快形成接续我国优秀传统、符合时代精神的尊师重教文化,推进尊师文化进教材、进课堂、进校园。于此而言,传承尊师文化是新时代每一所学校的责任担当。进而言之,尊师从制度保障上、社会氛围中得到有效保障,使教师在获得更高的社会地位、社会赞誉的同时,更需要修炼内功,提升专业水平,为自身赋能,不断突破。要用高尚的师德获得学生的敬重,要特别富有爱心耐心,更要有专业和学术上的引领示范,努力成为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的“四有好老师”;用勤勉的师风获得学生尊重,脚踏实地,对一节节教学设计反复推敲,用一次次的谈心、一次次的家访、一篇篇作业的耐心辅导修改,精耕细作,让教师的实践中增添许多平凡而又深刻的教育故事;要用专业的水平获得学生的尊重。教师作为学生人生中的关键人物,要行为世范,始终保持学习和进取的姿态,将教育情怀融入日常教育教学,给学生积极的影响,做好学生成长的引路人。
《意见》提出,经过5年左右努力,基本建立起完备的师德师风建设制度体系和有效的师德师风建设长效机制。教师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平全面提升,教师敬业立学、崇德尚美呈现新风貌。教师权益保障体系基本建立,教师安心、热心、舒心、静心从教的良好环境基本形成。相信这样一幅宏伟蓝图,会让教师更有幸福感,让孩子更有获得感,让家长更有信任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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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小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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