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医养结合机构不得擅自对外开展发热病人诊疗排查活动
中新网银川2月24日电 (杨迪)记者24日从宁夏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第六场新闻发布会上获悉,疫情防控期间宁夏医养结合机构不得擅自对外开展发热病人诊疗排查活动,以消除机构内交叉感染风险。
“防控老年人患病是我们的重要任务。”宁夏疫情防控指挥部救治组专家杨廷江介绍,宁夏新冠肺炎确诊病例中60岁以上老年人占17%左右,老人中发展为重症、甚至危重症占58%以上。
杨廷江介绍,医养结合机构要防范交叉感染,加强入住老年人医疗服务,不得对外开展诊疗活动。同时要密切关注老年人健康状况。每天早晚测量1次体温(个人专用体温计),随时询问老年人身体情况;提醒慢病服药老人规律服药;老年人出现身体不适或疾病发作,经与本人和家属沟通,达成一致后,通过本机构内医务人员处置、远程会诊、转院就诊等方式进行救治。
杨廷江表示,对发热或呼吸道症状老年人要分类处理。对于出现咳嗽、咳痰、咽痛、头痛等症状且无加重,没有流行病学史的老年人,可在机构内按一般感冒治疗,暂不外出就医;有慢性呼吸道疾病的老年人病情稳定的可在医生指导下常规用药,若病情危及生命必须立即联系医疗机构转诊。
急性发热的老年人,如确无流行病学史,可在机构内隔离观察,按一般感冒发热进行治疗,有条件可做血常规等理化检查,如有必要再转诊检查。老年人一旦出现危急重症,机构如无救治能力,在实施力所能及的救治措施同时,拨打120急救电话送医。
老年人出现新冠肺炎临床表现(发热、干咳、乏力、鼻塞、流涕、咽痛、腹泻),不排除流行病学史的,立即进行隔离观察,并及时送往设置发热门诊的医疗机构排查。确诊为疑似病例的,由集中收治的定点医院救治。疑似病例和确诊病例就诊和治愈后返回的老人和工作人员,应隔离观察14天,无异常后方可入住。(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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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小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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