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朝奇案:小叔子送嫂嫂回娘家,嫂子半路失踪,引发一场四命血案
明朝万历年间,袁州府萍乡县(今江西省萍乡市),发生了一件离奇的案子,一个女子在回娘家的路上失踪,三个人因此而丧命,此事的曲折离奇程度,简直堪比传奇。今天,就让笔者将此事的来龙去脉,详细地讲述给大家吧。
话说明朝万历皇帝在位时,在萍乡县的高岭,生活着一对夫妻,男的叫王成,勤劳能干,女子是李氏,皮肤白皙,颇有姿色。两口子男耕女织,日子过得很是恩爱。也是合该有事,这一天,李氏一大早要回娘家看望父母,而王成则有事在身,无法去送妻子回岳父母家。
王成的岳父母家距离他们家有近三十里的路程,而且还要翻过一座山才行,因此王成不放心妻子一个人回娘家,就让自己的弟弟牵着毛驴护送妻子回娘家,这样自己也放心。王成的弟弟叫王方,王方见哥哥吩咐,就牵着毛驴,让嫂子骑着毛驴上了路。
李氏和小叔子王方从小路翻越山岭的时候,李氏因为一路颠簸,感觉很是劳累,就从驴背上下来,坐在一块石头上休息。王方见嫂子累了,自己只好牵着毛驴,也站在一边等候。说来也巧,就在此时一只野鸟从低头吃草的毛驴头上飞过,毛驴顿时受惊,跳起身撒蹄子就跑。
王方没注意,缰绳没拽住,他怕毛驴走失,也顾不得和嫂子说话,赶紧去追毛驴,李氏见状,也是着急,只希望小叔子赶紧把毛驴给找回来,毕竟一头毛驴值不少钱呢。当王方气喘吁吁,好不容易逮住毛驴,赶回来要和嫂子一起赶路的时候,他愣住了,为啥呢?嫂子李氏不见了,一开始王方以为嫂子去树林里小解去了,就在原地等待,可是等了将近半个时辰(一个小时),嫂子依然没有出来,王方这才着急!
王方认为嫂子恐怕是遇到了什么强盗土匪,被掳了去,自己得赶紧回家告诉哥哥,好找人一起寻找嫂子的下落。王方骑上毛驴回了家,将嫂嫂半路失踪的事情告诉了哥哥王成。王成听了也是很着急,他对弟弟王方说:“咱们一起去你嫂嫂家,也许你嫂嫂等你找驴等得不耐烦,自己走回娘家了呢!”
于是兄弟俩急匆匆地来到王成的岳父母家,结果到那里一问李氏压根刘没有回来。这下王成着急了,他又和弟弟返回李氏失踪的地方仔细搜索,结果在一片树林中,发现了一个无头的女尸,女尸身上穿的衣服正是李氏出门时所穿的衣服。王成见状,心疼得差点没晕死过去,他返身拽住弟弟王方的衣领,狠狠抽了弟弟一个耳光。
王成对王方破口大骂:“说,是不是你企图侮辱嫂嫂,你嫂嫂不同意,你担心你嫂嫂给我告状,你就把她给杀了灭口!你个畜生!”王方被哥哥打得晕头转向,听了哥哥的指责更是感觉心寒,他说:“我什么都没做,你不信就报官吧!”第二天王成就报了官,官府将王方当做嫌疑人给关押进了萍乡县的大牢。
在牢中,王方遭遇了严刑逼供,他受不了非人的折磨,只好屈打成招,说是自己见色起意,杀害了嫂子,然后将嫂子的头扔了。官府向王方索要杀害嫂子的刀具,又询问李氏脑袋的下落,王方本来没杀人,自然不知道如何回答,于是又挨了一顿毒打,罪名是拒不交代凶器和遗骸下落。
古代定罪也讲究证据,没有证据是无法定案的,萍乡县衙的县丞是个自以为是的人,他想趁早结案,好显得自己是个破案如神的清官。于是他自己找来了一个腐烂的女人的头颅,又找了一把刀,交给了县令,说这就是王方杀害李氏的凶器,和李氏的头颅。
萍乡县令信以为真,让王方签字画押,随后将王方当作杀人犯砍头示众。一年后,王成的三个邻居,合伙在南京做生意,结果他们三人上街的时候,赫然发现本应早已死去的李氏,居然在街上买米。邻居们看着李氏目瞪口呆,差点没吓死过去,李氏看着仨邻居也愣了一会儿。邻居说:“你没死啊,你的小叔子可惨了,他被冤杀了!”
李氏不明所以,邻居就将李氏失踪之后发生的事情原原本本地告诉了李氏。李氏听完,大哭说:“我的小叔死得真冤枉啊!”接着李氏将三个邻居请回自己家,在家中对邻居诉说了自己的遭遇。原来,当王方急着去追驴,李氏在石头上坐着休息的时候,从树林里出来一个满脸胡子的大汉。这个大汉挑着一个大竹笼。
大汉看见李氏孤身一人,停身放下竹笼,大刺刺走到李氏跟前,从腰间拔出一把刀,对李氏说:“想活命就把衣服鞋袜脱了,否则我一刀杀了你!”李氏一介女流,哪里敢违抗,只好照做,等李氏脱完衣服后。大汉对着竹笼喊道:“出来吧!”声音刚落,一个女子从竹笼里面钻了出来。
大汉让女子穿上了李氏的衣服,然后一刀砍断女子的脖子,把女子的脑袋用布裹好扔进竹笼,将女子的尸体扔进树林深处。李氏在一边早已吓傻了,大汉又逼着李氏钻进竹笼,然后挑着李氏飞快地离开了。半月之后,大汉带着李氏来到了南京,强迫李氏做了自己的老婆。之前竹笼里的女子也是大汉掳掠而来的,只是大汉觉得李氏更漂亮,就把那个女子给杀了,真是丧心病狂!
李氏说自己之所以留在这里,完全是因为害怕大汉杀了自己,现在好了,请求三个邻居帮自己捉住大汉报官,好帮自己小叔子报仇。不一会儿,满脸胡子的大汉从外面回来了,他满脸酒气,应该是喝醉了。三个邻居见状,一起上前,将大汉死死按住,然后让李氏找来绳索,将大汉捆绑起来,扭送到了官府。
官府接案之后,马上审讯调查,大汉对自己的罪行供认不讳,官府马上上报给刑部,刑部拟定大汉为死刑,请万历皇帝定夺,结果万历皇帝御批准奏。大汉很快被处死,算是为李氏的小叔子偿命。而经手办理此案的萍乡县令被降职问罪,至于县丞不仅滥用刑罚,为了给王方定罪,擅自开别人棺材,取了一个女尸的头颅来冒充李氏的脑袋,害得王方冤死,可谓知法犯法,罪加一等,斩首示众。
至此,此案才算真相大白,王方、竹笼女子、胡子大汉、县丞四人因此案而死,李氏虽遭掳掠,却大难不死,回到老家,和丈夫王成夫妻重聚,破镜重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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