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战轴心国德国和日本,海军实力谁更强
二战期间,德国和日本同为轴心国成员,两者尽管身处异地,狂热的扩张野心却是相似的。军事理论家克劳塞维茨在《战争论》中认为:“战争无非是政治通过另一种手段的继续。”德日两国发动战争机器的同时,扩张海军军备无疑是其中的重要一环。
那么德日海军的实力,到底谁才是更胜一筹呢?
海军家底大盘点
德国海军生产和俘获舰艇4565艘,包括俾斯麦级战列舰2艘、沙恩霍斯特级战列舰2艘、德意志级袖珍战舰3艘、德意志级前无畏战列舰2艘、巡洋舰10艘、辅助巡洋舰10艘、驱逐舰42艘、潜艇1188艘、其它舰艇3306艘,总吨位近200万吨。
日本海军主要水面舰艇有艘,其中航空母舰25艘、34艘战列舰、重巡洋舰18艘、轻巡洋舰22艘、驱逐舰177艘、潜艇174艘,总吨位193万吨。除潜艇外,日本海军的规模完全占据上风,而且数量可观的航母,令德国艳羡。
不同的起点 不同的规模
德日两国海军规模的差异,源自其起点的高低。1922年2月6日,美、英、日、法、意等五国对结束一战后海军的军备竞赛达成共识,各方签订了《限制海军军备条约》,条约限制了五国主力舰的吨位和主炮的口径,规定了各国主力舰的总吨位,并对各国航空母舰的总吨位、标准排水量和火炮口径提出了具体要求。
条约的缔结,日本受益最大。条约抬高了日本的地位,使其跻身一流强国的行列。条约给海军造舰大跃进踩了刹车,使国力并不雄厚的日本有了喘息之机。在缔约的五国中,美国要兼顾两洋,英意法远在欧洲,日本实际上成为了东太平洋的霸主。
德国就没有日本那么幸运了。1919年6月28日,一战交战各方签署了《凡尔赛条约》,其目的是限制和削弱德国的经济和军事实力。海军只能保存很小的规模,并且不得制造及拥有潜艇。1933年,纳粹党上台后,党首希特勒单方面废止的《凡尔赛条约》。两年后,德英两国经过多次磋商,宣布以《英德海军协定》替代《凡尔赛条约》。
协定规定德国海军的总吨位不能越过英联邦国家海军舰艇总吨位的35%,同时,德国可以装备潜艇,其规模不得超过英联邦国家潜艇总吨位的45%。协定的出台,给德国海军松绑。1935年,德国海军推出了“Z计划”,试图重振雄风,只是其起步晚、规模小已是不争的事实。
不同的地理 不同的海军
德日海军的差异,与其自身所处的地理环境有着密切关系。1904年,英国地缘政治学家哈尔福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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