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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中国成立初期“无毒国”是怎样建成的

新中国建立初期,鸦片烟毒泛滥严重,对民众的身心健康和百废待兴的中华大地都带来了巨大危害。为了禁绝烟毒,1949-1952年,中国共产党领导全国人民开展了一场轰轰烈烈的禁毒运动,通过多种途径和有力措施,彻底禁绝了危害中国200多年的鸦片烟毒,使中国成为当时世界上唯一的“无毒国”,成绩令人瞩目。

新中国成立初期“无毒国”建立的社会背景

在清朝,清政府被迫签订鸦片贸易合法化条约后,事实上解禁了贩运、吸食鸦片,承认了种植鸦片的合法性,从政府层面放纵了烟毒问题,这也为日后禁毒工作的难以开展埋下了祸端。民国时期,军阀混战,禁烟与“护毒”相互交织,烟毒大肆泛滥。烟民们吸食大烟,不仅伤害了自己的身体,浪费了社会财富,更败坏了社会风气。新中国 “禁绝烟毒”的目标就是在这种情况下提出来的。

搜缴的制毒工具及毒品。

国内背景

新中国刚刚成立之时,全国主要地区已基本解放,但城市工业体系基本被摧毁,交通运输业和工农业凋敝衰败,经济发展十分困难。就烟毒问题来说,1949年新中国成立前夕,全国烟地达到2000万亩,吸食鸦片人数达到2000万人,烟农1000万人,吸毒及制售工具的人数多达60万人,大量土地种植罂粟,粮田锐减,甚至时常出现饥荒,烟毒问题影响着社会稳定与发展。

国外背景

20 世纪 50 年代,国际环境发生重大变化。以美国为首的西方资本主义国家采取政治上不承认,经济上封锁打压,军事上合力包围的敌视政策,使新中国陷于被孤立的境地。

靠近中国的“金三角”地区是当时世界上对中国唯一有威胁的毒源地,但20世纪50年代我国与上述地区交界的边境是军事斗争的一线,所有联系境外的通道都有重兵把守,严格出入。国际格局与局部斗争的现实情况,客观上切断了毒源地毒品在我国传播的渠道。

新中国成立初期“无毒国”成功建立的根本原因

烟毒问题严重危害着社会秩序的重建,面对此种情况,中国共产党人以根除烟毒,治病救人,重振国家经济生产,稳定社会发展为目标,通过一系列强硬手段铲除烟毒,向全世界展示了新中国禁烟禁毒的决心。

“无毒国”建立的根本原因是中国共产党领导新生人民政权对禁烟禁毒工作开展的坚定决心和强大的国家意志。上溯历史,清王朝和国民政府无不将“禁毒”二字写在其颁布的政令、法律上,针对烟毒问题也采取了若干措施,但结果收效甚微,烟毒禁而不止,越禁越多。

究其根本,还是由于统治者们没有禁绝烟毒的强大决心,也没有形成全国一致的国家意志,所以他们对待禁毒工作采取“时禁时放”的态度。

新中国从成立伊始,中国共产党人就坚定致力于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而扫除烟毒则是伟大复兴必由之路上重要一环。在党中央的统一领导下,从上至下所有颁布的禁毒法律,无不写上了如“彻底扫清”“禁绝烟毒”“彻底禁绝鸦片”“铲除”“彻底肃清”等这样的关键词。由此形成的强大国家意志,推动禁毒工作不断走向深入、走向彻底,也彰显着新中国禁绝烟毒的强大信心。

图为销毁收缴烟毒、烟具。

新中国成立初期“无毒国”成功建立的具体措施

“严令禁烟”与禁毒宣传相结合

严令禁烟。1950年2月24日,中央政府决定向当时蔓延全国的鸦片烟毒宣战,发布了《关于严禁鸦片烟毒的通令》。要求严禁种植罂粟,不准制造售卖烟土,吸毒者限期登记戒除。具体表现为:一是禁种,从毒品源头上打击禁绝烟毒原料。各地区根据自身情况颁布适合本地区开展禁毒工作的具体措施,例如铲除种植的罂粟,派出禁烟工作组监管禁烟工作的开展等。二是禁运禁售。打击贩毒领域,让贩烟者无处贩卖,吸烟者无处购买,进而有效控制毒品泛滥。三是禁吸。在广泛宣传烟毒危害的基础上,各地区封闭烟馆,收缴各类毒品及吸毒工(器)具,建立戒烟所,举办烟民学习班,对烟民进行登记,帮助烟民戒烟。能通过教育后戒除的通过自戒或由他人监督戒除。多次戒除失败者则通过处罚或强制戒毒来戒除毒瘾。

图为悔过书。

这一通令的颁布遏止了长期以来烟毒泛滥的情况,种植罂粟的现象基本禁绝,贩卖烟土、吸食大烟者迅速减少。据当时的察哈尔、绥远、山西三省统计,新中国成立前的62万烟民已戒除近40万。从全国范围看,禁毒工作初见成效。

多手段多方面开展禁毒宣传。在开展禁毒工作中,禁毒宣传是动员群众和统一认识的一项基础性工作。在党中央的组织和号召下,大量干部深入到群众中,围绕烟毒的危害性、禁毒工作的必要性、全民参与的重要性、禁烟禁毒的好处等进行广泛宣传。如组织本地区烟毒危害宣讲会、禁毒工作推进会、毒贩现身说法宣讲会、公审宣判大会等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活动。

以西南地区为例,一是政府首先利用召开工作会、代表大会等机会宣传政务院、本省本地区制定的禁毒法令,使群众明白禁毒工作开展的国家强制性。二是利用报纸、杂志 、电台作公开宣传,辅以标语、宣传画、黑板报等形式进行禁毒宣传。三是严肃处决首要贩毒分子,对毒品进行收缴、焚毁处理,达到宣传震慑作用。四是通过工作人员与毒贩、吸毒者家属开展座谈会,利用家属劝导吸毒者进行自戒、贩毒者主动自首,鼓励涉毒人员家属检举揭发。禁毒宣传活动的开展,既讲明了法规,也有效震慑了吸毒者,纠正了社会对毒品和禁毒工作的不正确认识,形成对毒贩、吸毒者强大的舆论压力并从思想上挽救了涉毒民众,国家的禁毒政策和禁毒决心也得到了进一步彰显。

禁毒惩治与禁毒帮戒相结合

涉毒处罚宽严相济。新生的人民政权在禁毒工作开展伊始就制定了一系列符合新中国实际情况的,体现宽严相济的禁毒政策法规,为日后禁毒工作的开展打下了重要制度基础。宽严相济即对顽固不化涉毒多次者、拒绝上交毒品者、拒绝铲除毒品原植物者、武装贩毒人员、大量贩毒人员等从严惩处直至判处死刑,对涉毒人员主动坦白、自首、悔过、检举的给予较轻处罚或不予处罚。这些举措的实施很大程度上缩减了吸毒人群,瓦解了禁毒工作的对立面,赢得了广大人民群众的支持、理解,也达到了涉毒处罚宽严相济的目标。

多种方式实施禁毒帮戒。1950年《关于严禁鸦片烟毒的通令》第六条至第七条规定,吸毒人员必须限期向政府主管部门登记并定期戒除毒瘾,对于拒绝登记和逾期不戒除者进行处罚并进行劳动改造。该通令还明确规定对于吸毒人员要采取限期戒毒和集中强戒相结合的戒毒方式。

具体帮戒措施为:一是主动戒毒人员在履行戒毒登记时,视烟毒吸食、注射者的染瘾程度、年龄及其他具体情况分别核定戒除期限、施戒方式并报市禁毒委员会备案,发给登记证。二是各级政府的医药部门要配发相关戒毒药物、宣传戒烟戒毒药方,对贫苦吸毒者可以进行减价或免费治疗。三是在烟毒泛滥的城市,由政府设立戒烟所进行戒毒治疗,准许公、私立医院兼办或专办戒烟业务并受市禁烟禁毒委员会监督领导。四是号召村民组建流动施戒队,配合本地禁烟小组访问戒毒者,协助贫苦自戒者免费施戒。

禁毒工作与群众运动相结合

新中国采取了全国动员、全民参与的宣传、揭发、举报禁毒模式,将禁毒工作与禁毒群众运动相结合,掀起了禁毒“人民战争”。

通过前述禁毒宣传工作的开展,统一了全民的思想认识,政府积极组织广大人民群众参与到禁毒工作中来,鼓励揭发涉毒行为,深入推进禁毒运动。

具体来看:一是各级政府根据本地具体情况制定鼓励人民群众参与禁毒工作的举报激励机制。如四川省规定将处罚烟毒犯罪的罚金一部分上交,余下部分作为举报奖金。在精神和物质的双重鼓励之下,在全国范围内掀起了检举、揭发涉毒犯罪行为的高潮。二是在农村地区,发动农村基层自治性组织广泛参与禁毒,发动村民进行日常查毒,为公安机关提供线索,协助查办毒品犯罪行为。三是成立戒烟所,对吸毒人员进行集中戒毒,由基层群众组织进行监督管理,戒烟所白天组织吸毒者集中劳动改造,晚上则进行禁毒知识学习。四是组织群众参与流动施戒队,配合当地禁烟小组开展工作,协助自戒者自觉进行禁毒施戒、治疗疾病。

随着禁毒“人民战争”的不断深入,群众运动打牢了禁绝毒品的群众基础,人民群众参与禁毒工作的自觉性和积极性也在不断提升,禁绝毒品的浪潮延伸到了中国的每一个角落。

新中国成立初期“无毒国”的建立取得的成果

通过开展禁毒斗争,全国在禁种禁吸领域取得了重大成果。新中国达到了禁绝烟毒,摧毁毒品源头,消除毒品消费市场的目标。到1951年底,全国范围内基本禁绝种植毒品,在1952年底通过强戒、自戒等戒毒形式使全国2000多万名吸毒人员戒除了毒瘾,过上了正常的生活。

这场禁毒运动,基本上禁绝了肆虐中华大地百余年的烟毒问题,改善了社会风气,净化了社会环境,使全社会认识到中国共产党和各级人民政府有能力、有魄力解决涉毒问题,有力地打击了反革命活动,巩固了人民政权,振奋了民族精神,提高了党和政府的威信。

(作者系湖南警察学院禁毒学专业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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