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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学怀二胎 副教授被学校2017年1月11日

2014年1月21日,蔡智奇到广东省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院申请仲裁,2日后收到了仲裁院的《不予受理通知书》。其后,蔡智奇委托律师到天河区提出起诉。

对此,蔡智奇的代理律师陆妙卿表示,将就该裁定向广州市中级提出。(记者陈万如)

华南理工大学副教授蔡智奇因被校方认定超生而遭,蔡智奇向广州市天河区法院提起诉讼,状告学校。天河区法院日前作出“不予受理”的裁定。蔡智奇的律师称,将对该裁定提出。

法院:对学校行为不能提起诉讼

美国留学怀二胎副教授被学校

蔡智奇2007年作为留学人员到国外进行博士后研究工作,其妻一同前往。在美国期间生了第一个小孩,入美国籍;并在美国怀了第二个小孩,回国时已怀孕5个月。蔡智奇到户籍所在地杭州办理了第二个孩子的准生、入户手续。2009年,蔡智奇被华工聘用,并晋升为副教授。

2月14日,天河区法院作出“不予受理”的裁定,认为华工蔡智奇的行为属于单位给予的内部行政处分,不属于劳动争议,不能提起民事诉讼。同时也告知,行为也不属于行政机关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因此蔡智奇也不能提起行政诉讼。

蔡智奇认为,校方适用广东省人口计生委办公室的内部发函,而不适用国家计生委的《出国留学人员生育问题》,违反“上位法优于下位法”的原则。按后者,夫妻双方在国外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留学人员,不符合国家有关计生法律、法规的,在国外生育或怀孕后回中国内地生育第二个子女的,回中国内地后不予处理。留学人员在国外留学期间生育或怀孕后回中国内地生育,不纳入中国内地各级各部门和有关单位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考核。

蔡智奇

在2013年11月19日,蔡智奇收到华南理工大学的《关于给予蔡智奇处分的决定》,并被停发了一切工资待遇。的根据是穗计生函[2006]26号和粤人口计生委办函[2006]35号:父母双方或一方为中国,未在外国定居,其在外国生育的第一孩不管是否已取得外国国籍,均不能批生第二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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