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交通事故引发警车被砸群体性事件6人获刑南宁新闻交通事故
记者从广西南宁市西乡塘了解到,2013年6月13日晚,该市友爱立交桥下发生一起因交通事故引发的滋事事件,引发聚集围观。目前事态已经平息,有关情况正在调查。
中广网南宁7月15日消息 记者从广西南宁市委宣传部了解到,7月15日上午9时30分,该市西乡塘区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人曾某宏等六人寻衅滋事一案,并当庭宣判。
法院经审理查明,2013年6月13日晚上,机关在南宁市西乡塘区友爱立交桥下处置一起因汽车追尾事故而引起的纠纷的过程中,遭围观。在陈某(纠纷一方当事人,另案处理)依协议向对方支付6000元后,依法将陈某带离现场,部分对此进行起哄,坐在桂A1119警车上的陈某等人;在此期间,被告人曾某宏、劳某奇、梁某章、赵某铭、李某远、谢某云等先过或来到现场起哄,以冲击秩序的、桂A1119警车上的人员等方式,其中劳某奇、曾某宏还以倒计时的方式对桂A1119警车上的人员施压,围观,造成现场秩序严重混乱,直至次日凌晨4时许,事态才得到控制,导致在事件中陈某的丰田轿车被,多名在现场秩序的、协警受伤,以及多辆警车受到不同程度的损坏。
据了解,6月13日晚,广西南宁市友爱立交桥下发生一起汽车追尾交通事故,并引发群众围观。其间,肇事车辆内掉出伪造旧式军车牌,事件随之演变成“群体性滋事事件”,不但“假军车”被,维持秩序的警车也被打砸。南宁市警方6月16日通报,查获56名犯罪嫌疑人,其中33人被刑事。
新闻回顾:南宁交通事故引发聚集事件致警车被砸
西乡塘今早8:32在微博上做出声明。声明称,事发当时,陈某(外省籍人员,在邕帮私营企业开车)驾驶一辆未悬挂号牌的小客车,与一辆出租车发生追尾碰撞。双方发生冲突,出租车司机被打,进而引发聚集围观。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劳某奇、曾某宏、梁某章、赵某铭、李某远、谢某云在公共场所起哄,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其行为已构成寻衅滋事罪。法院以寻衅滋事罪判处被告人劳某奇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被告人曾某宏有期徒刑四年,被告人梁某章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被告人赵某铭犯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被告人李某远、谢某云有期徒刑一年。
网络消息,6月14日凌晨,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友爱立交桥附近,一辆轿车追尾一辆出租车后,轿车上几名年轻人下车后将出租车司机打伤,随后大批出租车赶到现场并发生冲突。打人者被随后赶到的在警车内,出租车司机和市民将警车掀翻,军牌车。凌晨4点,特警赶到现场,市民投掷啤酒瓶对抗,持续到天亮。
(原标题:南宁审判6名寻衅滋事者 曾因假军车肇事打砸警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