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12个综合示范村明年底前建成2016-4-11南宁新闻综合台
建设综合示范村是市委、市根据南宁市经济社会发展新形势新要求作出的一项重大决策。市委、市提出,从今年9月起到2014年底,用一年多的时间,整合资源、集中力量、因地制宜,在全市12个县区打造12个辐射带动作用强的综合示范村,并实行县、区长负责制。由市统筹委作为全市综合示范村建设牵头单位,市成立了规划咨询组、建设推进组和督查指导组3个工作推进小组。截至目前,各县区都成立了相应领导小组和现场工作指挥部,并初步完成村庄、产业等规划评审,现正开展平整场地、拆除危旧房屋等工作。
余远辉强调,各县区要切实增强综合示范村建设的责任感、紧迫感,狠抓工作落实,确保如期完成建设任务。一要统一思想,深刻认识综合示范村建设的意义。二要踏踏实实抓工作推进。倒排时间表,扎实推进12个各具特色的新村建设和旧村;大力推进产业开发,通过土地流转,打造一村一品,抓好特色农业、乡村生态旅游发展;切实做好群众工作、关心村民生活,发挥农体作用,充分调动群众共同参与建设的积极性、主动性;切实解决好资金投入问题,多渠道筹措建设资金,为示范村建设提供资金和物资保障。三要在全市形成“比学赶帮超”的示范村建设氛围。要在全市营造“比学赶帮超”的浓厚氛围,通过互相对比借鉴,学习先进、创新思,推动示范村建设出亮点、见实效,建设群众最满意的新村。
22日,市委余远辉主持召开全市综合示范村建设推进会,要求各县区提高认识、凝心聚力,狠抓工作落实和建设进度,确保明年底前完成12个综合示范村建设,引领带动全市新农村建设高水平发展。
市长周红波对抓好示范村建设提出具体要求:要突出因地制宜,无论拆旧建新,还是就地,都要按照民生工程的要求,注重示范村规划引领,做好、污水处理和沼气池建设等工作;要突出农村特色,尊重自然,留住乡愁,建设农家小院,不要建成城市小区;要突出产业支撑,做好产业开发规划,让村民增产增收;要突出群众主体,引导群众积极投身示范村建设,集中各方力量,引入市场运作机制,齐心协力把综合示范村建设工作办好、办实、办出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