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文昌部署环保督察工作 要求坚决抓好生态环保督察问题整改落实
7月14日下午,中央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海南省工作动员会结束后,文昌市委书记钟鸣明立即主持召开十三届市委常委会第93次(扩大)会议,传达学习7月11日上午省委常委会等会议和文件精神以及近期省领导关于文昌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并对文昌全力配合好中央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工作进行部署。钟鸣明强调,各级各部门要坚决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海南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省委的决策部署上来,切实增强主动接受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密切配合好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以最大的决心和最强的力度,坚决抓好生态环保督察问题整改落实,以实际成效迎接新中国成立70周年。
市委副书记、市长王晓桥,市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王云,市委常委熊爱香、陈文慧、马立峰、黄心奋、郑有雷、徐健超、李娇慧、董宁海出席会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符永丰等市四套班子领导其他成员列席会议。
会议传达学习了7月11日上午召开的海南省省委常委会会议精神、省长沈晓明与文昌市党政主要领导谈话要点和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毛超峰对文昌市强调的事项。
会议还传达学习了海南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宣传舆情工作的通知》《关于做好中央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信访件查处反馈工作的函》文件精神,宣读了《中共文昌市委办公室文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文昌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协调联络组工作方案的通知》。
钟鸣明表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是党中央、国务院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的一项重大制度安排,接受和配合好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是我们必须完成的政治任务,各级各部门必须提高认识,增强主动接受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坚决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海南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决策部署上来,全力做好督察配合工作,确保整改工作做到不留死角,不留隐患,不留盲区,切实保障各项督察整改部署不折不扣地落到实处。
钟鸣明强调,必须全力以赴,坚决抓好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落实。要举一反三落实好生态治理和人居环境建设措施,坚持以问题为导向,认真检视问题,反思问题,严格落实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和国家海洋督察整改要求,逐项对标整改到位;要尽快整改落实好上一轮督察未完成事项,对存在问题再发力、再推进、再冲刺,争取在整改时序进度上再有进步;要以问题为导向切实做好边督边改工作。各级各部门对于督察组指出的问题要虚心接受、照单全收,坚持边督边改、边督边补课、边督边完善,做到整改一个、销号一个,确保督察反馈问题逐条逐项、保质保量、限期整改到位。
钟鸣明要求,必须密切配合,高标准高质量做好服务保障工作。各有关部门要坚决按照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进驻工作安排,加强组织领导,搞好服务保障,严守工作纪律,营造良好氛围,做到服从统一安排和强化监督执纪,确保督察工作顺利推进,以最大的决心和最强的力度,坚决抓好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落实,以实际成效迎接新中国成立70周年。(通讯员 韩彩虹 记者 林春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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