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出台新旧动能转换基金“二十条” 降低申报门槛
中新网济南7月18日电 (沙见龙)作为中国首个新旧动能转换综合实验区,山东设立新旧动能转换基金,通过财政资金引导作用和放大效应,撬动金融与社会资本参与支持新旧动能转换工程建设。为进一步加快基金投资、落地,该省针对前期基金运行存在的问题,新出台“二十条”政策措施。
山东省政府新闻办18日召开新闻发布会,解读《关于进一步推动山东省新旧动能转换基金加快投资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中的“二十条”政策措施,涵盖改革基金管理体制、降低基金设立门槛、提高基金使用效率、优化基金发展环境4个方面。
据山东省财政厅党组成员、副厅长李峰介绍,新修订的《意见》要求发挥市场对基金的“决定性”作用,省级相关部门不干预基金日常经营;降低基金申报门槛,分别将基础设施类、产业类和创投类基金规模,调整为不低于30亿元(人民币,下同)、10亿元、2亿元;基金管理机构实缴注册资本调整为不低于1000万元;放宽基金返投限制,将基金投资山东的比例由不低于基金规模的60%或70%,调整为不低于引导基金出资的1.5倍。
李峰介绍说,运作模式方面,基金架构由“引导基金-母基金-子基金”三级架构调整为“引导基金-子基金”两级;对该省确定的“双招双引”重大产业项目,省级引导基金联合市县引导基金,与社会资本合作量身订制项目基金,支持项目落地,实现基金对项目的精准扶持。同时,加大引导基金让利力度,达到要求的基金管理机构最高可奖200万元。
新旧动能转换基金由财政资金和社会资本共同组成,财政资金以实现政策目标为导向,而社会资本讲求投资回报。在如何平衡政策目标和市场运作方面,山东省财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省新动能基金公司总经理梁雷表示,新动能基金公司将坚持市场化公平运作,在政策上向基金机构让利,以市场化优惠手段平衡政策目标和市场盈利目标。同时,建立基金网上服务平台,推动基金加快落地投资;尽快择优选择一批各市提报的“双招双引”重点项目,联合市县引导基金,与社会资本合作设立项目基金;开展“基金招商”,搞好“基金进基层”双基对接。
针对此次基金政策的修订原因,山东省委财经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初明锋透露,新旧动能转换是引领山东未来较长时期发展的“牛鼻子”,正处于滚石上山、爬坡过坎的关键时期,传统产业改造升级方兴未艾,新兴产业培育成长蓄势待发,迫切需要大量金融与社会资本参与进来。配套的政策措施必须紧紧跟上,围绕促进新旧动能转换设立政府引导基金就是其中之一。
据统计,截至2019年6月底,山东共有政府投资基金255只,认缴规模3906亿元,实缴规模764亿元,基金投资项目1076个,基金投资738亿元,带动社会投资3072亿元。截至目前,省级批准设立48只新旧动能转换基金,认缴规模2745亿元,实现了“十强”产业全覆盖(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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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小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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