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缴罚款8月被划为失信人 法院称移交沟通上出现问题
“在我缴纳罚款后,却仍被划为了失信被执行人,给生活带来诸多不便,法院方面又迟迟不肯给我恢复征信。”近日,夏先生向上游新闻热线966966/上游新闻APP报料,自己1月缴纳罚款后,却在8月被彭水县人民法院以未收到罚款为由,划为失信被执行人。
当庭缴罚金仍被划到失信名单
夏先生称,2019年1月,自己到彭水县人民法院执行局缴纳了2万元罚款,并开了单据。8月,夏先生却接到法院通知,称其未缴纳罚款。“由于当时我没找到单据,法院就认定我没有交钱,直接把我划分到失信名单里。”
8月16日,在被划定为失信被执行人后,夏先生的支付宝内就有了负面信息,信用分也降低,严重影响了其网上消费、借贷功能。“生活中,就连租充电宝这样的小事也办不了,就更别提贷款买房了。”夏先生还担心,会因此影响小孩上学。
9月份,夏先生找到单据,同时法院方面也答复钱已经找到。“9月16日,法院答复帮忙处理,但直到现在,失信记录还在。”夏先生向记者提供了支付宝失信记录截图,上面显示“全部已履行”,记录更新时间为2019年12月22日,执行单位为彭水县人民法院。
夏先生表示,除了要求彭水县人民法院及时处理,恢复其征信,自己也对当时缴纳这笔费用的去向存疑。“我想知道这笔钱是被谁‘保管’了,为什么隔了大半年才冒出来?1月开庭时,法院判我缴纳2万元罚款,我是当庭缴纳费用,这笔钱去哪了?”
彭水法院在按照流程层层上报
随后,记者联系上彭水县人民法院执行局。一名工作人员通过系统查询,目前夏先生的案件已于10月结案并解除执行。经查询,这笔罚款是在8月26日刷卡完成。
对方表示,自己并非案件承办人,除了系统可查询的内容外,其他情况不太清楚,“如果有存疑的地方,当事人可以带身份证前来查询,我们所有流程都是可视化的。”
工作人员解释,目前,夏先生个人记录显示“全部已履行”就是指他已经执行到位,法院方面已经解除失信名单。“他在我们这里有了执行案子,只能是在他兑现后,我们把强制措施解除,不影响他的正常工作生活,但记录肯定会在。”
对此,夏先生坚持,自己既然按时缴纳罚款,错不在他,“这个案子就不该成立,属于误判,执行局却强制执行。既然我不存在失信,又何来后面的履行一说。”
了解夏先生案件的另一位工作人员随后答复称,当时夏先生缴纳的2万罚金,交到了执行局。移交案件过程中,由于交钱和审判部门是分开的,沟通上出现问题。“法院处理案件较多,难免出现了错漏。”法院方面将进一步规范,今后罚金将直接打到法院执行账号,就不会再出现类似情况。
“出现这个事情后,我们也积极处理,除了先屏蔽其失信信息,夏先生提出撤销案件的诉求,我们也在按照流程层层上报。”目前,法院方面已经和重庆高院对接了,但现在还需要补交一些材料,补齐后再提交上去。
王乙竹 文/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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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小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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