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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住渝中区的王女士日前向投诉称,自己通过中介牵线参与竞拍法拍房,双方发生分歧后中止了协议,对方不按合同规定退还“押金”,反而要起诉她索要委托服务费。但在记者调查中,中介则表示是王女士恶意跳单不讲诚信。
客户称遭遇“尽调费”套路
法拍房,就是司法机关拍卖处置的房产,一般这种房子在价格上都有一定的优势。王女士与中介产生分歧的法拍房,是位于渝中区南区路外滩摩配市场1楼的两处门面,由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于2019年12月20日10时至2019年12月21日10时,在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
12月11日,王女士与重庆中正拍卖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正拍卖”)签订法拍房委托服务协议,首付了10000元的“尽调费”,准备参与竞拍这两处门面房。服务协议里约定了中正拍卖公司服务内容,包括咨询建议、竞买前看样、尽职调查、协助贷款、指导交保参拍、提醒付款、公正委托、领取文书、缴纳税费、代办过户、腾退清场、指导退保证金等多项事宜。
王女士称,后来自己与拍卖公司在过户时间上发生分歧,于是提出解除合同退还尽调费。12月20日,在王女士签订了一个尽调报告解析确认函后,拍卖公司表示12月23日带上手续后即可退款。
12月21日,王女士通过其他渠道拍卖到之前看中的房子。12月23日,她找到中正拍卖退还尽调费遭拒绝。中正拍卖表示,10000元尽职调查的服务,王女士已经享受,不予退还,同时按照合同的约定,服务并没有中止。
王女士表示,12月11日缴纳10000元时,对方称是押金,不买就可以退还,12月20日签订尽调报告解析确认函时,自己也没有打开过什么尽调报告,对方也没有告知签字后的相关责任,王女士称自己遭遇了中介的套路。
中介机构称客户恶意跳单
对王女士遭遇套路的说法,中正拍卖的负责人并不认可。其表示,签订协议时约定两套门面房的委托服务费共计3万元,首付的1万元,发票中也明确是尽调费,而尽调报告解析确认函也是王女士亲自签字认可的。
这位负责人表示,临近拍卖,王女士提出要公司承诺房屋过户的时间这一不合理的要求,其目的就是要跳过中介服务,逃避已经承诺的委托服务费。考虑到法拍房尤其是商业用房过户的时间比普通房屋时间要长,公司无法作出承诺,于是与王女士签约了尽调报告解析确认函,约定王女士如果不参与竞拍,就可以退还所有费用。
这位负责人告诉记者,双方在委托服务协议的基础上,专门针对尽调费的退还作出了约定,包括客户在约定价格内放弃竞拍,或是在约定价格上成交,都不会退还尽调费,如果是客户在约定价格上最终未成交,公司可全款退回。“这也是考虑到此次参拍人较多,作出的特殊安排。”这位负责人称,以前的尽调费,一旦发生都不会退还。
负责人同时出示了王女士签字的尽调报告解析确认函,里面内容包括“已由专业的拍卖师详细解读尽调报告,并告知房屋瑕疵。”这位负责人称,王女士确认函里在明确自己的选择是不参与竞拍,事后却又参与竞拍,“在公司已经付出劳动,并教会其交保参拍的方法后,王女士选择跳过中介,是一种不诚信的行为。”
律师认为套路还需证据证明
对于自己在确认函中选择不参与竞拍,王女士解释称,当时拍卖公司的工作人员并没有对内容进行解释,自己的理解是不再通过中正公司进行竞拍。
这份尽调报告确认函到底有没有法律效力?记者咨询了市经纪人协会的相关人士。相关人士介绍称,在中介行业,一些客户为了逃避相关费用,“跳单”现象屡见不鲜,为了保护自己的利益,中介都会要求客户事先签订相关协议,如二手房交易时,就明确买方如果绕过中介成交,中介可以凭看房协议主张自己的权益。
中正拍卖的负责人表示,希望当事人能够通过法律的途径来维护自己的权益。重庆东文律师事务所律师陈栋林表示,“但要证明中介机构的举动是套路,当事人还需要提供更有力的证据。”
陈富勇 文/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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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小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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