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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污许可证开始 2020年申领登记 这些注意事项你要了解

今日(3月9日),上游新闻APP/上游新闻热线966966记者从市生态环境局获悉,生态环境部统一部署在全国开展固定污染源清理整顿,和2020年发证登记工作。而我市相关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最迟须在2020年9月取得排污许可证和开展排污登记工作。

重点行业4月30日前完成

其他行业9月20日前完成

据介绍,依据《排污许可管理办法(试行)》《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2019年版)》规定,我市境内排放水污染物、大气污染物,产生工业固体废物或者其他污染物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均须依法取得排污许可证或者填报排污登记表。

而依法申领并取得排污许可证或进行排污登记的时限为:火电、造纸等33个重点行业在2017-2019年期间未取得排污许可证的单位,须在2020年4月30日前完成;其他行业单位须在2020年9月20日前完成;新建项目须在生产设施启动或者实际产生排污行为之前完成。

排污许可证实行市、区县分级核发。其中,由生态环境部、重庆市生态环境局审批环评的新建项目的排污许可证由市生态环境局核发;其余的新建项目和排污单位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由所在地生态环境部门核发。

申领排污许可证或者进行排污登记可登录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http://permit.mee.gov.cn。具体程序包括,注册、填报、信息公开、提交申请(含纸质书面材料)、核发。

“不见面”方式发证登记

坚持排污许可证“应发尽发

据了解,当前,我市生态系统正一手抓疫情防控,一手抓排污许可证全覆盖,全力支持服务企业复工复产的同时,利用大数据和互联网等信息化手段推进清理整顿,实现两不误、两协同。

随着机关企事业单位复工复产,人员流动和聚集增加带来的疫情传播风险在加大。市生态环境局严格落实重庆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发布的疫情分区分级精准防控措施,对低风险管控的区县按生态环境部要求加快推进,高中风险管控的区县运用线上排查、“不见面”方式发证登记,适当调整工作时间节点,全市4月25日完成清理整顿、9月20日完成2020年发证登记的总目标不变。

同时,疫情期间,精准帮扶支持企业复工复产,坚持排污许可证“应发尽发”,利用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进行网上申报,发证部门网上办,及时办,不见面办。

“我们还印发了‘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清理整顿和发证登记工作调度帮扶方案’,建立清理整顿和发证登记工作调度帮扶组,实行周调度、月通报制度,全面掌握全市工作开展情况。”市生态环境局相关负责人说,同时,专门成立技术帮扶组、建立技术帮扶制度督促进度,对口帮扶,研究解决各区县的困难和问题,确保排污许可清理整顿和发证登记工作有序推进。

目前,我市正处在清理排查阶段,各区县生态环境部门与乡镇、街道等基层部门协作,全面清理辖区内排污单位,确保辖区内所有固定污染源纳入环境管理,做到“零遗漏”“零偏差”,实现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制全覆盖。

范圣卿/文 封图采自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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