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捕期江边又见“一人一竿” 拒不改正者将被罚款
“在江北嘴沿线河堤上,又有人钓鱼。”近日,上游新闻热线966966/上游新闻APP收到不少热心市民这样的反映。他们还想问的是,“新政策下,一人一竿的游钓形式是否在春季禁渔期也同样适用?”
王先生年近七十,是位有着四十年垂钓史的钓鱼爱好者。2020年1月1日开始实施长江十年禁渔计划后,他收起了自己的鱼竿、钓饵等渔具,预备待重庆本地的垂钓管理办法出台后再继续游钓。
“可就在不久前,我在北滨路散步时,发现有人在江边垂钓。”王先生很疑惑,“现在既是全面禁渔时期,又是春季繁殖旺期,就算是一人一竿,是否也不太合适呢?”
3月29日至3月30日,记者在千厮门大桥至曾家岩大桥滨江路段,注意到不少市民在沿江河道边悠哉地钓鱼。“值得庆幸的是,没有看到一人支起多根鱼竿的垂钓现象。”王先生表示,“尽管如此,为加强长江流域水生生物保护和水域生态修复,春繁期间的垂钓行为理应受到约束。”
△ 市民在江边钓鱼。
据悉,为引导公众有序规范参与以休闲娱乐为目的的垂钓活动,国家近日出台政策鼓励有条件的地方率先探索实行持证垂钓管理制度。农业农村部关于加强长江流域禁捕执法管理工作的意见指出,各地在综合考虑本地区水生生物资源情况和公众休闲垂钓合理需求前提下,原则上允许一人最多允许使用一杆、一钩进行垂钓。
该意见将垂钓行为纳入渔政日常执法管理范畴,允许依法划定垂钓区域范围,合理控制垂钓总体规模。那么“一人一竿”的垂钓形式是否在春季禁渔期也可实行呢?
重庆市江北区农业农村委相关工作人员表示,根据国家农业农村部关于加强长江流域禁捕执法管理工作意见指示精神,正在制定适应重庆本地的垂钓管理办法,在办法正式制定实施前,仍按照之前相关条例执行。“目前我市仍处于全面禁捕期,每年3月1日至6月30日的春繁期更值得注意。休闲娱乐的垂钓(游钓)虽暂以劝导为主,但若拒不改正的,将处五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的罚款。”该工作人员提醒。
陈骅 文/图/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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