悄悄的租客走了,不带走一屋垃圾 如何防?律师教你四招
房屋出租半年后成了“垃圾场”,一查还有7个月物业费未交,多次电话联系租客无果,还被微信拉黑。这一切,是陈陈(化名)当初出租房屋时万万没料到的。无比心焦的她向上游新闻热线966966/上游新闻APP讲述了自己的遭遇,希望以此提醒房东在出租房屋时要多注意。
房屋出租半年后变“垃圾场”
陈陈介绍,自己去年在58网站发布招租信息,没有通过中介,直接将名下江北区五里店的房屋出租给了一名男子。“月租1200元,押金1200元,对方签约租半年,也就是今年3月1日到期。”
因疫情原因,原定3月1日收回房子的陈陈联系租客时,对方表示还要续租。“但之后半个多月,我联系他谈后续的房租、签约,他都以没钱、晚点再说拖延,一直到3月23号,又快满一个月房租了,我才通知他24号我要来收房。”
3月24日下午,陈陈来到出租房时,已经联系不上租客,“房屋是密码锁,我们不知道密码进不了屋,打很多电话他都不接。”无奈之下,陈陈报警备案,联系开锁公司同时录视频开锁。
“打开房门才看见屋内一片狼籍,连热水器外壳都被拆下来,还有床上全是烟灰。”陈陈随后请清洁工打扫了房间,还从物管处了解到,租客已经拖欠7月物管费未交。
陈陈称,此前物业催过物管费,自己提醒租客后以为对方已经缴纳,而之后物业也没有再提醒过自己。
说好再见面沟通又失约
“电话联系对方始终不接,微信也把我拉黑了。通过租房信息,我们找到他妈妈,跟他妈妈计算了一下开锁、水电物业费等,差不多2000元,他妈妈给了我1000元后,就说没钱再替他给了。”陈陈称,租客本人在重庆主城工作,平时并未和家人一起生活。
在租客妈妈支付1000元后,租客主动短信联系上陈陈,表示要再见面沟通。“但约定好的时间,他也未出现。”陈陈表示,之后还是得由自己去联系对方沟通。
律师建议要提前做足防范
重庆军航律师事务所律师月洪武表示,房屋租赁纠纷是十分常见的一类法律纠纷,作为房东应如何免遭财产损失、预防纠纷呢?
首先,在双方签订在房屋租赁合同之前,房东应当首先核实承租人的身份信息、户籍地址、联系方式等信息,以免发生纠纷后承租人玩失踪;其次,房东应当主动制作一份财产交接清单,将房屋的装修情况、家具、家电、门窗等室内设施的数量、新旧程度、安全性能等情况记载清楚,由承租人签字确认后附在房屋租赁合同之后,必要的时候也可以采取录像的方式将出租时的房屋现状记录下来;再次,房东应当就房屋的合理使用、维修事项及违约责任等约定清楚,明确双方的权责;最后,如果室内存在比较贵重的设施设备,也可以多收取一些押金。
王乙竹 文/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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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小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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