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瓜田李下与张冠李戴 五评标专家因两起“乌龙”遭行政处罚

“细节决定成败”,“千里之堤,溃于蚁穴”,这些道理在各行各业一再得到验证,在招投标领域也不例外。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日前披露了两起行政处罚公告,评标专家在重要的招投标活动里竟然出现一些令人啼笑皆非的低级错误,一起是与投标人有利害关系未主动回避,另一起则是将开标地点沙坪坝误写成江津,最终导致5名评标专家被处罚。

与投标人有利害关系未回避

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局4月15日发布的行政处理决定书显示,2019年11月21日,巫溪县东溪河檀木水电站工程施工监理项目开标评标,重庆市水利电力建筑勘测设计研究院在职职工夏辉(专家证号:014283)、退休职工何兴博(专家证号001436)被抽取参加项目评标工作。

经调查,投标人重庆江河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由重庆市水利电力建筑勘测设计研究院和重庆江河工程咨询中心有限公司共同出资设立,其中重庆市水利电力建筑勘测设计研究院出资比例60%,故重庆市水利电力建筑勘测设计研究院实际控股重庆江河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

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局表示,重庆市水利电力建筑勘测设计研究院职工参与重庆江河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作为投标人的评标活动,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四十六条第三款“评标委员会成员与投标人有利害关系的,应当主动回避”的规定、《评标委员会和评标办法暂行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12号令)第十二条“不得担任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第三项规定“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和《重庆市综合评标专家库和评标专家管理办法》(渝府办发「2018]22号)第二十二条“应当主动提出申请回避的”第四项规定“与招标项目的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

依据调查认定的事实,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局认定夏辉、何兴博在参与上述项目评标活动时存在违规行为,决定暂停夏辉、何兴博3个月评标活动。

开标地点沙坪坝误写成江津

沙坪坝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日前发布的行政处罚通报显示,3月18日,由四川旭日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代理的沙坪坝区S545丁家口至天水池新改建和省道S107胡家院至团歇路段公路改建工程监理项目,在沙坪坝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在《重庆市练合评标专家库》抽取评标专家3名姜友慧、周光灿、余焕娟。

评标结束后,四川旭日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将开标地点错写为重庆市江津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评标专家在出具评标报告时未仔细核查即签字确认,造成不良影响。

沙坪坝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表示,根据 《重庆市综合评标专家库和评标专家管理办法》中评标专家不良行为信息量化计分标准,给予评标专家姜友慧、周光灿和余焕娟三人各记1分的处罚,同时责令四川旭日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立即整改做出书面检查、处理相关人员。

按照《重庆市工程建设领域招标投标信用管理暂行办法》,对信用累计记分12分及以上未纳入黑名单的,自达到12分之日起,有效期内将采取以下惩戒措施:(一)在招标文件约定中在1 年限制其参与本市工程建设领域招标投标及相关活动;(二)对评标专家停止评标1年;(三)对招标代理机构及其从业人员,12个月内不得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国有资金占控股或主导地位的必须进行招标工程建设项目的招标代理工作;(四)对招标人的相关责任人移送其管理部门给予行政处理;(五)落实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惩戒措施。

陈富勇/文 封图采自网络侵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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