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为警方不会费心查男子肇事逃逸 没料当天便“人车俱获”
“喂!110吗?刚刚我在忠县乌杨工业园区这个十字路口,有辆摩托车把我车撞了跑了。”4月9日7时许,忠县公安局交巡警大队公巡一中队民警接到这样一个报警电话。通过电话询问,民警得知虽无人伤亡,但摩托车这种肇事逃逸的嚣张气焰必须压制。
根据了解到的信息,民警兵分三路,两组对事发附近路段进行设卡拦截,另一组开展调查。报警人称肇事车为一辆红色悬挂F**967车牌的摩托车,通过查询,信息显示该车牌是一辆蓝色的嘉陵牌摩托车,显然是报警人在慌乱中记错了车牌号。
民警从道路沿线调取的视频监控中发现,肇事摩托车是从忠县磨子乡经村道进入的乌杨工业园区。发生擦挂后摩托车经龙腾大道转盘往金山大道行驶,然后人车就消失了,该案一时陷入僵局。
随后,中队召集民警对案情进行研究。通过摩托车的行驶路线及该区域的特征可以预判,该车的目的地应该是特瑞新能源公司附近。这一带只有工厂没有居民点,会不会是某厂的工人?民警立即在该区域开展走访调查。
功夫不负有心人,当天下午,在特瑞新能源公司附近的一无人工棚内,民警发现一辆车牌为渝F**937的红色摩托车左侧有新鲜擦挂痕迹,具有重大嫌疑,民警遂将该车扣留。然而根据车辆信息发现该车已被多次转售,无法联系到现车主。但民警并未放弃,终于从一工厂保安得知,一名姓阮的工人曾来寻找过嫌疑摩托车。民警与阮某取得联系,告知肇事逃逸的严重性,责令其到中队驻地接受调查。
4月10日早上8时,阮某来到公巡一中队承认了自己肇事逃逸的违法事实。阮某交代,因自己的驾照在2010年被注销了,属于无证驾驶,害怕被民警处罚,同时看到被撞小车最多损失几百元,警察不会费心查找,于是就驾车逃离了现场。
最终阮某一次性赔偿廖某车辆损失费600元,其无证驾驶肇事逃逸的违法行为也将被严厉惩罚。交巡警提醒,肇事逃逸是严重的违法行为,甚至可能会触犯刑法,警方一定会追查到底。因此出了交通事故要第一时间报警,并保护好现场,等待民警调查处理。
王乙竹 通讯员 沈志荣 马雪凤 文/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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