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续报道租房乱象有回声 市房协发布《防范住房租赁行业风险告知书 》
高租低转,长收短付……针对房屋租赁市场的乱象,从3月中旬起,曝光台频道进行了连续跟踪调查,并向市房地产业协会等相关部门进行了反映。4月28日,重庆市房地产业协会发出《防范住房租赁行业风险告知书》,提醒市民寻找房源时要擦亮眼睛,防范虚假房源信息、“高进低出”、“长收短付”等市场陷阱,拒绝签订任何形式的“租金贷”等金融产品,尽量选择“押一付一”或“押一付三”的租金支付方式。
3月17日,市民张女士向上游新闻热线投诉称,自己刚和重庆首资科技公司签完房管托管合同,就发现托管公司采用高收低租的方式吸引租客。出于风险的考虑,张女士提出解除合同,但遭到托管公司的拒绝。由于托管公司采用长收短付的方式,使该租赁具有较大风险,记者随后陪同投诉人到五里店派出所报案。随后记者接到多起关于房屋租赁的投诉,包括已经“爆雷”或跑路的渝有我家、宝香房房屋托管公司等住房租赁企业。记者同时把租房市场乱象频发的情况,向重庆市房地产业协会进行了反映,引起市房地产业协会等方面的高度重视。
重庆市房地产业协会在《防范住房租赁行业风险告知书》中披露,随着重庆市纳入中央财政支持住房租赁试点城市,越来越多的外地住房租赁企业不断进驻重庆市场,在推动全市住房租赁市场发展的同时,也难免带来一定市场风险。近期,我市住房租赁行业就出现了部分有关“拖欠房东租金”、“企业关门跑路”等信息。
为加强行业自律,防范和化解住房租赁行业风险,促进住房租赁行业健康有序发展,市房协房地产租赁专委会特提醒,各住房租赁企业要严格遵守国家和我市有关规范住房租赁经营管理的相关政策和法规,诚信经营、公平竞争,坚决杜绝“高进低出”、“长收短付”和“租金贷”等相关违反市场规律的房屋租赁业务的开展。不得以隐瞒、欺骗、强迫等方式要求承租人使用住房租金消费贷款,不得以租金分期、租金优惠等名义诱导承租人使用住房租金消费贷款。
各房东(业主)也要提高自身的风险防范意识,对承诺高于片区租金价格签订房屋租约的,要有风险警觉意识,在将自己的房屋进行委托租赁管理时,尽量选择专业、规范的住房租赁企业,避免对自身财产造成损失。 同时,各承租人要拒绝签订任何形式的“租金贷”等金融产品,尽量选择“押一付一”或“押一付三”的租金支付方式;在寻找租赁房源时,尽量选择专业、规范的住房租赁企业,注意其规模、从业时间、品牌影响力等指标;对中介机构的居间服务,要谨防一房二租,做到消费明白,尽量不要选择中介机构的托管房源。建议承租人在签订租赁合同后,向房屋所在地住房城乡建设部门申请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
市房协租赁专委会方面表示,专委会将持续关注住房租赁行业舆情动态,并欢迎社会各界监督住房租赁企业经营行为,对发现“高进低出”、“长收短付”和“租金贷”等违规行为的,可向市房协房地产租赁专委会举证、举报(投诉举报电话:63869761)。一旦发现核实住房租赁企业出现违规行为,对情节较轻的,将予以约谈和告诫,督促其进行整改;对情节较重并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将予以行业通报,并上报市住房城乡建委等行政主管部门实施联合惩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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