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男子开会所容留他人吸毒开业当天就被抓
桂林日报讯(记者 王文胜 通讯员 蒋桂凤)4名男子为不义之财铤而走险,在秀峰区城郊租赁一栋民房,投入巨资开设容留他人娱乐吸毒的会所。结果仅开张了一天就被警方查获。4月28日,秀峰区检察院以覃某等4人涉嫌容留他人吸毒罪批准。
去年12月底,覃某、郭某、侯某(均为桂林市人,80后,无业)和刘某(全州县人,70后),共谋合伙开设容留他人吸毒的私人会所(KTV)赚钱。随后,4人合伙出资百余万元,租赁甲山街道于家村附近某山庄,并于今年1月将山庄进行装修,将房屋二楼3个房间装修成KTV模式。2月18日,覃某等人开始间断性营业,期间有少量吸毒人员到该会所吸毒。因听闻春节期间机关巡逻频繁,间断性营业十余天后就歇业了。
3月21日,覃某等4人将山庄正式对外营业。当日晚9时至11时许,吸毒人员毛某等23人陆续来到山庄包厢玩耍。随后,吸毒人员周某等15人也陆续来到山庄另一包厢玩耍,另一帮吸毒人员李某等13人也进入山庄第三间包厢玩耍。上述吸毒人员在包厢玩耍期间,均吸食或饮用了放在包厢桌上的(俗称或神仙水)。
3月22日零时,我市警方对山庄进行检查,发现内部聚集大量人员吸毒,遂将嫌疑人覃某等人以及吸毒人员毛某等49人带回机关调查。同日,机关对嫌疑人覃某等4人及吸毒人员毛某等49人进行毒品尿液检查,上述53人的毒品尿样检测均呈阳性。
秀峰区检察院经审查后认为,覃某等4人以赢利为目的,明知他人吸食毒品仍提供场所给吸毒人员吸毒,涉嫌容留他人吸毒罪,遂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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