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鼠仓”败露,昔日私募亚军和公募研究总监双双入狱!靠揭发他人犯罪获减刑……
上海证券报报道 8年前,名不见经传的云腾投资震惊业内,一时风光无限。
2012年,旗下 “云腾一期”的投资收益高达53.59%,与私募冠军差距不足1个百分点,成为当年私募亚军。
然而,这份收益并不光彩,云腾投资“老鼠仓”最终东窗事发,创始人姜维君锒铛入狱,被判有期徒刑五年九个月,云腾投资也已被注销。
真相或许会迟到,但永远不会缺席。
与云腾投资合谋的还有泰信基金前研究总监柳菁,柳菁最终被判处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罪,获有期徒刑四年。
“老鼠仓”获利4619万元
近日上述案件的二审刑事判决书公开,昔日“老鼠仓”细节也露出水面。
2010年12月,姜维君设立上海云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2011年3月,设立“云腾一期”私募基金,并通过该私募基金从事证券交易。2009年4月至2015年1月,柳菁担任泰信蓝筹基金经理。
2009年4月至2013年2月期间,姜维君频繁与柳菁交流股票投资信息。姜维君利用从柳菁处获取的未公开信息,使用所控制的证券账户进行股票交易。姜维君控制的“杨某某”、“金某”、“叶某”证券账户及“云腾一期”私募基金证券账户与泰信蓝筹基金账户趋同买入且趋同卖出股票76只,趋同买入金额人民币7.99亿余元,趋同卖出金额6.08亿余元,获利4619万余元。
其中,“杨某某”个人证券账户双向趋同交易的股票买入金额1.93亿余元,卖出金额1.56亿余元,获利1708万余元;“金某”个人证券账户双向趋同交易的股票买入金额0.47亿余元,卖出金额0.40亿余元,获利336万余元;“叶某”个人证券账户双向趋同交易的股票买入金额1.35亿余元,卖出金额1.29亿余元,获利1566万余元;“云腾一期”私募基金证券账户双向趋同交易的股票买入金额4.22亿余元,卖出金额2.82亿余元,获利1006万余元。
靠揭发他人诈骗立功减刑
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审理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指控姜维君、柳菁犯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罪一案,于2019年6月14日做出刑事判决。
原判认为,柳菁具有自首情节,可依法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柳菁自愿认罪认罚,退缴部分违法所得;综合上述情节,依法对其减轻处罚。
庭审后,姜维君表示认罪,并退缴部分违法所得,具有检举他人犯罪行为的表现,可酌情从轻处罚。以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罪分别判处姜维君有期徒刑六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四千万元;柳菁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六百二十万元,违法所得予以追缴。
姜维君与柳菁均上诉,请求从轻或减轻处罚。
上海市人民检察院认为,姜维君一审期间检举揭发他人犯罪经查证不属实或尚无查证结果,不构成立功。二审期间检举揭发他人诈骗犯罪经查证属实,构成立功;检举揭发他人职务犯罪尚无查证结果,不构成立功。姜维君、柳菁二审期间又退出部分违法所得。建议二审法院可据此立功情节及退赃情节依法对二人量刑予以体现。
最终,姜维君犯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九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四千万元;柳菁犯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六百二十万元。
至此,这起公私募联手老鼠仓的案件终于落下帷幕。
资本市场大浪淘沙,唯有正道方能长远。
原标题:“老鼠仓”败露,昔日私募亚军和公募研究总监双双入狱!靠揭发他人犯罪获减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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