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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0亿失业保险金领取难 建议提高待遇放宽门槛

  受疫情影响,国内就业压力显现。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4月全国城镇调查失业率为6.0%,比3月上升0.1%,比去年同期高1%。在全国政协社会和法制委员会委员、对外经济贸易大学保险学院副院长孙洁看来,现在应是失业保险制度的发力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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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截至2019年底,失业保险已累计结余近6000亿元。然而,我国失业保险制度还存在较多问题,如领取人数和比例连年减少、农民工等群体游离在制度之外等。同时,孙洁指出,失业金领取条件严苛,而保障水平过低等情况,也让失业人群无法领取或放弃领取失业金,制度无法有效发挥保障功能。

  孙洁认为,当前疫情下,失业保险应进一步发挥保障失业后基本生活、预防失业,以及促进再就业的作用。她建议,修改失业保险条例,适当提高待遇水平,如达到最低工资标准的80%,让失业者也能比较体面地生活。同时,放宽参保人的领取门槛,让农民工等高失业风险群体也能享受保障。

  谈失业保险运转

  领取标准严

  保险金积累速度快

  南都:今年国内的就业压力明显,我们的失业保险能满足保障需要吗?

  孙洁:截至2019年底,失业保险累计结余近6000亿元,现在正应该是失业保险的发力点。失业保险领取在传统上有三道门槛:缴费年限满一年;非自愿失业;有就业意愿并进行就业登记。如果按照这个标准,绝大多数人是领取不到失业保险的。

  疫情期间,人社部也提出了三项新举措,是在现有的失业保险条例、政策体系框架内,对领取资格、领取期限作了比较大幅度的放宽。

  一是延长大龄失业人员的领取期限,对距离法定退休年龄不足1年的失业人员,领取期限可延长至法定退休年龄。第二是阶段性实施失业补助金政策,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以及不符合法定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参保失业人员,发放6个月的失业补助金。第三是阶段性提高价格临时补贴。今年3月到6月,对领取失业保险金的人员和领取失业补助金的人员双倍发放价格临时补贴。

  不过,还有一部分群体没有被照顾到,也就是到了法定退休年龄,但养老保险缴费没有满15年而无法领取养老金的人。对于这部分“临退贫困人员”,我们也建议,拿失业保险来纾困。

  总之,今年的就业前景不容乐观,就业的压力也是非常明显,就业形势还是比较严峻的。

  南都:有数据显示,近几年领取失业金的人和比例都降低了,这是为什么?

  孙洁:我国体制内的职工无论机关事业单位还是国企,基本上较少面临失业的问题,但体制外的职工,可能就会经常在就业和失业间转换。

  与此同时,我们领取失业保险的资格和条件又特别严格,比如前边提到的“非自愿失业”原则,就能卡掉很多人。这一概念来自西方经济学,在纯粹市场化就业的情况下,自愿失业和非自愿失业有着非常清晰的分界,主动辞职就是自愿失业,老板开除就是非自愿失业。

  但在中国,这两者的界限并不分明,特别是对农民工等灵活就业群体,他们的劳动关系不规范,甚至很多人都没有签劳动合同,无法参加社保。农民工的流动性也很强,难以满足累计缴费时限的要求。即使对于公司员工,老板也不一定会直接辞退,而是找各种理由让员工自己辞职。可一旦主动辞职,就拿不到失业保险。

  总的来看,缴费时限的要求卡掉了很多农民工群体,而非自愿失业的要求又使得很多白领无法领取失业保险。我曾经做过一个统计,2008年金融危机的时候,东南沿海城市一些企业倒闭了,但我们失业保险的基金结余却一直在增多,基本上100名失业保险参保人员中只有1人能领到失业保险。

  南都:这导致失业保险结余非常庞大?

  孙洁:对,一方面失业金领取标准严格,许多人无法领取或不去领取;另一方面,大量事业单位职工缴纳的失业保险金积累速度非常快。这种体制导致我们的失业保险暂时没能有效发挥出保障功能。

  谈失业保险修法

  要保证正常生活消费

  但不要“养懒汉”

  南都:现在有一种观点,就是当前应该把所有失业保险金都用出去,让所有失业的人都能领到失业金,这可行吗?

  孙洁:这个建议有一定道理,是以事实失业为基准,对这类人员都进行救济。但前提条件是,我们还是要坚持现有的制度框架和政策体系。因为社会保险法和失业保险条例都有具体的规定,所以只能在现有的制度框架和政策体系范围内,考虑失业人员能否领取失业金。

  当然,现有的制度逻辑和制度路径也会导致企业未缴纳失业保险的员工深受其害。但失业保险有具体的覆盖群体,我们可以适当放宽领取要求,但如果直接让没有参保的群体领取,也会涉及到权利和义务对等的问题。

  对于没有参保的群体,政府可以设立专项救济或专项补贴。但讨论失业保险的时候,一定要在制度体系和法律法规的范围内讨论问题。

  南都:既然如此,下一步是不是可以对失业保险条例做些修改?

  孙洁:从大方向上讲,大家已经对修改失业保险条例达成共识,就是扩大失业保险的受益面。实际上,失业保险可以提供三项待遇:保生活、促就业和预防失业。保生活就是保障职工失业后的基本生活、吃穿住用,促进就业,主要是技能培训和再就业;三是预防失业,援助企业稳定岗位,即“援企稳岗”。

  从宏观的角度看,失业保险的作用不仅仅是发放失业金,国家每年都会拿出一部分失业保险基金用于技能培训促进再就业,还有一部分发给企业以起到预防失业的作用。

  对于失业保险条例的修改,我认为下一步可以提标准、扩面,即适当提高待遇水平,保证失业以后能靠保险金得到比较体面的生活,并放宽参保人的领取门槛。

  当然,保险金过高也不行。例如在英国,曾经失业救济金比工资都高,这种情况就会导致养懒汉,都去领取失业金而不工作了。用于失业人员保生活的失业保险金水平不能高于最低工资标准是我们应该坚持的保障水平,否则就会出现失业保险“养懒汉”现象。

  南都:失业金的待遇标准定在多少比较合适?

  孙洁:失业金的标准可以达到最低工资的80%,部分地区甚至可以达到90%,但不能超过最低工资标准。这样既与最低工资有一定差额,也能保证参保人正常的生活消费。以此节约出的钱,可以更多的用于培训提升技能,稳定工作岗位。

  但对于我们前边提到的农民工群体,还有一个很大的问题有待解决,也就是在劳动关系不规范,没有劳动合同的情况下,失业保险很难覆盖到他们。

  南都: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也提出,扩大失业保险保障范围,将参保不足1年的农民工等失业人员都纳入常住地保障。下一步,是不是会很快修法,取消缴费年限的限制?

  孙洁:有专家学者坚持必须要有1年的最短缴费年限要求。因为这个问题可能涉及到道德风险或逆选择。例如,在取消“非自愿失业”的前提下,可能有些人会主动失业以领取失业金。这对失业保险的正常运行会造成很大冲击。目前这一块还有很多争论。

  采写:南都记者 胡明山 宋承翰

  发自北京

  声音

  一方面失业金领取标准严格,许多人无法领取或不去领取;另一方面,大量事业单位职工缴纳的失业保险金积累速度非常快。这种体制导致我们的失业保险暂时没能有效发挥出保障功能。

  ——全国政协委员孙洁

 

南方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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