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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助超130万人!广西累计下达医疗补助金17.74亿元

  近日,乐居从广西财政厅了解到,为加强医疗救助补助资金管理,自治区医疗保障局、自治区财政厅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医疗救助补助资金管理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明确中央和自治区财政医疗救助补助资金(以下简称“医疗救助补助资金”)分配原则、管理和使用监督工作要求等,为医疗救助补助资金规范化管理提供了政策依据。

  一、规范医疗救助补助资金分配

  通知明确,医疗救助补助资金主要用于资助医疗救助对象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对经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等补充医疗保险报销后,救助对象个人负担的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按规定给予补助。资金分配坚持合理规划,科学安排;统一规范,公开透明;保障重点,量效挂钩的原则,采取因素法分配。主要考虑医疗救助一般救助需求因素、财力因素、绩效因素和特殊需求因素。

  二、规范医疗救助补助资金纳入社保基金财政专户管理

  通知规定,医疗救助补助资金纳入社会保障基金财政专户,实行分账核算、专项管理、专款专用。各市、县(市、区)财政部门在收到上级财政部门下达的医疗救助补助资金预算指标文件后,应及时合理安排本级财政补助资金。各县(市、区)财政部门应及时将上级财政下达和本级财政安排的财政医疗救助补助资金拨付至本级社会保障基金财政专户。各级财政部门在收到上级财政医疗救助补助资金时,应核对无误后再下达或拨付。如发现多拨、少拨等情况,应立即向上级财政部门报告。各地不得擅自分配处置多拨的补助资金。

  各地将医疗救助补助资金拨付本级社会保障基金财政专户后,具体使用按照城乡医疗救助基金管理的有关规定执行,《实施细则》与此前印发的基金管理有关规定不一致的,以《实施细则》为准。

  三、明确医疗救助补助资金实行全面预算绩效管理

  通知强调,医疗救助补助资金实行全面预算绩效管理,各级财政部门要根据职责落实绩效管理工作要求,加强资金的绩效目标管理、绩效运行监控、绩效评价和评价结果应用,及时发现和纠正有关问题,确保资金管理使用安全高效。

  2021年,自治区财政已累计下达医疗救助补助资金17.74亿元,至2021年6月底,资助参保人数超过130.57万人,直接救助人次数超过191万人次。下一步,自治区财政厅将密切关注医疗救助基金运行情况,根据职责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资金绩效管理工作,进一步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乐居财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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