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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速服务区充电桩什么时候要来?政府明确了!

   近年来,新能源汽车在各个城市的普及率越来越高,但公共充电桩还没有如同加油站一样普及,尤其是对新能源汽车的出行造成不便,不少市民也在政府留言板中提出,希望增加高速路服务区的充电桩,给新能源汽车的远距离出行提供便利。

  对此,政府在近日对市民关心的高速充电桩问题进行了回复。

  首先为更好满足新能源汽车充电需求,2020-2021年,全区规划建设89对服务区充电站,计划建设848个专用停车位、424个充电桩,届时将基本满足现阶段新能源汽车城际交通充电需求。

  广西高速公路服务区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起步晚,发展较滞后。截至目前,在G75兰海高速那马、大塘、钦州西服务区,G72泉南高速来宾红水河、宾阳东服务区,G69银百高速伶站、凌云、乐业服务区,G78汕昆高速寨沙、荔浦服务区等10对服务区建设完成82个120kW一体式直流充电桩,暂时无法完全满足绿色出行需求。

  为加快构建布局合理、功能完善、智能高效的高速公路快充网络,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广西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桂政办函(2021)7号)精神,切实抓好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各项工作,广西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交投集团)和广西北部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投集团),将结合管辖服务区实际情况,在2021年5月底前重新调整服务区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规划。

  2021年交投集团、北投集团计划在所辖已运营的98对服务区全面建设直流充电桩场站,全区其他高速公路运营企业同时制定相应的建设方案。我区将通过2年时间,加快推进我区高速公路服务区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工作,力争高速公路服务区充电基础设施实现全覆盖,基本满足新能源汽车城际交通、长途出行的充电需求。

政府多举措落实充电桩普及

  截至去年7月31日,南宁市新能源汽车保有量为17674辆,并且呈加快上涨的趋势,充电桩作为新能源汽车的重要配套也受到了重视。

  2020年11月23日,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下发《关于进一步完善城市停车场用地政策》通知,通知中明确了,新建住宅配建停车位应100%建设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或预留建设安装条件;允许单独新建停车场配建商业建筑;鼓励新建建筑物超配建设停车场;允许既有住宅小区增建停车设施等。

  并且,老小区只要符合安装条件,停车位也都能装上充电桩。2020年南宁市计划改造240个老旧小区,改造内容就包含了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等项目。在指导推进老旧小区改造时,如满足消防、供电安全等条件,都会鼓励改造时增设新能源充电设施或专属停车位,完善小区配套设施。

  新能源汽车使用成本低并且可以降低城市排放,在近几年受到政府的支持和车主的喜爱,城市公共交通中大部分也在使用新能源汽车,据最新数据,南宁市在营公交车辆共3732辆,其中,新能源公交车2177辆,占比达58.33%;新能源与清洁能源公交车3527辆,占比达94.51%。

  在促进新能源汽车发展过程中,城市规划尤为重要,除了高速公路服务站和居民区,新能源汽车充电桩还可以在条件允许的公共场所普及,如大型商场、医院、写字楼的停车场等,为城市增加更多人性化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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