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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上浮10% 广西拟调整高速公路车辆通行费

  ,昨日,自治区发改委官网发布公告称,定于2021年11月19日在南宁召开广西收费公路车辆通行费按车(轴)型收费价格听证会。根据听证会方案要点,全区高速公路六车道、八车道客车通行费收费标准有所上浮。

  高速公路客车通行费收费标准 

(1)基本收费标准:四车道高速公路保持不变,六车道高速公路上浮5%,八车道及以上高速公路上浮10%。

(2)桥隧收费标准:保持不变。

高速公路货车(含专项作业车,下同)通行费收费标准

(1)基本收费标准:四车道高速公路1类货车由0.4元/车‧公里调整为0.5元/车‧公里, 2类货车由1.37元/车‧公里调整为0.89元/车‧公里,3类货车由1.86元/车‧公里调整为1.49元/车‧公里,4类货车由2.18元/车‧公里调整为1.89元/车‧公里,5类货车由2.32元/车‧公里调整为2.19元/车‧公里;6类货车保持2.36元/车‧公里不变;在此基础上,六车道高速公路上浮5%,八车道及以上高速公路上浮10%。

(2)桥隧收费标准:四车道高速公路1类货车由0.5元/车‧公里调整为0.6元/车‧公里,2类货车由1.71元/车‧公里调整为1.13元/车‧公里,3类货车由2.32元/车‧公里调整为1.86元/车‧公里,4类货车由2.72元/车‧公里调整为2.36元/车‧公里,5类货车由2.90元/车‧公里调整为2.73元/车‧公里;6类货车保持2.95元/车‧公里不变;在此基础上,六车道高速公路上浮5%,八车道及以上高速公路上浮10%。

机场高速公路及一级收费公路保持现行收费标准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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