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拍预告|龙岗73亩江景地终止出让后再度上架 新增建设要求
11月23日,南宁市自然资源局上架了1宗商住用地,该地块编号GC2021-095,地块位于邕宁区天坛路北面、江湾路西面,实际出让面积为48685.06平方米(折合73.028亩)。乐居对比后发现,该地块是11月15日因故终止出让的GC2021-076地块,现调整公告后再度上架。
地块终止出让公告
出让地块规划设计要求
宗地规划容积率为>2.0且≤2.5(计容商业建筑面积占计容总建筑面积的比例为3%-5%,其余为住宅);建筑密度>15%且≤30%;绿地率≥35%;建筑高度≤60米,沿江第一排建筑限高控制在24米以内,沿江第二排地块建筑限高控制在40米以内,其余建筑限高60米,建筑总量(不超过10%),可局部突破建筑限高(不超过20%);其他规划设计要求按《建设项目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审批号:(五象)2020-132] 和《五象新区建设项目规划设计条件附则》[审批号:(五象)2020-132]的规定执行。
GC2021-095地块将在12月22日网上挂牌的方式公开出让,出让起始价为人民币850万元/亩,起始楼面地价5100元/㎡,竞买保证金为人民币12414万元。
此外,地块此次出让还新增了项目主要建设和管理等要求
(一)竞得人须按《建设项目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审批号:(五象)2020-132] 、《五象新区建设项目规划设计条件附则》[审批号:(五象)2020-132]和《南宁市房地产开发项目建设条件意见书》(五象管委建设开发意见书〔2021〕14号)的有关规定进行开发建设。土地出让后,不得提高容积率和改变用途。
(二)项目用地自签订出让合同之日起9个月内开工建设,自开工之日起三年内完成项目的整体竣工验收。
(三)竞得人自签订成交确认书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与南宁市自然资源局签订出让合同。竞得人须自签订土地出让合同之日起30日内支付成交地价款的50%,成交地价款20%在签订土地出让合同之日起180日内支付,剩余的30%成交地价款在签订土地出让合同之日起一年内付清。
周边规划情况
该地块紧邻邕江沿岸,一线江景视野开阔,生态环境好,并且周边还有多个项目在售,如、、北投东境、、等楼盘在售,新房价格在10000-15000元/㎡左右。
31省区市增28例 http://www.xinzhiliao.com/sj/chunji/1008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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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小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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