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实“房住不炒”,适时调整普宅标准
随着“房住不炒”的落实,住房的居住属性越发被强调,但部分配套政策未能及时调整,也成为刚需客买房的难题。1月12日,来自台联界别的北京市政协委员陈小兵在今年北京两会带来了《关于北京普通住宅认定标准应适时修改调整的提案》,其中建议,从保障刚需、落实“房住不炒”的角度出发,应及时调整六年前制定实施的普通住宅认定标准。
据了解,北京目前实行的普通住宅认定标准为2014年的版本。首先需满足住宅小区建筑容积率在1.0(含)以上,单套建筑面积在140平方米(含)以下;其次,单价不超过最高限价,或总价不超过最高限价,单价、总价符合其一即可。
具体的最高限价标准是:五环内为单价39600元/平方米、总价468万元/套;五环到六环为单价31680元/平方米、总价374万元/套;六环外为单价23760元/平方米,总价281万元/套。如果在满足容积率、单套建筑面积的条件下,一套房子的单价或总价在上述价格范围内,则被划为普宅。
普通住宅与非普通住宅在包括契税、印花税、土地增值税和二手房交易营业税等各项税费上都有显著差别。更主要的是,在购买阶段贷款成数上会高出不少。目前北京市购买首套普通住宅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35%,购买首套非普通住宅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40%;购买第二套房屋普通住宅首付款比例不低于60%,而购买第二套房屋非普通住宅的首付款比例则是不低于80%。
此前,部分一线城市陆续调整自己的普宅标准,以深圳为例,新版普宅标准明确,容积率在1.0以上、单套建筑面积在144平方米以下的住宅均认定为普通住宅,持有满两年可免征增值税。“调整最大的‘亮点’就是取消了相对滞后的价格标准,并避免了因标准调整无法及时跟随市场波动导致的‘被豪宅’的尴尬或‘调控频繁调整’的误读。”陈小兵建议称。
根据陈小兵的调研,北京有成交记录的45个限竞房项目中,67%的项目全部房源为非普宅,符合普宅标准的仅有2个,另有14个项目包含有部分或少量普宅,为一些小户型房源。按原有认定标准,北京市有约86%的新建住宅被认定为非普通住宅,六环内普通住宅仅有5%。
因此,陈小兵建议,针对当前的市场现状,应及时调整六年前制定实施的普通住宅认定标准。对普通商品住房认定标准进行调整,将有利于使更多刚需家庭享受税收优惠政策,降低刚需购房成本,满足合理住房需求,使群众拥有更好的幸福感和获得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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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小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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