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中介带看 北京规定每天不得超两次
为满足群众住房租赁需求、有序推动企业复工复产,3月15日,北京市住建委对外发布《关于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期间住房租赁服务管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其中明确,租住租赁服务企业需要经过备案审核、健康审核等信息核查并报请社区准许后,方可进入小区开展业务,同时要求每个企业每个小区只能允许一名业务人员进入。
审查备案合格才能进小区
审查备案,是住房租赁企业获批进入社区开展工作的第一道“门槛”。《通知》明确,在确保疫情防控的基础上,允许经审查后的住房租赁企业从业人员进入社区开展业务。
根据《通知》,各住房租赁企业根据业务需求,筛选指定出符合疫情防控要求且已到社区报到的从业人员,将身份信息、房源信息等上报市住建委。原则上,每小区只能上报一名从业人员。市住建委对住房租赁企业备案、从业人员信息登记、合同备案等信息进行核实,并将核实后的企业、人员名单及房源信息告知属地社区居委会联系人。
此外,从业人员在进入相关社区时,也要经过社区方面的“二次检查”。《通知》显示,经核实的从业人员申请进入小区时,应向社区工作人员报告所属企业并出示身份证、信息卡等证件,经社区工作人员确认属于市住建委核实通过的企业和人员名单,且现场查询“北京健康宝”结果为“未见异常”的,社区工作人员予以办理临时出入证,并纳入本社区疫情防控体系。
北京市住建委方面表示,目前,北京市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势发生积极向好变化。在坚持疫情防控力度不减的前提下,一方面要解决好群众租房居住等紧迫性、刚需性生活困难,切实做好“安居乐业”的兜底保障工作;另一方面要妥善安排住房租赁企业等民生行业复工复产,确保城市稳定运行,维护良好社会秩序。
每次限带一名客户
从业人员进入小区带领客户看房也有具体要求。《通知》指出,从业人员开展房源推广带看,应严格执行社区疫情防控要求。
首先,经社区审查并领取出入证的从业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所在社区疫情防控管理规定,依法依规开展相关业务,房源推广带看尽量通过VR看房、微信视频等方式,未经社区允许不得擅自带客户进入社区。对于不服从社区管理的住房租赁企业从业人员,社区可以收回出入证。
其次,看房客户进入小区时,须向社区出示当日“北京健康宝”的结果,经社区同意方可进入小区。原则上,从业人员带看客户每天不得超过两次,每次只能带一名客户,并尽量缩短带看时间。带看房源时,从业人员应做好房屋消毒、通风,且与客户保持适当距离,符合社区防控工作要求。
市住建委方面强调称,疫情防控仍是当前第一要务,防控工作依然艰巨繁重。住房租赁企业复工,要坚决服从疫情防控需要,要在符合高标准和严要求的前提下,有序提供住房租赁服务。“该《通知》就是对住房租赁企业在疫情防控期间复工提出的具体要求。”
承租房屋须按规定办出入证
除了住房租赁企业方面要落实的上述内容,新签约的承租人一方也被要求办理出入证。
据了解,当前北京市小区实行出入证管理,目前新租房屋的租客需要办理出入证。办理出入证要满足三个条件,一是住房租赁合同要通过北京市住房租赁管理服务平台到市住建委办理登记备案;二是当日“北京健康宝”的查询结果为“未见异常”;三是要由企业从业人员陪同承租人到社区申请办理出入证。
北京房地产中介行业协会秘书长赵庆祥认为,该《通知》是按照疫情防控的要求,细化了原有的住房租赁管理的有关规定,同时满足了群众紧迫的租房需求和企业复工复产的诉求。随着该通知的落地实施,一方面,群众租赁住房的需求得到基本满足,有助于推动同疫情防控相适应的住房租赁市场秩序恢复;另一方面,帮助和引导住房租赁企业尽快有序复工,是急企业所急,可以切实降低疫情对住房租赁企业造成的冲击,减少企业损失。
北京市房地产业协会副会长、秘书长陈志认为,《通知》提出以健康宝的查询结果作为进入小区的依据具有很强的导向意义,强调了大数据对人的健康可查询,其实只要社区、企业、承租人都认真落实好各自的主体责任,做好各种措施,每一个环节都相互衔接好,非本小区人员进入小区的风险是可控的,和小区居民外出上班再回家没有本质的区别。也希望街道办事处积极与辖区内的各中介、租赁门店进行沟通,形成良好的互动,同时也期待更多类似的政策出台,进一步推进健康状态查询应用,精准制定防疫措施,积极促进复工复产。
加强承租人疫情防控管理,确保新签约承租人顺利入住并纳入社区防控体系,也是《通知》的一大重点内容。在鼓励各住房租赁企业从业人员依法依规开展业务的同时,《通知》还要求企业积极参与并协助社区做好各项疫情防控工作。
《通知》中明确,各住房租赁企业应切实加强对新成交出租房屋及承租人的管理,严格执行社区疫情防控各项要求,通过人力保障和技术手段确保所有承租人纳入社区疫情防控体系。对于不服从社区管理、存在违法违规行为、引起投诉举报的,由市、区住房城乡建设(房管)部门依法依规从严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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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小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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