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广西检察官学院招聘11人公告(2
根据报考人员提供的报名材料,自治区人民检察院部将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对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确定为考试人选。资格审查结果将在广西检察网(公告。
报考人员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取消报考资格。
各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与通过资格审查人数比例至少应达到1∶3,达不到1∶3开考比例的,报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核准后开考。报考人员于考试前一天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到自治区人民检察院部验证报到。报考人员验证后方可参加考试。
笔试采取闭卷形式,满分为100分,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职业以及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技能的掌握和运用能力。笔试成绩将在广西检察网(公布。
笔试时间:2017年6月10日上午;笔试地点:广西检察官学院(南宁市仙葫大道中123号)。
面试主要考察应聘者的业务素质及潜在能力,包括应聘者的综合分析、言语表达、计划组织、人际关系、应变能力和认知程度等。报考教师岗位的,另设试讲环节。
面试人选根据笔试成绩按照每个岗位不少于1∶3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除因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且已经核准开考的岗位外,对达不到比例,又确需补缺的岗位的面试人选,在报请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后才能进入面试程序。计划招聘人数与实际参加面试人数比例达不到1:3比例的职位的人员,其面试成绩要达到考场面试满分值70%(含)方为合格。
笔试和面试成绩之和为考试总成绩,笔试、面试成绩权重比例为4∶6。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考察内容主要包括考察对象的思想、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岗位匹配度等方面的情况。考察合格后,组织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广西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同放弃资格。如考察或体检不合格则按岗位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替补人员。体检费用个人自理。
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党组集体研究确定拟聘人员,并在广西人事考试网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经公示无后,按办理入编相关手续。
本次公开招聘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实行公开招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三公开”制度,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
附件1:广西壮族自治区检察官学院2017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doc
附件2:广西壮族自治区检察官学院2017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