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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教育局解读小升初新政策:特殊学生如何入学

  发布时间:2011年04月27日 11:00进入复兴论坛来源:广西新闻网

  读者咨询:梁先生和孩子的户口在南宁市西乡塘区石埠农村,他和妻子在南宁市人民的一家商场务工,孩子一直在南宁市五一的一所民办小学上学。梁先生在南宁市区内购有房产,但户口一直没从农村迁入南宁市区,今年孩子将小学毕业了,想咨询他的孩子能不能被教育部门安排到南宁市区内的公办初中入读?特别是能否按他务工的地段就近安排入学?

  解答:根据政策:一、南宁市区公办初中不得招收择校生;二、南宁市兴宁区、青秀区、西乡塘区、江南区教育局负责各自辖区内乡镇小学毕业生就近入学工作;青秀区教育局负责仙葫开发区小学毕业生就近入学工作;邕宁区、良庆区、高新技术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教育局分别负责各自辖区内小学毕业生就近入学工作。

  因此,就梁先生的情况,如果他想让孩子入读公办初中,要么他将户口迁到南宁市区所购房产的住址处;要么由西乡塘区教育局安排,回石埠的初中入读。

  读者咨询:李女士和孩子的户口都在广西区外,目前她在南宁市区内一家企业务工,想问孩子今年到了上初中的年龄,如何入学?

  解答:根据相关政策,南宁市中招办将根据城区内初中学校的生源情况统一协调,将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安排到相对就近的初中学校进行报名材料复核。申请由安排就读初中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需准备如下报名材料:①家庭户口簿和父母的身份证;②父母双方在我市的暂住证(有效期一年),父母双方在我市居住的证明(所列证件之一:市区内居住房屋的产权证、购房合同备案证明,当地居委会出具的房屋居住租赁证明);③父母务工就业证明(所列证件之一:工商营业执照、劳工合同),学生原就读学校所在地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就学(或转学)证明;④父母户籍所在地乡(镇)以上计生部门出具的全国统一的《流动人口婚育证明》。

  李女士如符合条件,可于5月底持这些材料到南宁市中招办申请,由中招办统筹安排入学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享受居住地常住户口学生同等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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