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出台管理办法规范环保志愿者权益
在湖南总能看到河湖边上的这一群人,他们背着工具包,穿着绿色马甲,马甲胸前、后背印着“绿色卫士”logo,拿着相机记录河湖检测数据……他们是湖南省的“绿色卫士”环保志愿者。
为了保护这群“绿色卫士”的权益,日前,湖南省绿色卫士行动联合办公室(以下简称“省联合办”)印发《湖南省绿色卫士环保志愿者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规范全省绿色卫士环保志愿服务工作,明确绿色卫士的“监督、守望、传播、记录、民间河长”五大职责。此外还于日前开通“湖南绿色卫士”官方微信,以方便传播绿色理念。
规范保护绿色志愿者
“作为一名环保志愿者,生态环境保护是我比较关心的。”湖南省保护湘江“绿色卫士”湘潭大队大队长毛建伟说,“我会主动监督,协助市委、市政府完成空气质量目标,打赢蓝天保卫战。”
在湖南还有众多像毛建伟一样的“绿色卫士”,他们为人民群众守住着美丽的生态环境,但他们的权力和义务也需得到关注与保护。为此,此次《管理办法》根据省“一号重点工程”的统一部署和相关法律法规制定的,明确了省、市联合办的相关职责,绿色卫士的招募条件和管理原则,绿色卫士的权利和义务,以及绿色卫士活动开展的有关规定。
《管理办法》指出,绿色卫士环保志愿者工作的范围包括:在湖南省行政区域内倡导生态文明理念,开展环境保护宣传、环保知识普及、环保公益实践,监督举报环境违法行为,监督相关执法部门的执法行为。同时,绿色卫士应履行“监督、守望、传播、记录、民间河长”五大职责,在履行职责、开展活动时应正确佩戴标识(服装、监督证、旗帜等),亮明身份。
此外,根据《管理办法》,绿色卫士环保志愿者在发现环境违法行为时,应及时向当地相关部门或12369举报。绿色卫士依法开展的环保志愿服务、环保公益和环保监督活动,受法律保护。《管理办法》已于6月1日起开始施行。
做“绿色”的监督者
“绿色卫士”环保志愿者在开展湘江守望、监督举报环境违法的同时,也在积极开展绿色环保理念、湘江保护和治理宣传。为了促进宣传绿色理念,在《管理办法》施行后,“湖南绿色卫士”官方微信也随之开通,其主要宣传湖南绿色卫士开展的监督者、守望者、记录者、传播者、民间河长五大行动,带动更多环保志愿者及社会公众参与到生态环境保护中来。
据《慈善公益报》记者了解,早在2013年9月,湘江保护与治理省“一号重点工程”启动后,时任省长杜家毫倡议在全省公开招募环保志愿者,调动了众多公众参与保护湘江的积极性。据不完全统计,“绿色卫士”共观察排污口1万余次;通过微博、微信、12369举报电话等形式,举报环境违法行为2000多起,有1000多起得到政府部门积极回应;开展打击非法捕捞行动200余次,救护、放飞野生鸟类200余只;开展净滩行动、绿色骑行、“塑战速决”等活动,深入社区、学校、企业、乡村开展环保宣传等。
而此次《管理办法》和开通“湖南绿色卫士”官方微信将会带动更多的人关注河流环境的保护,把环保行动落实到日常生活中。据悉,目前湖南省已有400名“绿色卫士”发挥“环境监督”“河流守望”“环境记录”“绿色传播”“民间河长”的作用,他们还将继续倾情守护“一湖四水”,并通过“湖南绿色卫士”官方微信把更多的绿色保护知识传播到更远的地方。(记者 张迎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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