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南宁文化  娱乐

重磅!每平方米最高奖补1000元 重庆“真金白银”支持住房租赁市场发展

为了促进住房租赁市场发展,2019年7月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布2019年中央财政支持住房租赁市场发展试点入围城市名单,北京、上海、重庆等16个城市入围。据悉,16个示范城市确定后,中央财政将按城市规模分档给予奖补资金支持。其中,直辖市每年10亿元,省会城市和计划单列市每年8亿元,地级城市每年6亿元,试点示范期为三年。

4月6日,记者从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获悉,为加快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推进住房租赁试点工作,规范财政资金支持租赁住房项目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近日,重庆市《财政资金支持租赁住房项目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发布。对我市政资金支持租赁住房项目的补助对象、补助标准、申报条件等进行了明确规定。先期将在渝中区、大渡口区、江北区、沙坪坝区、九龙坡区、南岸区、北碚区、渝北区、巴南区、两江新区、高新区试点,后期视情况扩大试点范围。

补助对象是谁?

通过新建、改建、盘活存量的方式用作租赁住房的项目

《办法》指出,本次申报的财政资金支持租赁住房项目是指由企业申报,经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和财政部门评审认定,通过新建、改建、盘活存量的方式用作租赁住房的项目(不含民宿、酒店及短租项目等)。项目实施期限为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其中,新建项目,是指在实施期内开工的新建租赁住房项目,且竣工投入运营后自持租赁持续运营期不得少于10年;

改建项目,是指在实施期内开工的工业厂房、商业用房、城中村城边村、闲置毛坯房以及其他改造为租赁住房的项目,且竣工投入运营后持续运营期不得少于6年。其中,闲置毛坯房改造项目是指在实施期内对闲置毛坯住房进行装修用作租赁住房达50套以上的项目,且竣工投入运营后持续运营期不得少于3年;

盘活存量住房项目,是指在实施期内将闲置已装修住宅转化为租赁住房达100套以上的项目。

据悉,市住房城乡建委将会同市财政局负责住房租赁企业管理及项目的计划统筹、资格审查和监督管理,指导各区县项目实施和检查。市住房城乡建委还将牵头建立项目储备库,定期发布项目申报公告,组织企业按照“谁投资谁申报”的原则进行申报,不接受个人申报。经初审、复审、公示无异议后,正式纳入补助项目库管理。

补助标准如何?

新建、改建项目最高补助1000元

不同的项目将如何补助?

《办法》明确,新建项目,补助标准不超过建安及装修(不含可移动的软装、购置家具家电等,下同)成本的30%,且最高不得超过1000元/平方米。

改建项目,补助标准不超过改造及装修成本的30%,且最高不得超过1000元/平方米;其中,闲置毛坯房改造项目,补助标准不超过装修成本的30%,且最高不得超过300元/平方米。

盘活存量住房项目(含持续运营管理租赁住房项目),补助标准不超过20元/平方米

免责声明:本站所有信息均搜集自互联网,并不代表本站观点,本站不对其真实合法性负责。如有信息侵犯了您的权益,请告知,本站将立刻处理。联系QQ:1640731186
友荐云推荐
热网推荐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