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南宁职业技术学院(广西南宁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网)
近日,南宁市教育局代市政府草拟了《南宁市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实施方案根据国家和自治区要求,结合南宁市实际,对职业教育结构布局、质量发展、改革试点、校企合作、教师队伍建设、经费投入等方面的改革做出了具体部署。并将《方案》(征求意见稿)全文公布,征求各方意见。
《南宁市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
▲ 到2022年,建设1所高水平高等职业学校、2个左右高水平高等职业专业群和8所自治区示范性中等职业学校、建设10个具有辐射引领作用的高水平专业化产教融合实训基地,筹建1所市属高等职业学校。
▲ 打造一批在全区有影响力的高星级中等职业学校。搭建南宁市高中阶段学校统一招生平台。
▲建立中等职业学校学业水平测试制度,依照国家相关教学标准,每学年抽取部分专业(学科)进行全市统测或考核。
▲提高技术技能人才待遇水平。对荣获全国职业院校师生技能大赛一等奖的高技能人才给予1-20万元奖励。
▲支持南宁职业技术学院实施双高计划,按应用型本科的标准筹建南宁职业大学。支持南宁学院建设高水平应用型大学,力争升格为南宁大学。
▲支持应用型本科院校、高职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同层次和跨层次之间,在人才培养、专业建设、课程开发、队伍建设、信息平台共建共享、技术创新等方面深度合作,形成协同创新机制。
▲实施学历证书+若干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制度试点工作。从2020年起,用5年时间培养1万名南宁工匠后备人才。
▲ 支持对学生技能大赛获奖及发明专利酌情转换成学分,纳入学分银行管理。
▲ 推行现代学徒制和企业新型学徒制。根据不同职业(工种)培训成本,按规定给予企业培训补贴。支持非技工类中等职业学校参照技工学校标准收取实训耗材费。
▲鼓励职业院校开办企业;鼓励引企驻校、引校进企等校企一体化合作;支持领军型企业与职业院校合作举办混合所有制学院和产业学院。
▲重点建设5个南宁市级职业技能大赛训练基地,面向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职工职业技能大赛等赛事,培养高水平选手。
▲打造双师型教师队伍。定期组织选派职业院校专业骨干教师赴国外研修访学。
▲鼓励有条件的企业特别是大企业举办高质量职业教育。允许企业经营管理和技术人员与学校领导、中层干部、骨干教师相互兼职兼薪。
▲加大对职业教育的投入力度,对职业教育改革成效明显的职业院校进行奖补。
(南宁市教育局官网截图)
《方案》原文
(注:文中未划线部分来源于《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或《广西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下划线部分为南宁市分解落实自治区部署的任务和根据南宁市职业教育工作实际提出的发展举措。)
南宁市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
(征求意见稿)
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是两种不同教育类型,具有同等重要地位。为贯彻落实《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和《广西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进一步办好新时代职业教育,结合南宁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总体目标: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广西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强首府战略,到2022年,全市职业院校教学条件基本达标,建设1所高水平高等职业学校、2个左右高水平高等职业专业群和8所自治区示范性中等职业学校、建设10个具有辐射引领作用的高水平专业化产教融合实训基地,筹建1所市属高等职业学校。双师型教师占专业课教师总数超过一半。经过5—10年左右时间,形成具有首府特色的职业教育和培训体系,大幅提升南宁市新时代职业教育现代化水平。
一、落实国家、自治区职业教育制度标准
对标国家教学标准,健全以职业学校设置、师资队伍、生均拨款、教学教材、信息化建设、安全设施等资源要素为核心的标准体系。将立德树人融入人才培养全过程,健全德技并修、工学结合的人才培养体系。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育训结合,健全多元化办学格局,推动企业深度参与协同育人,扶持鼓励企业和社会力量参与举办各类职业教育。推进资历框架建设,探索实现学历证书和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互通衔接。(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发展改革委、人社局、财政局、国资委、工信局、商务局。排在首位的为牵头单位,下同)
二、全面提高中等职业教育发展水平
保持高中阶段教育职普比大体相当,全面改善中等职业学校办学条件,打造一批在全区有影响力的高星级中等职业学校。深入推进中等职业学校布局调整和专业结构优化,统筹驻邕中等职业学校的专业设置、技能比赛等工作,构建大南宁职教体系,形成特色专业集群,完善以赛促教、以研助教工作机制,推行就业、升学双轨育人模式。建成6个自治区示范性专业发展研究基地、30个自治区职业教育示范特色专业及实训基地。完善招生机制,搭建南宁市高中阶段学校统一招生平台。积极招收初高中毕业未升学学生、退役军人、退役运动员、下岗职工、新型职业农民等接受中等职业教育。鼓励中等职业学校与中小学联合开展劳动和职业启蒙教育。(责任单位:市教育局、财政局、人社局、农业农村局、退役军人局、卫健委、体育局,各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三、推进高等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
支持南宁职业技术学院实施双高计划,按应用型本科的标准筹建南宁职业大学。支持南宁学院建设高水平应用型大学,力争升格为南宁大学。紧扣我市产业结构转型升级需求,筹建1所综合性全日制高等职业学校。推进五年制贯通教育,培养面向全区和东盟国家的高技能人才。支持筹建南宁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加强政策扶持和校地共建,提升服务驻邕高校的能力。深化政产学研合作,提升高校科学研究水平和科技创新能力。完善对口招生、自主招生、综合评价招生、技能拔尖人才免试入学等考试招生办法,建立具有首府特色的考试招生制度。(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发展改革委、财政局、人社局、卫健委,南宁学院、南宁职业技术学院)
四、完善高层次应用型人才培养体系
支持应用型本科院校、高职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同层次和跨层次之间,在人才培养、专业建设、课程开发、队伍建设、信息平台共建共享、技术创新等方面深度合作,形成协同创新机制。推进以应用能力为驱动的人才培养模式改革,探索开展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试点。主动融入粤港澳大湾区、西部陆海新通道和广西自贸区等经济区域,推动构建粤港澳桂职业教育联盟,共享发达地区先进教育资源,共育高端应用型技术技能人才。(责任单位:市教育局、科技局、人社局,南宁学院、南宁职业技术学院)
五、落实教育教学相关标准
落实职业教育国家教学标准,推进校企共同研究专业设置、共同设计人才培养方案、共同开发课程、共同开发教材、共同组建教学团队、共同建设实训实习平台、共同制定人才培养质量标准,实现校企协同育人。落实教师和校长专业标准。建立中等职业学校学业水平测试制度,依照国家相关教学标准,每学年抽取部分专业(学科)进行全市统测或考核。(责任单位:市教育局、人社局、卫健委)
六、实施学历证书+若干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制度试点工作
按照国家、自治区要求推进学历证书+若干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制度试点工作,深化教师、教材、教法改革,促进书证融通。实施德技双优的南宁工匠后备人才培育工程,从2020年起,用5年时间培养1万名南宁工匠后备人才。(责任单位:市教育局、人社局、工信局、国资委、商务局)
七、开展高质量职业培训
落实职业院校实施学历教育与培训并举的法定职责。建设5个自治区级职业教育培训基地,面向在校学生和全体社会成员开展职业培训,发挥职业院校开展职业技能培训的主渠道作用。依托广西职业技能公共实训基地等开展公共培训服务,鼓励行业企业通过购买培训服务的形式将职工培训机构设在职业院校。鼓励发展股份制、混合所有制等各类职业培训机构。落实自治区关于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职业技能培训和鉴定补贴政策。学校通过开展职业培训和职业技能鉴定获得的收入,可申请用于动态调整增加当年绩效工资总量。市属、县级职业学校可以按照不低于50%的比例,用于学校补充办公经费不足、改善办学条件、依法经营性活动的投入,其余收入可纳入奖励性绩效工资发放,或进行自主分配,用于支付本校教职工开展科技开发经营、技术服务和职业培训的课(劳)酬,以及教师到企业管理学生实习、开展招生就业等方面工作的补助。学校培训工作量可按一定比例折算成全日制学生培养工作量。(责任单位:市人社局、教育局、财政局、卫健委、工信局、国资委、商务局,南宁职业技术学院)
八、落实学习成果的认定、积累和转换
依托广西职业教育学分银行有序开展学历教育与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所体现的学习成果的认定、积累和转换。鼓励职业院校师生开展专业技术发明、专利提升活动,提高知识技能转化劳动成果的效率。支持对学生技能大赛获奖及发明专利酌情转换成学分,纳入学分银行管理。(责任单位:市教育局、人社局、卫健委,南宁学院、南宁职业技术学院)
九、坚持知行合一、工学结合
推行现代学徒制和企业新型学徒制。根据不同职业(工种)培训成本,按规定给予企业培训补贴。支持非技工类中等职业学校参照技工学校标准收取实训耗材费。对于深度开展校企合作、订单培养的专业(项目),根据成本核算和成本分担原则,可向学生收取一定的培训培养费和实训耗材费。支持中职学校、高职院校和企业三方实施联合贯通培养应用型人才试点工作。职业院校实践性教学课时原则上占总课时一半以上,顶岗实习时间一般为6个月。健全专业设置定期评估机制,加大市辖区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调整力度,形成相对集中优势专业群、专业师资群。推进互联网+职业教育人工智能+专业建设,每年培育1个自治区级职业教育专业教学资源库和2门职业教育在线精品课程。建立职业院校、行业企业、政府部门的联动机制,实行行业人力资源需求预测和就业状况定期发布制度。(责任单位:市教育局、人社局、工信局、国资委、商务局)
十、推动校企深度合作
支持职业院校与行业企业通过产学研合作积极申报广西、南宁市科技计划项目。鼓励职业院校开办企业;鼓励引企驻校、引校进企等校企一体化合作;支持领军型企业与职业院校合作举办混合所有制学院和产业学院。校企合作中,学校从中获得的智力、专利、教育、劳务等报酬,可申请用于动态调整增加当年绩效工资总量,由学校按规定自行分配。培育一批产教融合型企业,落实自治区产教融合型企业认证试点相关优惠政策。经过认定的试点企业兴办职业教育的投资符合条件的,可按投资额的30%抵免企业当年应缴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探索支持重点产业及战略性新兴产业企业引进人才、培养人才的定点实习实训基地财政补贴政策,构建南宁新型产业集群,增强人才吸纳能力。(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发展改革委、科技局、财政局、人社局、工信局、国资委、商务局、税务局,各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十一、打造一批高水平实训基地
重点支持建设10个具有辐射引领作用的高水平专业化产教融合实训基地。重点建设5个南宁市级职业技能大赛训练基地,面向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职工职业技能大赛等赛事,培养高水平选手。运营和管理好广西职业技能公共实训基地。鼓励企业参与实训基地建设,由企业按照一定比例出资建设的共享型实训基地,企业享有相应比例的产权和收益权。(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发展改革委、人社局、工信局、国资委、商务局,各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南宁职业技术学院)
十二、打造双师型教师队伍
落实国家、自治区关于职业院校专业教师公开招聘、自主聘任和职称晋升的规定要求。实施名师引领工程,通过双师型教师培养培训基地、名师成长工作室、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打造优秀教学团队。建立南宁职业教育人才信息库,搭建人才资源共享平台。定期组织选派职业院校专业骨干教师赴国外研修访学。职业院校通过技术服务、社会培训、自办企业等所得收入,市属、县级职业学校可以按照不高于50%的比例作为绩效工资来源。(责任单位:市教育局、人社局,各县区人民政府)
十三、推动企业和社会力量举办高质量职业教育
深化放管服改革。鼓励有条件的企业特别是大企业举办高质量职业教育。允许企业经营管理和技术人员与学校领导、中层干部、骨干教师相互兼职兼薪。在履行好岗位职责前提下,教师可以到企业、科研机构和其他社会组织兼职并取得合法报酬。加强市级职业教育集团建设,建成2个自治区示范性职业教育集团。建立健全公开透明规范的民办职业教育准入、审批制度和退出机制。(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发展改革委、人社局、工信局、国资委、商务局,各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十四、加强职业教育国际交流与合作
鼓励职业院校和培训机构加强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地区)特别是东盟国家的联合办学和交流。支持职业院校建设一批国际化的学科专业和课程,推动职业院校专业课实现与国际通用职业资格证书对接。重点建设中国—东盟质量工程教育基地南宁(东盟)轨道交通国际科技合作示范基地等国际化专业合作项目。以桂港现代职业教育发展中心为依托,扩大与港澳台地区的教育交流合作。(责任单位:市教育局、人社局、外事办,南宁学院、南宁职业技术学院)
十五、提高技术技能人才待遇水平
落实国家、自治区关于提升技术技能人才待遇的相关规定。参照《南宁市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打造面向东盟的区域性国际人才高地行动计划》中高技能人才支撑计划的奖励标准,对荣获全国职业院校师生技能大赛一等奖的高技能人才给予1-20万元奖励。高技能人才、学术与技术带头人主持或参与项目获得国家级、自治区级奖励的,由所在单位按实际贡献大小给予绩效奖励。深入开展践行鲁班誓言 弘扬工匠精神系列活动,培育和传承好工匠精神。(责任单位:市人社局、教育局、财政局、文新广旅局,各县区人民政府)
别把朋友这件事想的太复杂,它不需要什么承诺,背景,实力,层次。只需要你对我信任,我对你理解就够了。
十六、健全经费投入机制
按照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匹配原则,建立与办学规模、培养成本、办学质量等相适应的财政投入制度,制定并落实职业院校生均经费标准或公用经费标准。优化教育支出结构,新增教育经费向职业教育倾斜,根据发展需要和财力可能逐步提高拨款水平。鼓励社会力量捐资、出资兴办职业教育,拓宽办学筹资渠道。加大对职业教育的投入力度,对职业教育改革成效明显的职业院校进行奖补,组织实施好现代职业教育质量提升计划、产教融合工程等。落实国家、自治区职业院校助学金政策和建档立卡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倾斜政策,健全各级各类职业教育奖学金制度。(责任单位:市财政局、教育局、人社局,各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十七、落实职业教育质量评价和督导评估制度
持续推进全市职业院校内部质量保证体系诊断与改进工作,实现样本校全覆盖、特色化。积极配合自治区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双随机、一公开的抽查和监督工作。落实职业教育质量年度报告制度。落实自治区职业教育质量评价和督导评估要求。(责任单位:市教育局、人社局)
十八、组建南宁市职业教育指导咨询委员会
组建南宁市职业教育指导咨询委员会,发挥其在政策咨询、专业指导等方面的作用,各县区、各职业院校可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听取咨询机构提出的意见建议。政府可以委托南宁市职业教育指导咨询委员会作为第三方,对全市职业院校、校企合作企业、培训评价组织进行指导、考核、评估等。(责任单位:市教育局、人社局)
十九、加强党对职业教育工作的全面领导
坚持和加强党对教育事业的全面领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政策,保证职业教育改革发展正确方向。充分发挥职业院校党组织的领导核心和政治核心作用,坚守学校意识形态主阵地,把握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指导职业院校上好思想政治课,打造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示范课堂。配齐建强思想政治课教师队伍。实施好中等职业学校文明风采活动。推进职业教育领域三全育人综合改革试点工作。加强职业院校基层党组织建设,有效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和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打造党建与思想建设工作样本校。(责任单位:市教育局、人社局、卫健委、体育局,南宁学院、南宁职业技术学院)
二十、建立南宁市职业教育工作局际联席会议制度
南宁市职业教育工作局际联席会议由教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发展改革、工业和信息化、财政、农业农村、国资、税务、扶贫等单位组成,南宁市人民政府分管教育工作的领导担任召集人。各成员单位要各司其职,加强沟通协调,做好相关政策配套衔接,在国家、自治区和南宁市区域战略规划、重大项目安排、经费投入、企业办学、人力资源开发等方面形成政策合力。(责任单位:南宁市职业教育工作局际联席会议成员单位)
END
来源:南宁市教育局网站
整理:广西八桂职教网
编辑:阿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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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要你知道,这个世界上有一个人会永远等着你。无论是在什么时候,无论你在什么地方,反正你知道总会有这样一个人别跟我说你是无辜的,这让我愤怒,因为它侮辱了我的智慧。
你点的每个赞,我都认真当成了喜欢
当我们感到痛苦时,想一想还有人比我们更痛苦;当我们感到快乐时,想一想还有人正在受苦,我们要把快乐的心转成帮助别人的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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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小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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