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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贡盐都杂谈自贡违章建筑隐患多 执法部门责任重大

同时,记者还从自流井区获悉,2009年2月12日,同兴锦绣花园二期住户向反映他们楼下有人正在违章修建房屋,对他们的居住造成严重安全隐患,要求执法部门调查处理,拆除违章建筑。

发帖人认为,该住户的违章建筑,不仅引起本单元住宅结构的安全隐患,同时也引起了楼上楼下住户的强烈反对,更与城市统一规范形象格格不入。“在其修建时,该栋楼住户也与该住户进行了多次交涉,未果!”后又向石滩坝社区及自井区城市管理监察大队反映该情况,大队答复以进入执行程序。

从介入到今,已过去两个多月,违章建筑一直没有得到及时拆除。网友质疑:究竟是执法程序需要这么长,还是自贡这些部门的执行力就是如此?并希望相关执法部门切实履行职责,尽早还该栋住户一个安全的生活空间!

经自流井区执法局调查,锦绣花园二期1单元底楼住户余某正在屋前平台上修建房屋,面积约20平米,墙体已修建1米多高。执法人员当场向其发放了《停止建设通知书》,并要求自行拆除,余英抵触情绪较大,自行拆除已建墙体。

在调查中获悉,该房屋原产权人曾某某,以13万的价格将房屋交付给蒋某某,委托其全权买卖该房。蒋认为有利可图,即进行简单装修和增建违法建设后,于2009年初以15万卖给魏某,房屋产权也已过户。

事件:一篇帖子引争议

鉴于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国城乡规划法》的有关,2月13日,由自流井执法局牵头并组织专业人员执行了强拆工作。经多方努力,最终讲违章建筑拆除。

另据:严格执法加强管理

自流井区执法局工作人员接到群众投诉后立即采取行动,劝说魏某拆除违章建筑部分,但都遭其。2009年2月上旬,执法人员进一步加大对该案的工作力度,充分做好当事人魏及其家人的工作,违章建筑已于近日成功拆除。

解决:执法工作“以人为本”

《盐都杂谈》上一篇反映自贡市自流井区同兴一违章建筑的帖子受到网友广泛关注。根据帖子的内容描述:位于同兴的工行宿舍10#楼三单元三楼住户,有一违章建筑,就是将临街阳台扶拦拆除,向外延伸三米多修了一间住房,楼下一楼二楼为商业用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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