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施行 维护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12月1日,新修订的《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正式施行。《条例》是我国食品安全领域又一项重大法制建设成果,是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重要内容。《条例》有哪些新要求?对设立的新条款、新规定,该如何理解和执行?社会各界普遍关注。
《条例》施行首日,中国市场监管报社在北京举办会议学习贯彻《条例》。会上,市场监管总局食品安全协调司、食品生产安全监督管理司、食品经营安全监督管理司、特殊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司、食品安全抽检监测司等8个司局,以及中国消费者协会的有关负责人就《条例》的修订情况、监管要求等进行了解读分析。
食品安全监管相关司局负责人在会上指出,《条例》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四个最严”要求,在《食品安全法》的基础上,补短板、强弱项,以良法善治,为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保驾护航。《条例》共10章86条,对餐饮服务提供者、单位食堂、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等主体都提出了具体要求。
该负责人表示,从事关系群众利益的重点领域监管工作,必须带头崇法遵法学法守法用法,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的能力。要切实抓好落实食品企业主体责任,加强供货者管理、进货查验和出厂检验、生产经营过程控制等工作。要不断提升食品抽检的效能,坚持问题为导向,防控食品安全风险,严格落实特殊食品审评注册、备案管理职责,形成部门联动、社会协同、食品生产经营者和公众共同参与的长效机制。
认证监管司负责人指出,《条例》对质量认证工作提出了非常明确的要求,强调质量认证是提升食品安全管理水平的一种重要手段,落实《条例》重点要提升质量认证的供给水平、有效性和社会影响力,更好地服务食品安全工作。
中国政法大学法治政府研究院院长王敬波在发言中称,《条例》对食品生产经营、监督管理和法律责任三章的修改力度很大,对公众关切的餐具饮具集中消毒、网络食品交易、转基因食品、特殊食品及食品广告的管理问题作出回应。同时,细化了食品安全监管体制机制,强化了食品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和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完善了食品安全社会共治并加大食品安全处罚力度,切实实现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保障食品安全的原则。
网监司有关负责人指出,食品生产经营在互联网时代发生很大的变化,落实《条例》更需要完善共治机制。政府部门、监管机构、平台企业要承担不同的责任,但线上线下落实法律要求是一致的,要共同遵守一个原则。
认可检测司有关负责人指出,《条例》对食品检验作出了明确规定,监管部门要引导食品检验机构良性发展,对检验数据的公正性、客观性、有效性和时效性强化管理,同时要推进完善食品行业的检验检测体系。
江苏省镇江市市场监管局食品生产处处长朱志玲分享了本地区监管经验,她表示,社会共治在保障食品安全工作中至关重要,镇江通过落实地方政府的属地责任、行业自律、社会监督、营造氛围、提高全民食品安全科学素养等方式,不断探索食品安全共享共治共建的方法,取得显著成效。
美团点评集团外卖业务负责人陈宁分析了外卖产业发展特征。中国外卖产业保持持续增长的良好态势,不仅方便了百姓生活,推动了我国餐饮产业线上线下融合发展,拓宽了消费应用场景,成为餐饮行业发展的新动能。他表示,要让大家吃得更好,首先要保证吃得放心。美团点评通过不断完善公司内部食品安全组织和制度体系,强化入网商户审查和管理,进一步提升食品安全规范化、制度化管理水平。抓住“保证温度、保证速度、保证小哥健康”等配送环节的关键点,采取外卖食品封签等多种措施,提升外卖配送食品安全。未来,在继续认真履行平台责任的基础上,将进一步推动政企合作,在智慧监管、信用体系建设、食品安全知识宣传等方面,更好地发挥互联网平台在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方面的优势,为构建食品安全共治共享格局贡献力量。(邢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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