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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刀南宁街道办工作人员 犯罪嫌疑人自首

  兴宁通报称:2014年1月11日13时许,南宁市兴宁区官塘村一小巷发生一起故意案,造成兴宁区民生街道办两名工作人员一死一伤,两名犯罪嫌疑人随即逃离现场。

  案件发生后,南宁市迅速成立专案组,根据上级全力展开侦破工作。在机关政策攻势和追捕压力下,两名犯罪嫌疑人于1月12日2时20分到机关投案自首。

  警方初步查明,犯罪嫌疑人唐某(男,1977年6月出生,南宁市兴宁区官塘村人),唐某(男,1978年8月出生,南宁市兴宁区官塘村人)于2014年1月11日12时许,在官塘村一小巷人行道违规占道设摊摆卖水果时,与开展市容巡查的民生街道办工作人员发生争执。两名犯罪嫌疑人持刀两名街道办工作人员,造成一死一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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