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师范大学五合校区排污不达标被罚30万元
南宁云—南宁晚报讯(记者 黎兆齐)学校的一个污水处理站除臭设施损坏不能除臭运行,另一个处理站污水未经过污水处理设施处理直接排放流至小溪,致小溪水体发黑发臭,影响到附近村民生产灌溉和鱼类生长。接到投诉后,青秀区生态环境局(原称环境保护局)前往调查立案处理,对该学校作行政处罚罚款30万元。
最近,青秀区五合社区那塔二队村民周先生在为村里的小溪犯愁,虽然如今小溪的水发黑发臭比去年减轻了一些,但还是没能恢复原溪水的清澈。据周先生告诉记者,近几年来,天合路南宁师范大学(原称广西师范学院)五合校区一直将生活污水排放至学校后面的一条小溪内,该小溪是该村的灌溉水源,小溪水体发黑发臭后,导致无法正常灌溉。
7月23日下午,记者来到五合大学城南宁师范大学污水处理站看到,该校有两座污水处理站,校内的全部生活污水井沉淀池沉淀后通过引管引至这两座污水处理站,此时处理站的一些设备仍在启动中,现场并没有看到有污水流出,目前正值学校放暑假。
该校污水处理排放是否达标?记者从青秀区生态环境局了解到,去年4月份,五合社区那塔二队村民曾向青秀区区长热线、南宁市市长热线投诉南宁师范大学五合校区将污水排放流至该村小溪里。接到投诉后,青秀区环境保护局派人前往南宁师范大学五合校区对生活污水收集、处理、排放等情况进行调查,调查中发现该校设有两座污水处理站,校内的全部生活污水井沉淀池沉淀后通过引管至两座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排放至学校北面的小溪,现场检查发现一座污水处理站的除臭设施已损坏不能正常运行,另一座污水处理站引流口处前端开设一个排污口,污水未经污水处理设施直接排放至学校后面一条小溪,导致小溪水体发黑发臭。
经检测该校排放的水不符合排放标准。随后,对该校立案处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等相关法律法规,青秀区环境保护局对广西师范学院作出行政处罚,共计罚款30万元。
另据了解,接到行政处罚决定书后,南宁师范大学五合校区已及时安排人员加快设备维修及整改进度。青秀区生态环境局工作人员告诉记者,今年5月在对南宁师范大学五合校区排放的水质检测中发现排放的水依然不达标,至今也未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目前,该案仍在进一步调查中。
7月26日,记者联系上了南宁师范大学五合校区相关负责人,但该负责人称已经不在五合校区工作为由,拒绝接受采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