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长热线转办事项不反馈处理结果必须重办
讯(记者廖海生实习生罗艺馨丹)说起12345市长公开电话(即市长热线),很多南宁市民都不会陌生,这个热线已经开通好些年了。不过也有很多人不了解市长热线,什么情况下可以打市长热线反映问题呢?《南宁市市长公开电话工作规定》(以下简称《工作规定》)日前出台并施行,对市长热线的受理范围等作出了明确规定。
市长公开电线,是以政府行政名义设立,受理公民、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咨询、意见、建议及诉求。市长热线使用全国统一特别服务号码的非应急政府公共服务电线小时受理市民来电。其中上午8时至晚上11时为人工接听时间,晚上11时至次日上午8时为语音留言时间(留言电话次日上午回访处理)。
什么情况下可以打市长热线?这是市民最关心的。根据《工作规定》,市长公开电话的受理范围包括:对全市改革开放、经济建设、城市管理、社会事业、农村工作等各方面的意见、建议或诉求;对全市各级政府、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意见和建议;对全市提供公共服务的企业、事业单位及其工作人员,以及各级社会团体或其他企业、事业单位中,由行政机关任命、派出人员,居民(村民)委员会及其工作人员的意见和建议;依照法定职责应由各级政府及其工作部门解决的有关问题;对全市各政府部门工作职责、办事程序和政策规定的咨询、意见和建议;直接影响群众生活的有关问题及对突发事件的处理意见和建议;在社会生活中发生的需要政府协调解决的有关问题。
市民遇到问题打了市长热线,会不会就“石沉大海”了呢?答案是否定的。《工作规定》明确要求,市长公开电话要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将群众反映的问题按事件性质分门别类地转(交)依法有权作出处理的职能部门办理。
根据要求,来电反映的问题,如情况清楚、政策明确的,应当即答复来电人。来电反映的问题,如明确属于有关部门职责范围的,可将来电人的诉求直接向有关部门反映,同时告知联系电话,由有关部门答复来电人;对于带有一定专业性、技术性的问题,可以引导来电人向有关部门直接咨询了解。而如果反映的问题情况比较复杂,以书面等形式转交有关职能部门处理,并要求其答复来电人、反馈处理结果。凡是市长公开电话转(交)办的事项,网络单位应按承办工作规范要求,以书面形式报告办理结果;不按要求反馈处理结果的,必须重办。电话交办的紧急事项,网络单位应通过电话直接答复来电人,并反馈处理情况;属重大事项的,要随时反馈办理进展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