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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防“医闹”,执法严也要跟上

近日,北京民航中医院伤医事件引发公众广泛关注,犯罪嫌疑人虽已被批捕,但这起暴力伤医事件引发的讨论声却无法平息。在12月28日召开的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上,我国卫生健康领域内的第一部基础性、综合性的法律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获得表决通过,将从明年6月1日起施行,其中也对暴力伤医做出了明确规定。对暴力伤医零容忍,除了有法可依,违法必究执法必严也要跟上。

近些年,“医闹”事件频发,已经成为广大医护工作者难以承受之痛。在关于医闹事件的种种评论中,一些人认为虽然暴力伤医是犯罪,但一些医闹之所以发生,也和我国现有的医疗服务质量的不足和医疗事故仲裁机制的不完善有关。但无论是医疗服务质量的问题也好,还是医疗事故仲裁制度的问题也好,都不是一味姑息“理解”,甚至纵容医闹的理由。

此次“医闹””入法给大家树了一个意识,医护人员需要我们尊重和关爱,不能够伤害他们。另外,还要看执行层面。有法可依之后,还要做到违法必究、执法必严。前些年,有一些“医闹”事件结果往往是息事宁人,但这样的处理并不会起到很好的作用。虽然也许某些“医闹”是有情可原才情绪激动,但只要违法就要受到处罚,构成犯罪就要受到判决,这样才能对“医闹”行为实现有效治理。

此次“医闹””入法向社会释放了一个非常重要的法治信号,我们要保护患者,也要保护医生,只有把医患关系彻底解决好,医生和患者才能得到很好的服务和保障,我们的社会也会变得更加美好和谐。(罗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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