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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养防治复合型公卫人、克服唯学历倾向... 国家卫生健康委发文推进医学教育发展

在医学领域,推动人才队伍建设是医院实现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战略选择,而深化医学教育改革是加强卫生健康人才队伍建设的基础工程,更是深化医改、建设健康中国的有力保障。

10月29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发布《关于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加快医学教育创新发展指导意见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旨在对先前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加快医学教育创新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0〕34号,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推进落实。

加快部署,12月底前做出具体实施方案

《指导意见》中指出,要把医学教育摆在关系教育和卫生健康事业优先发展的重要地位,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为推进健康中国建设、保障人民健康提供强有力的人才保障。并且从全面优化医学人才培养结构、全力提升院校医学人才培养质量、深化住院医师培训和继续医学教育改革、完善保障措施四个方面17条改革举措提出了具体要求。(详情点击)

另外,医学教育作为加强卫生健康人才队伍建设的基础工程,《通知》明确,要把加强医教协同作为医学教育改革发展的重要内容,主动加强与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的协同配合,推动建立健全省级医学教育宏观管理协调机制,定期召开工作会议,共同研究完善重大政策、督促实施重要工作、推动解决重点问题。

为更好地将《指导意见》中提到的内容细化实化具体化,《通知》强调,各相关部门应当于2020年12月底前结合实际出台实施方案。

落实“两个同等对待”,决克服唯学历倾向

在选人用人方面,《指导意见》充分肯定了住院医师的价值、促进医学教育回归临床。文件明确,“面向社会招收的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培训对象培训合格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的,在招聘、派遣、落户等方面,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对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在人员招聘、职称晋升、岗位聘用、薪酬待遇等方面,与临床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另外,要求“对面向社会招收的培训对象,住培基地依法与其签订劳动合同”。

此外,《指导意见》要求各医疗卫生机构落实“破四唯”要求,坚决克服唯学历倾向,突出能力导向选人用人,并将政策落实情况作为对住培基地评估的核心指标和公立医院主要领导年度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

为此,《通知》明确各省级行政部门要进一步落实领导负责制,要进一步加大全科、儿科、精神、重症等紧缺专业住院医师招收力度;要强化培训全过程管理,严格出科考核,充分发挥年度业务水平测试和结业考核结果对培训基地的监测预警和管理评价作用,落实培训基地动态调整。

主动出击,落实以需定招

为避免教育资源浪费,造成不必要的人才差距,《通知》要求各地根据本省域卫生健康人才队伍现状,以医疗和护理人员为重点,研究本省域各类别、各层次医学人才需求,制定相应的招生计划。

另外,要配合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指导有关高校落实以需定招,逐步停止中职农村医学专业招生,严格控制高职(专科)临床医学类专业招生规模,稳步发展本科临床医学类专业教育,加强紧缺专业人才培养;要加强面向全体医学生的全科医学教育,强化临床医学专业学生的公共卫生教育和预防医学专业学生的临床实践能力培养,培养更多防治复合型的公共卫生人才;要将医师资格考试和护士资格考试通过情况及时反馈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和有关高校,推动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将考试通过率作为评价院校医学人才培养质量的重要内容。

另外,《通知》要求各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将继续医学教育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强化激励措施,严格监督管理,多措并举确保继续医学教育取得实效。

附: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加快医学教育创新发展指导意见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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